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2024-04-29 18:26:08 作者: 紫金陳

  當天陳進到縣人民醫院做了檢查,確診得了腦瘤。

  縣局打電話到省腫瘤醫院調記錄,查到陳進回國第二天就到腫瘤醫院做了檢查,醫生建議他化療,否則最多只能活一年,他說回去考慮一下,購買了多瓶與他美國帶來相同的藥,之後就沒再去過醫院了。

  結果表明,陳進確實得了絕症。

  為避免突發情況,對他的審訊,也不能採用常規的那些手段。當然,他有絕症這個結果也很符合警方預期,這樣犯罪動機就好理解了——當最愛的人死了,而自己又時日無多,於是極端的他選擇了瘋狂報復殺人。

  但對於那個模稜兩可的同夥,王格東和朱國山都沒了主意。他到底有沒有同夥,無法確定。因為陳進口供中的解釋似乎都合情合理,警方從頭到尾懷疑的合夥犯罪,缺乏足夠的證據支撐,只能說是王格東當初一廂情願的推理。

  跟蹤徐增的人馬,回頭報告徐增近期沒有任何的異常,監聽的電話也顯示他從未和陳進聯繫過,他之前供述幾個月前和陳進的兩次電話聯繫,完全符合事實,和陳進的網絡聊天記錄最近幾個月也是空白,包括之前的,確實如他自己所說,這些年聯繫不多。

  目前的情況看,徐增應該和案情無關,也沒有和陳進進行過聯繫,但事實是否真的如此,王格東還是心裡存疑。

  到了第二天,縣刑偵隊的後續偵查工作基本有了眉目,結合陳進自己的口供,可以還原全部犯罪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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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進每一次殺人前,都經過了細緻的計劃、踩點、準備工作。

  對江小兵下手前,他遠距離跟蹤觀察多天,並且跟蹤時,並非一路跟隨,而是分路段跟蹤,例如今天跟蹤他一段路,明天在另一段路上蹲點繼續跟蹤他,所以跟蹤過程從未被人發現。同時,陳進在最後下手前,對江小兵所有可能經過的路段進行了詳細勘察,制定不同的屍體處理方案。

  當夜,江小兵獨自進入安樂路,陳進抓住時機尾隨,並且發現此時路上並無其他車輛行人,於是他拿出醫用麻醉槍,經過江小兵身旁時,突然將裝有高純度尼古丁的針筒打入江小兵的脖子處,江小兵很快中毒身亡。陳進在動手前,點開了手機上的錄音開關,錄下江小兵死前的聲音,為後面的「綁架殺人」做準備。

  隨後,陳進按照既定的該路段的屍體處理方案,利用安樂路的特殊地形,把江小兵扶上一旁居民樓,在一樓二樓中間的樓梯轉角處,把屍體通過窗戶扔到房子後面的荒廢綠地上。

  做完這一切,陳進刻意在監控下豎中指,留下身影,留給警方的線索只有他的身高和體形,利用內增高的詭計,引導警方尋找身高170厘米到174厘米的人,卻怎麼都沒想到,實際案犯的身高僅為165厘米。

  離開安樂路後,陳進避開路面監控,快速回到自己車上,駕車來到綠地旁,帶走了江小兵的屍體。第二天一早,陳進開始那一段「綁架」的計劃。在通知到水庫交易的前一天夜裡,他布置了箱子和沉屍湖底的工作。

  第二次犯罪中,陳進用同樣的分段跟蹤法,連續跟蹤了姚素月和李啟明母子,掌握了兩人的日常出入規律。在李啟明回家的那天,先步行進入小區,準備在鐵門上掛上劇毒氰化氫的噴瓶,自己躲一步伺機操作遙控器。此時他的疾病發作,發現藥瓶空了,無奈只好先快速離開小區,回家吃藥後,為了抓住這星期的機會,他騎電瓶車快速折回,此時李啟明尚未回家,他掛上噴瓶後,李啟明下車開門,陳進操作遙控器,氰化氫大量噴出,李啟明因吸入過量很快身亡。

  而後,陳進查看四下無人,來到門旁,為不留下指紋,用衣服包住手指按下門鈴,引姚素月出門。姚素月來到院中,看到門外倒地的李啟明,沒時間多想就跑過去開門,陳進趁機再次按下遙控器上噴瓶另一個方向的按鈕,將姚素月毒殺。

  第三次犯罪對陳進是極大的考驗。因為范長根一家住在帝景苑這安防嚴密的官員小區,並且范長根身為派出所所長,本身警覺性就比前兩次犯罪中的人好,並且他知道案情,可能會提高警惕,設置機關裝置的犯罪成功率不高。

  陳進購買瞭望遠鏡,來到小區後的山上,連續幾天進行觀察,確認了范長根家的準確住址,並且看到送奶工和送報工可以進入小區而不用登記,更意外看到范長根家訂了牛奶。

  於是陳進偽裝成送奶工進入小區踩點,經過分析,認為更換牛奶箱,在牛奶中加入三氧化二砷的計劃可行,便依照計劃,在真正送奶工剛離開小區不久,他進入小區更換了范長根家的牛奶箱。當天范長根及妻子因喝下的牛奶中三氧化二砷含量過高,搶救無效死亡。

  最後一次犯罪,也就是昨天,陳進一早出門看到了街上的警察,他懷疑自己身份暴露,經過通告欄時,看到了自己的通緝令。他火速回到家中,燒毀了帶有自己DNA的物件,並且快速拖了一遍地,儘可能減少屋內殘留的毛髮等攜帶自己DNA的東西。他計劃之一是毀滅DNA後,在外潛逃時殺害一名身材相仿的中年男子,隨後點燃毀屍,偽造成畏罪潛逃、懼怕抓捕,最後自服毒藥並自焚的假象,讓警方儘早結案,不再通緝自己。他的計劃之二是繼續完成他的犯罪計劃,殺死計劃中的最後一人,張宏波。

  所以他在清理完房間的DNA後,帶上了殺害張宏波的犯罪工具,穿上增高鞋,扮上假髮、眼鏡、鬍子,經過化裝後出門。

  來到街上後,他發現沒有人注意自己,甚至經過警察身旁,都未被發現。他逐漸放下心來,想著處決計劃中的最後一人。

  他來到張宏波的公司,偽裝成法院人員進入等待。

  張宏波來到會議室後,陳進關上門,突然掏出一把仿真槍,說自己就是警方要找的人,叫張宏波不要動。張宏波知道此人已經連續三次作案,並且看到他手中的仿真槍,以為是真槍,極其害怕,絲毫不敢動。陳進把他控制在沙發上,舉槍威脅繞到其身後,迅速掏出裝有高純度尼古丁的針筒,扎進張宏波的脖子。張宏波雖然奮力反抗,甚至把陳進推倒,把陳進的衣服都撕破了,但陳進拼了全力和張宏波搏鬥,沒過幾十秒,張宏波體內的尼古丁作用到大腦,很快不省人事,自始至終未能衝出會議室。

  所以直到陳進離開公司,還沒人發現張宏波已死。

  陳進離開公司後,想到自己的計劃已經全部完成,而自己的壽命也已不多,沒必要殺害一個無辜者換取自己半年的自由。於是他心甘情願地來到便衣警察的車前,自首投降。

  案件似乎到這裡已經很清楚了,但王格東始終覺得其中存在一些疑點。他反覆斟酌整起案子,疑點雖有,但總能被陳進的回答解釋。

  他心裡最耿耿於懷的一點是陳進到底有沒有同夥,但陳進的回答里找不出任何矛盾的地方。即便刑訊逼供,如果真沒同夥呢?結果還不是審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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