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2024-04-29 18:24:20
作者: 紫金陳
王格東躺在椅子裡,分析著案情。
剛才老陳又來找過他,把更多的情況向他做了匯報。
由於江小兵屍體被泡了很多天,身上沒找出明顯傷口,只能判斷死於尼古丁中毒,應該也像王麗琴一樣,被什麼東西扎的吧,但具體怎麼死的,沒法兒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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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東西里都有尼古丁,如每天在抽的香菸,還有一些殺蟲劑里,但都是微量的。別說高純度的尼古丁,就是低純度的市面上也買不到。高純度只有一些醫藥公司里有專門生產,作為臨床上用藥。
而尼古丁作為劇毒物質,國內管控非常嚴,由於用途少,也沒幾家公司會去專門生產,更沒購買渠道。並且生產時的管理也異常嚴格,因為尼古丁可以直接通過皮膚和空氣進入人體,所以生產時也要很小心,工作人員都做好充分的防護工作,生產出的高純度尼古丁,根本不會讓工作人員有機會帶出來。
所以陳法醫推斷,尼古丁是兇手自己煉出來的。
事實上自己提煉尼古丁並不複雜,大學的有機化學課本里有專門介紹,香菸是最簡單的提取材料。但一般自己實驗室弄出來的,都是普通濃度的尼古丁,提煉高純度的,頗費一些功夫。
如果陳法醫的推斷是正確的,兇手是自己提煉出高純度尼古丁的,那麼兇手顯然是個化工專家了。
同時,兇手弄壞一箱錢的計謀更是匪夷所思,兩個化學反應不複雜,但經過兇手精心策劃,簡直是他首創的獨一無二的犯罪方式。
首先,金屬鈉作為最活躍的金屬,與空氣或者水分一接觸就發生反應,通常是保存在煤油里。而兇手想出了用石灰石做隔絕的方法進行保護。石灰石不與金屬鈉反應;石灰石吸水性好,不會導致水分與金屬鈉的接觸;石灰石被做成密封覆蓋層,也隔絕了空氣與金屬鈉反應。同時,這一層石灰石也保證了箱子落入水中後金屬鈉不會瞬間與水完全接觸,產生爆炸般的劇烈反應。
其次,箱子扔入湖底,水進入箱子後,先是石灰石吸水,隨後水滲透到金屬鈉區域,金屬鈉反應產生氫氧化鈉和氫氣,氫氣自然要衝破石灰石冒出來,於是石灰石的密封覆蓋就破損了,金屬鈉和水充分接觸,發生反應。這也是為什么小李在箱子下沉後看到更多的水泡冒出來。
最後,在整個箱子充滿強鹼溶液的情況下,包裹錢的鋁紙被迅速反應消溶,隨即所有錢被腐蝕得乾乾淨淨。
好一個精妙的犯罪思維!
若不是兇手現在是王格東的對手,而是他在看著其他人的卷宗,他都要忍不住為兇手拍掌稱快了。
從頭到尾,兇手一直牢牢把握著王麗琴和警方的心理,把握了他們的行為,一步步按計劃進行。
王格東本埋怨自己為什麼每一步都按兇手的計劃走,每一步都被兇手算計,但他仔細從頭到尾分析一遍整場案情,才發現,即便從頭再來一次,兇手也一樣會得逞,因為兇手每一步給他們的選擇,都是只有一條路的必選題。
案發當晚,江小兵獨自走進安樂路,當時街上沒有其他行人。兇手不知用哪種手法,將高純度尼古丁打進了江小兵身體,同時,兇手也打開了錄音,錄下了江小兵最後發出了「啊……啊……你要幹什麼,不要……啊……」,隨即,毒素觸及神經,江小兵還沒明白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就再也沒醒過來。之後,兇手應該是用汽車把江小兵帶走,離開了安樂路。
第二天,兇手打電話給王麗琴告知綁架,當時江小兵已死,兇手錄的江小兵最後的聲音只能用一次,自然要用在最關鍵的時候。所以兇手才要一直聲稱自己是中間人,不讓王麗琴與江小兵通話。所以林傑那幫蠢貨才懷疑綁架案是場戲。於是直接以刑警隊名義與兇手通話,奉勸兇手來自首。
兇手知道警方已介入,警方不相信是綁架案,又沒法兒讓江小兵活過來通話,只能割下耳朵煮熟給警方,使警方鑑定不出這耳朵是死人的還是活人的。
雖然那時王格東就懷疑江小兵已經遇害,但那也只是猜測,沒有任何證據支持。在沒法兒確定的情況下,不管換成哪個刑偵專家,首先都是要保證人質安全,加上他們對綁匪的身份位置毫無所知,不可能冒險武斷認為接下來的交贖金是個騙局,拒絕和綁匪做交易。話說回來,就算那時他們知道江小兵已死,在不知道兇手身份位置的情況下,想要抓獲對方,也只能繼續跟他做交易。
在這件事情上,王格東認為自己沒有做錯,換成誰都是一樣的選擇,不跟兇手繼續交易,對方一走了之,天涯海角,以後還怎麼破案?上級聽完報告一定是認同的。
再接下來,綁匪準確抓住了警察的心理,給了警察三天破案。這三天的抓捕工作中,王格東自問也沒有犯錯。他們通過監控,通過走訪,通過排查,該做的都已經做了,但兇手太狡猾,始終沒留下線索。三天工作徒勞無功。
三天期過,綁匪選擇了南湖水庫的石頭灘做交易,那時綁匪顯然已猜到表弟是便衣,但他沒直接點破,而是順水推舟,任由公安行動,同時完成自己的計劃。
那時用真錢進行交易這個命令,我是否下錯命令了呢?
王格東尋思著,最後搖搖頭,換成其他人,也會下令用真錢的。
第一,當時兇手為了讓警方和王麗琴打消江小兵已死的顧慮,播放了那幾秒的錄音。警察都相信了江小兵還活著,根本不會想到那幾秒鐘的話是生前錄音,從保護人質角度考慮,需要用真錢交易。
第二,小李和王麗琴檢查過箱子,沒有發現異常,並且小李帶槍,把箱子扔到湖底後,他與箱子的距離不超過四米。箱子裝了三百萬,總重至少有七十多斤,即便綁匪是個游泳高手,從水下距離持槍民警不到四米的地方,把七十多斤重的箱子拿走,顯然是不可能的。加上箱子裡裝了GPS裝置,綁匪拿錢更是自找死路。
第三,綁匪多次警告不要使用假錢,而王麗琴因警方三天沒找到關於綁匪的任何線索,對警察的能力產生懷疑,更不敢用假錢糊弄對方。
幾項因素一綜合,導致他們最終用了真金白銀的三百萬跟兇手做交易。
對此,王格東自問也沒做錯。
即便刑偵經驗再豐富的人,幾時遇過這種案子?見識過這種手段?
簡直是匪夷所思的手段!
在警方看來萬無一失的準備後,經過十幾分鐘,他們才發現被綁匪騙了,錢全毀了,綁匪給出的理由是早提醒過王麗琴別讓警察跟著。
到此,從現有的綁匪行為和調查線索,依然看不出綁匪並不是真正要錢,而是要殺了王麗琴。
儘管被騙,但警方還有其他選擇嗎?要抓住兇手,還是只能繼續交易。
到了第二天,狙擊手和幹警已經在周圍布置好,把石頭灘監視得嚴嚴實實,這才放心讓王麗琴一個人去交易。
同時也長了個心眼,這次用假錢。
但在最後關口,兇手用了新的招數,依舊不現身,把王麗琴在短短三分鐘裡弄死了。
天衣無縫的大騙局。
結果是江平一家死了個乾淨,總財產打了一半折扣,兇手是誰,幾人,在哪兒,依然毫無線索。
從頭到尾分析一遍,王格東知道,儘管中間發現了幾處疑點,但每一步都沒有其他的選擇,只能按著兇手的詭計,一步步落入圈套。在警方看來天衣無縫的布置下,綁匪依然把人給殺了。
他惱怒地把頭埋進手裡。
過了好久,他猛然抬起頭,眼睛一亮:「終於想明白了!這次根本不是綁架案,兇手弄死江小兵後的所有事,只有兩個目的。一是敗掉江家的家產,二是殺死王麗琴。顯然,兇手和江家有著深仇大恨!」
犯罪動機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