第五章

2024-04-29 18:28:22 作者: 紫金陳

  高棟坐在辦公室里,反覆看著卷宗,思索破案的方向。

  江偉推門而入,坐到他面前,放下手中的一沓文件。

  「查到些什麼了嗎?」

  江偉皺眉搖搖頭:「法醫組那邊工作沒什麼進展,除了現場遺留的這個腳印外,很難再有大突破了。」

  高棟點點頭,這個結果不出他意料,因為幾次現場搜查下來,都沒發現其他物證。

  「王寶國的老婆、親戚、朋友、同事,我們基本都問過了,他的大致人際關係已經登記在卷宗里,不過從他家人和單位同事的口中,都問不出有誰會想著殺了他。」

  高棟皺眉道:「王寶國在你們縣幹了多久?」

  「八年。」

  「這八年裡,他總會跟人結怨結仇吧?」

  

  江偉點頭:「小過節應該有,但和他有實質大仇的好像找不出來。就算有人不喜歡他,討厭他,甚至恨他,但他畢竟是檢察院的一把手,對他有不滿也不敢表現出來。」

  高棟微眯著眼睛,分析道:「一般這種典型的仇殺有三種可能性。一是經濟糾紛,二是感情糾紛,三是工作矛盾。你要重點分這幾塊去查。」

  「嗯,這部分工作還會繼續深入的,但現在暫時沒找到具體可以懷疑的對象。」

  高棟掏出煙,給江偉扔了支,自己也點上,緩緩吸了一口,問:「王寶國家裡經濟條件怎麼樣?」

  「還可以,也就一些人情的往來和工作上的額外福利。」

  江偉說的「額外福利」自然是指陽光工資外的收入了。

  高棟繼續問:「他有沒有在社會上的公司參股之類的?」

  「沒有,他是外地人,有個女兒還在讀書,他姐姐在經商,不過他沒有參與。我們問了他老婆,他老婆也說只是自己買房投資,沒有跟人合夥辦過企業。」

  「看來經濟糾紛不存在,那麼感情這塊呢,他外面有女人嗎?」

  「我們問了個別人,他們透露王寶國前幾年跟一個小學女老師有關係,後來那個老師調到市里教書去了。我們從多方渠道了解到,那個老師是有家庭的,雖說現在可能還與王寶國有聯繫,但聯繫不會太頻繁,基本排除了犯罪動機。這件事沒幾個人知道,那個老師的丈夫最近一直在市區上班,沒離開過,排除了犯罪可能性。另外,王寶國在外沒有固定的二奶,頂多是娛樂場所的小姐,也僅僅是逢場作戲。」

  「工作上呢?」

  「王寶國性格穩重,懂分寸,檢察院內部和其他單位間,沒聽聞誰跟他特別不和的。」

  高棟牙齒咬著香菸,手按在額頭上:「照這麼看,這案子有點難辦了。」

  江偉道:「老大,現在情況雖然不太樂觀,但我想問題還是出在人際關係這塊。因為這案子是個典型的仇殺,一定是我們人際調查還不夠深入。畢竟兇手在平日裡,忌憚王寶國的身份,就算心裡再恨,有再多的不滿,也不會輕易表現出來,所以人際關係需要挖得足夠深。」

  高棟點點頭,道:「你說得沒錯,這塊工作必須越早有結果越好,時間拖得久了,就算找出可能的嫌疑人,到時證據也可能被兇手銷毀了,不太好處理。另外一點你要知道:兇手是知道王寶國住所的。也就是說,兇手是熟人的可能性較大。」

  「那也未必吧。或許兇手是通過跟蹤查到王寶國住所的呢?」

  高棟搖搖頭:「靠跟蹤知道王寶國具體住所,可能性不高。一則金星小區平時安保較嚴,監控探頭多,跟蹤很困難並且容易留下證據。二則停電這個機會促使了兇手殺人,這是臨時性的契機,不是兇手可以提前預料的機會。前一天貼出停電公告,第二天兇手殺人,短短一天時間,兇手很難跟蹤出具體住所。當然了,你也可以安排人查下前幾天的監控,看看是否有人跟蹤過王寶國,不過我覺得希望很小。」

  這時,辦公室有人敲了下門,一個縣局的刑警隊員跑進來,道:「老大、高局,剛我們民警走訪時,得到一條線索。前天晚上大概八點多,有人在離金星小區三條街的地方看到一個人急匆匆經過。現在還不能判斷目擊者看到的人是不是兇手。」

  高棟急忙問:「目擊者看到的人有什麼特徵?手裡拿著刀嗎?」

  「沒看到有沒有拿刀。當時路上停電,很黑,目擊者距離那人大概五六米,說是看著背影有點像派出所副所長葉援朝,打招呼叫了聲,對方沒回應,徑直走了。他也不能判斷看到的到底是誰。我們民警這兩天在附近走訪,今天剛好問到的,也不知道這條信息是否會和案子有關。」

  高棟抿抿嘴:「到現在就這一條線索嗎?」

  「嗯,是的。」

  「好吧,」高棟有點無奈,「那你們繼續接著查吧。」

  等警員走後,高棟哼了聲,道:「現在快冬天了,晚上本來就行人少,又遇停電,這下連目擊者都找不出來了。查了兩天也就問到這一個可有可無的線索。目擊者連對方是誰也沒看清,手裡有沒有拿刀也沒看到,更不能判斷目擊者看到的到底是不是兇手了。」

  江偉道:「我估計兇手殺人後,匕首應該藏在衣服里了。」

  「這是肯定的,如果兇手拿著一把長匕首走在街上,就算停電也會帶來很多目擊證人。對了,剛才你們的人說目擊者看到那個人背影像誰?」

  「縣城派出所副所長葉援朝。」

  「派出所副所長?他和王寶國有關係嗎?」

  江偉思索下,道:「直接關係沒有,間接倒是有點關係。」他搖搖頭,道:「不過不可能的,老葉是個老實人,雖然最近情緒不太好,但不會做殺人的事的。」

  「最近情緒不太好是什麼意思?」

  江偉猶豫了一下,支吾道:「老大,這事你們市局一點都不知道?」

  高棟奇怪地打量他:「我知道什麼?你們下面派出所的人我又不認識。」

  「嗯……是這樣的,我們縣紀委書記你認識的吧?」

  「好像姓沈的一個老頭兒吧?市里開會時見過,我一時想不起來。」

  「他叫沈孝賢,在縣裡當官幾十年了,關係很硬——」

  「我聽說過,好像他戰友是省里的領導。」

  「沒錯,反正就是個有能量的人物。」

  「那又怎麼了?」

  「一年前他兒子沈浩和葉援朝的女兒葉晴談戀愛,沈浩那小子是個花花公子,在外經常和各種女人玩,葉晴知道後,提出分手,結果沈浩不同意,雙方發生爭執,這小子一怒之下,開車把葉晴撞死了,事後……」

  高棟臉上赫然變色,打斷道:「等一下,你說故意把人撞死!」

  江偉臉露尷尬:「是的。」

  高棟冷聲質問:「這種刑事命案怎麼沒報到市里來?」

  按規定,所有刑事案子都要報備到市局,高棟是市局刑偵副局長,大部分卷宗都會看過,尤其是出了命案,他一定有印象。但他從不知道這件事,顯然是他們縣沒報上來。

  江偉低著頭:「這……這件事後來沒立案,因為……因為沈孝賢託了很多關係,讓縣裡幾個部門一起把事情壓下來,當成交通事故處理了。」

  高棟鼻子冷哼一聲,抽出一支煙點上:「這事你有份吧?」

  江偉急忙推脫:「這事是邵局長親自拍板的,我沒插手,只是告訴我這不是刑事案件,不用我們刑偵隊出面。」

  高棟長長吐出一口煙,冷冷道:「你自己在外做官幾年,遇到事也不跟我打招呼了。」

  江偉慌忙否認:「沒有的事,這……這案子是省里和縣裡領導來說情,讓所有相關單位不要報到上面的。」

  高棟嘆口氣:「這件事真沒你的份?」

  江偉堅決道:「我頂多知情,這件事從頭到尾我們刑警的人馬沒參與。」

  高棟抿抿嘴,皺眉道:「好,我相信你,以後這件事不要再提了,我也從不知道。我必須跟你說幾句,以後再碰上這種事,提前跟我打聲招呼。你以為這種事你們縣裡壓著就沒事了?以為憑几個領導張張嘴就能把事情徹底圓上?你見識太短!這種案子極容易翻案!到時候當初所有責任人都要追究。這種事又不是沒發生過,有空你多看幾本歷史書!」

  江偉被高棟一頓不怒自威的話說得膽顫心驚,低頭紅著臉道:「老大,以後我一定先問問你的意見。」

  「算了,你現在也是個副局長,其他話我也沒必要多說。你繼續說葉援朝吧。」

  江偉收拾了一下情緒,又道:「後來幾家單位聯合認定後,按交通事故處理。沈家賠了葉家近百萬的補償。但葉援朝老婆不同意,他們家就這個獨生女,一下子沒了難怪她接受不了。她一直鬧著要上訪,要兇手償命,不要賠償。葉援朝是個老實人,一直苦勸著老婆不要鬧了。結果她老婆得了抑鬱症,病情越來越嚴重,最後,剛一個半月前跳樓自殺了。從那以後,葉援朝很少說話,整天愁眉苦臉,聽派出所的人說他現在天天酗酒,也不管事了。」

  高棟點點頭:「也是個苦命人。那麼他跟王寶國有關係?」

  「直接關係倒沒有,間接關係是王寶國當初也是一起協調葉晴被撞案的領導。當初葉援朝老婆鬧到檢察院,王寶國不想把事情弄大,就打電話叫來了葉援朝,還有縣裡、公安局、派出所的人一起來勸。後來王寶國放狠話,說如果他老婆再去鬧事,就抓到精神病院去。葉援朝求大家原諒,大家畢竟也都理解,安慰他一番,讓他管好老婆的事,工作可以先放一放。」

  高棟沉思片刻,讓他頭腦中的葉援朝形象更清晰一些,過了半晌,問:「葉援朝知道王寶國的家庭住址嗎?」

  「知道的吧,縣裡政法系統各級領導都登記了通訊錄,老葉是縣城派出所的副所長,肯定知道。」

  高棟想了想,道:「我看這樣吧,下面的人繼續進行案發地周邊的走訪工作,同時安排人把目擊者的口供錄得再詳細些,另外,派人查查葉援朝最近的行蹤,尤其是前天晚上的動向。」

  江偉道:「我覺得葉援朝不可能吧,他是個老實人,大家公認的老好人,葉晴死後他也一直勸著老婆不要鬧。再者說就算他受刺激了要報仇,也該找沈孝賢,跟王寶國沒關係啊。」

  高棟點點頭:「你說的有幾分道理,目擊者也沒看清,只說背影像葉援朝。但現在我們手頭沒其他線索,這條線還是先查一查吧。」

  「查葉援朝的行蹤是直接問,還是怎麼樣?」

  高棟思索一下,道:「先不要直接問,我們光憑單個目擊者說看到一個人背影像葉援朝,就去調查他,影響不太好。一則目擊者看到那個急匆匆走過的人,是不是兇手無法肯定。二則就算是兇手,背影像葉援朝,又不是說就是他了。三則我也感覺像你說的這樣一個老實人,不會去殺人,即便要殺人,冤有頭債有主,不會找王寶國。亂懷疑體制內的人不太好。你們先到他們派出所問問情況,查查考勤記錄。對了,這事別讓你們刑警隊的人辦,讓其他人找個事由去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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