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2024-04-29 18:22:26
作者: 紫金陳
張一昂手下的另一組人通過幾個特殊渠道的調查,對王紅民以及那家被人稱作「工商協會」的公司摸清了些眉目。
筆錄一:某水產品加工廠老闆。
「咦,你們怎麼知道我認識王紅民的?……哦,你們是警察,當然會知道了。他不是剛出車禍了嗎,你們要調查他?……噢,保密,我懂,你們要問工商所的收費問題?這個嘛你們最好去問別人,我不太清楚。……你們肯定會替我保密?……當然,當然,我當然願意配合政府的調查。好吧,我把我知道的都告訴你們,工商所亂收費,嗯,好像是有這麼回事,這個情況大概有七八年了吧,其實也不是工商所的亂收費,是有一家叫大金商貿公司的,工商協會也是大金公司成立的民營組織,辦執照、做審批、過年檢,直接到工商所辦效率很低,而且,而且不是那麼容易辦得下來。企業第一次去工商所辦手續,總是辦不成,但馬上這家大金商貿公司會跟你聯繫,讓你交點錢,加入他們成立的工商協會,以後工商所的事都由他們代辦。價格嘛,看辦什麼事,還有企業的規模。我和王紅民是朋友,我的廠就象徵性地付了點錢,不多。我朋友差不多規模的廠,辦年檢大概要花兩三千。個體工商戶當然少得多了,一般不超過一千的。除了這些嘛,平時一些檢查、罰款等等,這個在我們縣裡很普遍,通常他們不會直接開罰款書,而是大金公司會在接下來聯繫你,讓你把打折後的罰款直接給大金公司,他們會幫你處理,也就不用停業整改了。可能總的來說,我們這裡工商所收得比較多。……什麼,你說上告?也許有吧,不過我想應該很少,嗯……警察同志你也知道,我們做點生意的,沒文化,經營過程里總有些不合規矩的地方,大家都想繼續把生意做下去,沒人會上告的啦。再說了,我們縣裡,不像城市那麼規範,我們這裡有地方上的生存規矩。除此外嘛,還有些產品定製,比如好像前幾年做餐飲的要定製大金公司的廚具,不定製嘛,工商所會上門檢查各種證的,大家都不想添麻煩嘛。……哦,你問大金公司一年能賺多少錢?這個我就不知道了,我想幾百萬甚至上千萬可能有的吧。……大金公司賺的錢去哪兒了?這個我就更不知道了,我聽說大金公司是王紅民個人的,裡面人員是工商所的這批人,工作人員是所里的合同工,還有些社會上招的吧。……王紅民的為人?他給大家印象都挺和善的,嘿嘿,這個我真不太好說,我知道的就是這些啦。」
筆錄二:縣城工商局的一位退休領導。
「你們是省公安廳的?這次是真的要調查工商所嗎?雖然工商所的幾個人集體出車禍死了,不過王紅民他叔叔是誰你們應該知道的呀,這種事不是我這樣的人能隨便點評的。……你們不是針對王紅民?你們不是為了工商所的經濟問題,而為了查其他案子?我聽縣裡有領導說這次他們好像不是出車禍那麼簡單?……好吧,公安部門的事我不問。這個大金商貿有限公司我知道,一開始直接登記在王紅民的名下,後來轉給了他老婆,好像叫駱慧慧,對,是這個名字,他老婆我見過,人挺漂亮的,就是不太愛說笑,跟王紅民的性格截然相反。據我所知,大金公司一年收入應該有一千多萬。為什麼收入這麼高?我們白象經濟算發達了吧,縣城區域二十多萬人口,近萬家工商戶和企業,至少三分之一是大金公司的會員,其他就算不是,很多年檢、辦證也要靠大金公司,這錢很容易賺的。這是這幾年的情況,前幾年可能沒這麼高。這家公司是王紅民設立的,工商協會和賺錢方式也是他想出來的。他是個很聰明的人,按他的關係,本來早可以當官上去的,他拒絕了,要繼續當所長,畢竟所長的身份更低調些,而且因他的關係,他不用費心思特地去搞好跟其他單位和上級的關係。工商所的日常工作也很正規,不存在亂收費,收錢的都是這家民企性質的大金公司,所以一直以來從沒出過事。……關於這家公司的運作,他們實際的管理人員就是工商所的那幾個,下面的工作人員應該是所里的合同工吧。公司雖然是王紅民個人的,不過聽說他每年會拿挺多錢出來分給其他人,尤其是所里的幾個正式工,據說每人都能分四五十萬,王紅民口頭承諾大家都有股份。……大部分人應該都說王紅民好的,因為他還算厚道的吧,畢竟都是同個地方的,如果有人想少交點錢,托關係跟他說下,他大都不計較了。哈哈,不過在我看來,這是他做人聰明的地方,悶聲發大財。我們縣局雖然名義上是所里的上級單位,實際上因他叔叔的關係,不會把他當下級的。嗯,我知道的情況基本就是這些了。」
本章節來源於ʙᴀɴxɪᴀʙᴀ.ᴄᴏᴍ
筆錄三:縣公安局經偵隊的一名警察,張一昂下屬的同學。
「這次工商所整個被人黑了,我想應該是社會上的積怨。對於工商所,社會評價基本都是負面的,我們也接到過很多對於工商所的匿名舉報,不過查他,呵呵,你知道,我們這級別的還是算了,就算你們省廳的經偵局也不敢查。那個大金公司實際上是王紅民的個人財產,我們當初接到舉報後,也暗中調查了一下,這家公司的資產很複雜,王紅民把賺來的錢基本上還是放在這家公司里,沒有轉移到他的個人帳戶上,我想可能是他不想私人帳戶出現這麼龐大的金額,免得日後被發現,受人揣測。你猜大金公司有多少資產?千萬?應該不止,恐怕有上億。王紅民這人對賺錢很有一套,收來的錢他又用大金公司的名字做投資了,縣裡有幾個樓盤,大金公司都參股,還有半條街的店面,都是大金公司名下的。我想關於這點,他們工商所的許多人應該是知道的。他們沒說?當然,他們當然不會說,王紅民對他們很大方,我聽說那幾個公職人員,王紅民每年從大金公司里給他們幾十萬的獎金,而且王紅民口頭跟大家說公司都有份,其他的臨時工少則幾萬,多則十幾萬,而且平時福利除所里的正常支出外,還有額外的,也是大金公司出的。他們拿這些錢實際上都是違規的,所以他們不會告訴你們,他們當然覺得王紅民為人好了。大金公司對普通個體戶的工商企業收的錢應該不會很多,至少不會讓別人覺得難以承受,如果超出大多數人的承受力,恐怕大家早就鬧了。王紅民很聰明,收錢也有分寸,讓別人覺得每年多掏幾百塊省點麻煩就是了,不會去鬧。不過有時候對一些企業的罰款可能挺高的,這才導致有匿名舉報。很多人說王紅民為人好,容易說話,其實我不這麼看。不管執法的是汪海全還是姚江,歸根到底,都是王紅民的手下,收的錢也是進王紅民個人公司的,這能不得到他的應允?無非汪海全和姚江對外唱黑臉,王紅民對外扮和事佬,裝紅臉,這叫一張一弛。估計是過去被整的某個人心裡記恨,所以這次才會對整個工商所下手。話說你們案子還沒查出來嗎?……嗯,這案子確實太大,也難為你們了。鬧出這種事,我想王紅民要是活著,肯定後悔賺了這麼多錢了呢。現在倒好,人死了,這麼多財產都剩給他老婆了,工商所其他人也沒份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