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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8章 不要讓見義勇為者心寒(6K)

2024-05-22 08:58:44 作者: 北域狂生

  「原告律師,鑑於辯方律師臨時提交證據,你可以申請休庭,以準備辯護思路,你要申請嗎?」

  陳忠漢看向岳斌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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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種鐵證,不可能有任何辯駁的餘地。

  之所以這麼問一句,也不過是例行公事而已,這是原告律師的權利。

  「不申請。」岳斌搖頭。

  即便休庭也沒有任何用處,這一回合,已經徹底敗了。

  岳斌自然也不會做無謂的掙扎。

  他深吸一口氣,重整旗鼓:「雖然韓明確實實施了盜竊行為,雖然被告人的行為勉強算是見義勇為,但是我想說,見義勇為也要注意方式方法,也要注意尺度把控!」

  「我們國家鼓勵見義勇為,但並不允許有人以見義勇為作為藉口,迫害他人,甚至是威脅到他人生命安全!」

  「各位要知道,韓明被追逐的時候,並不是正在進行不法侵害,也沒有對任何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威脅。」

  「這種情況下,被告人是否有必要對韓明如此逼迫呢?是不是可以採取一種更加平和的方式呢?是不是應該及時報警而不是擅自行動呢?」

  「試想一下,如果不是被兩名被告人如此逼迫,並且感受到了強烈的恐懼,韓明怎麼可能會跳河,又怎麼可能會溺亡!?」

  「那麼我是不是可以這樣說,如果被告人不追韓明,他根本不可能死!」

  岳斌雙眼微眯,一字一句的說道:「換言之,兩名被告人與韓明的死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因果關係!

  這才是本案的重中之重。

  如果這個成立,那麼不管被告是不是見義勇為,都將成立過失致人死亡罪!

  說完後,岳斌便將目光投向了對面的羅大狀。

  他倒想看看羅大狀會如何辯護。

  在岳斌的注視下,羅大狀緩緩搖了搖頭。

  以為是王者,沒想到是個廢鐵。

  白瞎了這點期望……

  羅大狀頓覺有些索然無味,淡淡的開口道:「刑法上的因果關係是指,危害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一種引起與被引起的聯繫。」

  「認定危害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有無因果關係,不能主觀臆斷,而應當以辯證唯物主義因果關係理論為指導。」

  羅大狀聲音洪亮,慷慨陳詞,自帶一種強大的氣場。

  開始逐條解釋。

  「第一,因果關係的客觀性。」

  「因果關係作為客觀現象間引起與被引起的關係,是客觀存在的,不以人們主觀是否認識為前提。」

  「而方才原告律師的指控,完全是出於個人的主觀判斷,根本不足以證明因果關係成立。」

  「第二,因果關係的時間序列性。」

  「所謂時間序列性,就是從發生時間上看,原因必定在先,結果只能在後,二者的時間順序不能顛倒。」

  「在刑事案件中,只能從危害結果發生以前的危害行為中去尋找原因。」

  「那麼,在韓明跳河之前,他身上發生過什麼危害行為嗎?」

  「有人威脅他了嗎?有人逼迫他了嗎?有人推他了嗎?有人攻擊他了嗎?」

  「沒有,統統沒有!」

  「也就是說,在危害結果發生之前,根本不存在危害行為,自然更談不上因果關係!」

  岳斌眉頭頓時緊皺起來。

  心裡用上了濃濃的無力感。

  這個時候,他算是真正體會到羅大狀的厲害之處了。

  他幾乎是將因果關係掰開了揉碎了,進行細緻而深入的講解。

  簡直無懈可擊。

  而這還只是個開始。

  羅大狀的陳述依舊在繼續。

  「第三,因果關係的必然聯繫性。」

  「因果關係表現為兩種現象之間有著內在的、必然的、合乎規律的引起與被引起的聯繫,這是因果關係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表現形式。」

  「我們回歸到這個事件當中來,我方當事人只是在距離韓明十米之外的地方跑步而已啊,這件事與韓明跳河之間,有內在的、必然的、合乎規律的引起與被引起的聯繫嗎?」

  「有人會因為看到別人在大街上跑步,就跳河???」

  羅大狀攤了攤手,滿臉的疑惑。

  對啊,別人只是在大街上跑步而已,你跳河是自己的選擇,跟人家有什麼關係?

  這話一出,哄堂大笑了可以說是。

  旁聽席上不少人都笑出了聲。

  那聲音傳入曹丹彤母女耳中,卻是格外刺耳。

  「咚!」

  「肅靜!」

  陳忠漢一臉嚴肅,到底是老法官了,見多識廣,經驗豐富,非常沉穩。

  審判庭安靜下來。

  羅大狀繼續陳述:

  「第四,不作為犯罪的因果關係問題。」

  「不作為犯罪,是指行為人違反法律直接規定,負有法定義務而拒絕履行,情節嚴重或情節惡劣的行為。簡單用六個字簡述就是:應為、能為、不為。」

  「違反法律直接規定,是指違反刑法有直接規定的罪名,才構成犯罪,法無規定不為罪,嚴禁類推。」

  「韓明溺水,並非我方當事人導致,而且雙方完全陌生,沒有任何關係。」

  「所以我方當事人並沒有營救他的義務,哪怕是袖手旁觀,見死不救,也無法成立不作為犯罪。」

  「但是我方當事人心地善良,他不忍心看著一個活生生的生命在自己眼前逝去,所以冒著生命危險下水救人,這是什麼?」

  「這是大仁,這是大義,這是大愛,這是大善!」

  「而現在,僅僅是因為施救者沒有成功挽救溺水者的生命,就要被其家屬控告過失致人死亡罪?如果這樣的話,以後看到有人溺水,誰還敢下水營救?誰還敢施以援手?」

  「綜上……」

  羅大狀深吸一口氣,沉聲開口:「我認為我方當事人與韓明的死,完全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

  這一番話,條理清晰,邏輯明確。

  從方方面面駁斥了岳斌所謂的「因果關係」。

  羅大狀鋒芒畢露,完美發揮。

  這個事件當中,姜白和孟波沒有任何錯。

  他們只是見義勇為。

  而且還是兩次。

  第一次,抓小偷!

  第二次,救溺水者!

  真要論起來,曹丹彤母女倆非但沒有任何理由責怪他們,反而應該感謝,感恩,感激。

  因為姜白冒著生命危險營救韓明,因為孟波及時撥打急救電話。

  雖然結果並不理想,但這並不能抹去兩人曾經為了營救韓明而做出的努力。

  但……

  作為家屬,她們卻一紙訴狀把兩人告上法庭。

  這豈不是現實版的農夫與蛇?

  「你什麼意思!?」

  「難道你還想讓我們對那兩個殺人犯感恩戴德嗎?」

  曹丹彤拍案而起,惡狠狠地瞪著羅大狀,大聲質問。

  羅大狀很認真的點頭道:「如果你是一個是非分明,並且有感恩之心的人,那麼你確實應該感謝兩名被告人。」

  「他們確確實實為了營救你那溺水的兒子做出了努力,甚至,是冒著生命危險的。」

  「你他媽放屁!」

  「我兒子都死了!你居然讓我感謝殺人犯!」

  「你還是個人嗎你!」

  曹丹彤咆哮一聲,張牙舞爪的就要衝向羅大狀。

  好在身後法警早就在留意她。

  第一時間便將其制止了。

  「咚咚咚!」

  陳忠漢敲響法槌,語氣眼裡的警告道:「原告請注意自己的情緒,注意法庭秩序,如果你再亂來,我有權將你驅逐出去!」

  「他完全是顛倒黑白,還讓我們給殺人犯道謝,這還有天理嗎,還有王法嗎!」

  曹丹彤氣得渾身顫抖,臉色通紅。

  陳忠漢沉聲道:「現在是法庭辯論環節,理論上來說,誰都可以說話。」

  「你如果不認同對方的言論,可以進行反駁,但要注意你的發言方式。」

  審判庭不是菜市場。

  庭審不是街頭吵架。

  不是誰嗓門兒高誰就占理。

  見曹丹彤不再發癲之後,陳忠漢看向羅大狀:「辯護人,你還有要說的嗎?」

  「有。」

  羅大狀點點頭,繼續開口:「認定因果關係不等於認定刑事責任。」

  「行為人是否負刑事責任不僅取決於客觀事實,還要取決於行為人對行為和結果的主觀心理狀態。」

  「因為在具有因果關係的情況下,行為人可能沒有刑法要求的故意或者過失,這種情況下也是不存在刑事責任的。」

  羅大狀對法律條文、司法解釋的理解實在是太透徹了,絕對達到了登峰造極的程度。

  「回到過失致人死亡罪本身,這個罪名的主觀責任形式為過失,即行為人對自己的行為造成他人的死亡結果具有預見可能性,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

  「過失致人死亡罪屬於過失犯罪,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致人死亡和過於自信的過失致人死亡。」

  「前者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由於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致造成他人死亡。」

  「後者是指行為人已經預見到其行為可能會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但由於輕信能夠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

  羅大狀指了指姜白和孟波:「兩名被告人與韓明素昧平生,完全不認識也從未接觸過,了解程度為零!」

  「我們不能要求他二人在當時那種情況下,能夠預見一個素昧平生的陌生人,會做出跳河那種極端的危險的舉動。」

  「既然無法預見,那麼,我方當事人主觀上也就沒有任何過失,不管是疏忽大意的過失致人死亡,還是過於自信的過失致人死亡,都不成立!」

  最後,羅大狀微微一笑,進行了總結:

  「從行為人的角度來看,這個事件的結果,是由於其他無法預見的原因導致的,屬於意外事件,行為人不需承擔任何刑事責任。」

  說完,便長出一口氣,緩緩落座。

  陳忠漢微微點頭,目光一轉看向張偉:「二號辯護人,你有辯護意見要補充嗎?」

  張偉搖頭:「沒有。」

  見多了豬隊友,現在終於匹配到超神的隊友。

  張偉已經調整姿勢躺好了。

  於是陳忠漢扭頭看向原告席位:「原告方,你們可有意見?」

  「有,有吧……」

  岳斌硬著頭皮開口:「我認為……」

  接下來的時間,雙方圍繞因果關係,過失犯罪等焦點展開激烈的辯論。

  結果毫無疑問,岳斌被按在地上反覆摩擦。

  他的水平跟羅大狀比起來,至少差了兩個張偉。

  完全不是對手。

  而且這個劣勢隨著張偉加入戰場,愈發擴大,更加抵擋不住。

  刑事責任方面,徹底潰敗。

  隨後,岳斌開始轉戰民事「戰場」。

  雖然你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但畢竟人死了,總不能一分錢都不賠吧?

  但羅大狀和張偉的主張,還真的是一分錢都不賠。

  這場庭審,他們的目標就是免除一切刑事責任,免除一切民事責任!

  哪怕最後判賠一分錢,都是他們輸了。

  而且羅大狀還舉出了十年前的一個案例。

  就是喬海洋的案子。

  他當街搶劫,被路人追趕,結果翻越欄杆的時候不小心被上面的尖刺插死。

  那幾名路人被喬海洋家屬告上法庭,罪名也是過失致人死亡罪,他們的辯護律師就是羅大狀。

  這兩個案子極為相似。

  在羅大狀的辯護之下,喬海洋案的判決結果是,被告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也不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完勝。

  羅大狀把那個案子舉出來,便是最典型的以案釋法,對當前案子具有非常高的參考價值。

  這也成為壓倒岳斌的最後一根稻草。

  「咚!」

  陳忠漢敲響法槌,終止了辯論。

  法庭辯論進行到這個階段,其實已經結束了,再辯論下去,也都是無意義的拉扯,是對原告律師的究極折磨。

  聽到法槌聲音,岳斌頓時長出一口氣。

  陳忠漢開口:「請原告方進行最後陳述。」

  話音落下。

  曹丹彤顫巍巍的站了起來。

  這個陳述階段,將會由她來發言。

  老年喪子的母親進行陳述,顯然比年輕的妹妹更加具有感染力。

  曹丹彤雙手捧著陳述詞,開始陳述:

  「尊敬的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

  曹丹彤眼睛通紅,聲音帶著哭腔。

  「我家男人去世的早,是我既當爹又當媽,把兩個孩子拉扯大的,箇中艱辛,外人難以體會。」

  「好在我兩個孩子都很爭氣,很聽話,我兒子更是有出息,年紀輕輕就當了公司領導。」

  「我還記得出事那天早上,吃早飯的時候,他跟我說,媽,你受苦了,往後就等著享福吧……」

  說到此處,曹丹彤老淚縱橫,啜泣起來。

  「結果卻等來了一個驚天噩耗!」

  「白髮人送黑髮人啊,人世間最悲痛的事情莫過於此。」

  「我的兒啊,就這樣走了,我再也看不到他了,再也聽不到他喊我『媽』……」

  「我的兒子或許是一時糊塗,觸犯了法律,可,可就算他犯了錯,也罪不至死吧?」

  「就算我兒子是小偷,難道他就可以被人迫害?難道他就該死!?」

  曹丹彤紅著眼睛狠狠的瞪了姜白和孟波一眼,咬牙道:「我老婆子不懂什麼法律因果關係之類的,但我就想問一句,憑什麼說被告人跟我兒子的死沒有關係?」

  「如果他們不追我兒子,他怎麼可能會死!」

  「我兒子就是因為他們才死的!我懇請法官大人和各位陪審員,依法判處被告人罪名成立,從重判處,並且讓他們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說完。

  曹丹彤向著法官方向深鞠一躬,抽泣著坐下。

  從女兒手中接過紙巾,擦了擦眼淚。

  這番陳述,很有感染力。

  就連旁聽席上,原本過來支持姜白和孟波的人,也有幾個臉上露出了不忍之色。

  終究人非草木啊。

  曹丹彤再怎麼胡攪蠻纏,蠻不講理,至少她跟兒子感情是真的,這番陳述也是發自肺腑,讓人聽了心裡怪不是滋味的。

  這也是原告最後的機會。

  爭取同情分。

  陳忠漢面無表情,不管他內心有什麼感受,都不會表現在臉上,更加不會說出口。

  作為法官,不能受主觀情緒的影響。

  他必須保證足夠客觀、理智,才能做出最公正的判決。

  陳忠漢看向被告席位:「請被告方進行最後陳述。」

  姜白站起身,開始陳述:

  「尊敬的法官,陪審員,我首先表明我的觀點。」

  「我跟韓明的死沒有任何關係,不應該承擔任何責任,不管是刑事責任還是民事責任,都不應承擔!」

  「法律方面的認定,兩位辯護律師是專業的,他們已經說的很清楚了,我就不再過多贅述。」

  「但有些話,憋在心裡,不吐不快!」

  姜白緩緩環視一圈,話語鏗鏘,擲地有聲。

  「見義勇為,匡扶正義,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孔聖曾曰,見義不為,無勇也。」

  「在我們國家實現偉大復興夢的今天,見義勇為的傳統美德更應該發揚光大,這種行為也應該得到提倡和鼓勵。」

  「我很痛心,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看到老人摔倒不敢去扶,看到有人落水不敢去救,看到小偷逃跑也不敢阻攔……」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見義勇為者越來越少。」

  「是人心變了嗎?還是這個社會變了?」

  「那句『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扶』又讓多少見義勇為者心裡有了後顧之憂?」

  「如果見義勇為都要承擔責任,那麼以後,誰還敢見義勇為?誰還敢匡扶正義?我們的國家會變成什麼樣子?我們的民族會變成什麼樣子?」

  「不應該這樣,也不能這樣!」

  「見義勇為者,不應該有後顧之憂!」

  「請法官閣下和各位陪審員,認真考慮這個案子,不要讓見義勇為者心寒,也不要澆滅其他人見義勇為的熱情和勇氣!」

  姜白的聲音,在審判庭內響徹。

  一字一句,振聾發聵。

  一字一句,發人深省。

  如果英雄還要承受委屈,那還有人願意出頭嗎?還有人敢出頭嗎?

  這番陳述,讓審判庭內不少人陷入了沉思。

  而很多正在觀看直播的人,則不禁拍案叫絕。

  說得好啊!

  也就是庭審直播不能發彈幕,不能送禮物。

  否則絕對會是空前盛況。

  姜白陳述結束後。

  孟波站了起來。

  他咽了咽口水,緩緩開口:

  「我文化程度不高,也不太會說話,但我有最基本的是非觀,我覺得,遇到壞人就應該挺身而出!」

  「如果今天別人受到侵害我不幫忙,那麼他日我收到侵害,也不會有人幫我。」

  「我是一名保安,保護一方平安。」

  「崗位雖然平凡,但我心裡依舊存著神聖的使命感和責任感。」

  「我無怨無悔,我問心無愧,對於韓明的死,我深感遺憾,但我依舊堅信我是對的。」

  「我也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是有溫度的。」

  「懇請法官大人和各位陪審員,秉公執法,還我公道。」

  孟波的陳述,更加樸實無華,卻也深入人心。

  引發了無數人的共鳴。

  「咚!」

  陳忠漢重重敲響法槌。

  「暫時休庭兩小時,重新開庭後宣布判決結果。」

  隨後,便帶著合議庭成員退了出去。

  他們要好好的討論一番。

  這個案子的判決,需要慎之又慎。

  ……

  東海,某大平層內。

  「允姐姐,現在是什麼情況啊?」季小萌看到庭審直播變成了黑屏,連忙搖晃著允姐的手臂問道。

  允姐無奈的說道:「你沒聽審判長說嘛,休庭兩小時,開庭後宣布判決結果。」

  「還要兩小時啊……」

  季小萌噘著嘴,拖長了時間表達心中的不滿。

  允姐抿嘴一笑,說道:「這個案子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合議庭肯定要非常慎重的對待,估計這兩個小時裡,他們要經歷一場激烈的爭辯。」

  「你啊,就放寬心吧,看這局勢,勝訴的機率無限趨近百分之百。」

  季小萌捧著雙手,一臉虔誠的說道:「我願意用我閨蜜單身三十年為代價,換取這場官司完勝!」

  「你閨蜜?」

  「嗯啊。」

  「你有幾個閨蜜。」

  「就你一個啊。」

  「哦……好啊你個死丫頭!」

  「啊不要!」

  兩人打鬧起來。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

  終於,在無數人盼星星盼月亮的等待中,重新開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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