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羅大狀的碾壓局

2024-05-22 08:54:44 作者: 北域狂生

  當張偉坐到被告律師席,看到對面的羅飛後,頓時就愣住了。

  如果說張偉在司法界的段位是鑽石的話,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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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飛至少是最強王者2000分!

  在張偉還是一個無憂無慮的政法大學學生的時候,羅飛就已經名聲在外,還到前者所在的大學開過幾次講座。

  他怎麼都沒想到,自己有一天,居然會跟這樣一位行業大牛對決。

  可……

  為啥啊?

  以羅飛的段位,應該不屑於接這種網絡誹謗的小案子才對啊。

  這不是大炮打蚊子嗎?

  張偉表示不理解。

  他又怎麼會知道,今天的審判只是開胃小菜。

  後面還有一百零八位好漢嗷嗷待審呢。

  這時,羅飛抬眼看了過來。

  他面無表情,目光平靜,鏡片上反射著睿智的光芒。

  看上去就好像一位溫文爾雅的教授學者。

  但張偉卻突然之間,產生了一種仿佛被野獸盯上了的感覺。

  頓時如坐針氈,如芒刺背,如履薄冰,如鯁在喉……

  他突然想到了江湖上關於羅大狀的傳聞。

  什麼失常發揮,正常發揮,超常發揮,極限發揮之類的。

  想想就讓人害怕。

  張偉扯了扯嘴角,擠出一個比哭都難看的笑容,向著羅飛點頭致意。

  對此,

  羅飛只是雙眼微眯,輕輕的推了一下眼鏡架。

  張偉目光閃爍,緩緩低下了頭。

  他實在是沒底氣繼續面對那如同刀子一樣的眼神。

  「在我們對視的那一瞬間,他就知道自己已經輸了。」羅飛嘴角微掀,淡然開口。

  姜白:(‧̣̥̇꒪່⍢꒪່)

  這逼裝的好,我給滿分。

  「呵呵,張律師,你看上去臉色有點差啊。」

  一道略帶調侃的聲音傳入張偉耳中。

  張偉扭頭,便看到陳夢喆那張欠揍的臉上,明顯帶著幸災樂禍的表情。

  「陳律師,你不如擔心擔心你自己吧。」張偉道。

  「哈哈!」

  陳夢喆大笑兩聲。

  我雖然打不過羅大狀,但只要你也打不過羅大狀,那我就開心了。

  很快,時間接近了十點。

  法官和陪審員走進審判庭。

  當法官看到原告席位上的羅飛後,明顯愣了一下。

  微不可查的微微點了下頭。

  隨後,

  「咚!」

  法槌落下,正式開庭。

  在此之前,姜白就明確表示絕對不會調解,所以也就省去了這一步,直接開庭審理。

  書記員起身宣讀法庭紀律,核實眾人身份……

  這是開庭的固定流程。

  隨後,才算是正式開始。

  羅飛宣讀起訴書,起訴魏冬花,馬麗,焦勝美三人,犯誹謗罪,侮辱罪,且情節嚴重,希望法官從重判處。

  訴訟請求是判處三名被告有期徒刑三年,並各自賠償被害人精神損失20000元。

  聽到羅飛的訴訟請求,魏冬花三人明顯激動了起來。

  三年!

  這遠遠超出她們的心理預期。

  原本以為頂多也就一年半載。

  張偉臉色微變。

  不愧是羅大狀,果然犀利!

  但我張偉也是專業律師,是不會這麼輕易認輸的。

  來一場酣暢淋漓的對決吧,羅大狀!

  張偉重燃鬥志,眼睛逐漸明亮起來,思路也逐漸清晰。

  魏冬花面臨的指控罪名有兩個,一為誹謗罪,二為侮辱罪。

  誹謗罪的話,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不存在無罪辯護的可能,只能想辦法做減刑辯護。

  而且張偉已經有了戰術。

  依舊是從主犯從犯這方面著手。

  畢竟在前一日的審判中,馬麗就被認定為尋釁滋事罪的主犯,而尋釁滋事罪和誹謗罪對應的是同一犯罪行為,因此,這場官司中也很容易再次把她打成主犯,這樣一來魏冬花的刑期自然便會減少。

  除此之外,侮辱罪方面,也大有可為。

  張偉率先出招:「我方當事人對於誹謗原告一事供認不諱,但在這個犯罪事實中,我方當事人是受到2號被告的誘導,以及3號被告的慫恿,才會做出錯誤的決定。」

  「我申請法官閣下和各位陪審員,考慮前一日關於尋釁滋事罪中,主犯和從犯的判定,判定我方當事人為從犯,並從輕判處。」

  聽到這話,馬麗頓時就急了。

  但陳夢喆卻給了她一個安心的眼神。

  穩坐釣魚台,絲毫不慌。

  對面可是羅大狀。

  昨天的招數,不一定今天還有效。

  果然,張偉話音剛落,羅飛便開始反擊了:「主犯和從犯一般根據在共同犯罪中起的作用進行認定,但我方起訴並非同時起訴三人,而是分別起訴。」

  「三位被告,分別單獨對我方當事人進行了誹謗,她們各自完成了獨立的犯罪事實,每一個人都是侵權責任主體,所以並不存在主犯從犯之分。」

  「或者說,」

  羅飛稍作停頓,緩緩吐出幾個字:「三人都是主犯!」

  姜白頓時露出了一臉「原來還可以這樣」的表情。

  不禁在心裡給羅飛豎了豎大拇指。

  這三言兩語,直接釜底抽薪。

  根本不跟你掰扯主犯從犯怎麼區分怎麼定義,而是從根源處,便掐斷了主犯從犯的判定。

  「羅大狀戰鬥力果然不同凡響,我的戰鬥力只有500,他起碼有一萬以上。」

  張偉臉色一沉,暗暗想到。

  旁邊,陳夢喆笑容更深了。

  就是這樣!

  我可以輸,但你一定不能贏。

  大家一起輸。

  反正輸給羅大狀,不丟人。

  張偉當然沒這麼容易放棄,他很快便重整思路,組織語言,開始辯駁。

  可……很快便被羅大狀按在地上摩擦。

  羅大狀語速快,聲音洪亮,而且條理清晰,不僅對法律條文爛熟於胸,更加能夠完美的套用在當前案件當中。

  張偉也就剛開始還能比劃兩下,但很快便兵敗如山倒。

  被羅大狀辯駁得啞口無言,滿頭大汗。

  這完全就是降維打擊。

  短短几分鐘的辯論中,張偉受到了幾萬點暴擊。

  主犯從犯這條路,徹底被羅大狀堵死了。

  張偉無奈,只能重整旗鼓,從侮辱罪方面著手。

  「侮辱罪是情節犯,行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構成犯罪。」

  「我方當事人的不當言論,確實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達到誹謗罪標準,但並無侮辱成分,而且也遠遠達不到情節嚴重的程度。」

  張偉看了羅飛一眼,接著道:

  「因此我認為,控方律師起訴我方當事人犯侮辱罪,完全是不實指控。」

  法官看向原告席,道:「原告律師,對此你有什麼想說的?」

  羅飛不慌不忙起身,道:「由於被告人的行為,我方當事人遭到了極為嚴重的網絡暴力,電話轟炸,簡訊轟炸,各大社交平台茫茫多的負面評價,嚴重影響了我方當事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這難道還不算情節嚴重嗎?」

  「我方當事人因為此事,精神狀態奇差,甚至連工作都丟了,這難道還不算情節嚴重嗎?」

  「三名被告的行為,嚴重侵犯了我方當事人的名譽權,對我方當事人造成極為嚴重的心理傷害,這難道還不算情節嚴重嗎?」

  羅飛連續的三個反問句,直接讓張偉啞口無言。

  緊接著,羅飛又道:

  「在此次侵權行為中,行為人以一個主觀故意,實施一種犯罪行為,卻同時觸犯了兩個以上罪名,這適用於法條中所說的『想像競合』。」

  「侮辱行為和誹謗行為所侵犯的客體,都是我方當事人的人格和名譽,且兩罪是同一犯罪行為,這時兩罪就存在侮辱罪和誹謗罪想像競合。」

  「對此,應以主觀故意犯罪,從重處罰!」

  想像競合!

  原來羅大狀真正的重心在這裡。

  從重處罰,封頂刑期!

  張偉內心暗嘆一聲。

  想像競合他自然也知道,或者說每一個合格的法律從業人員,都不會陌生。

  但知道歸知道,能不能真正運用到實例中,才是真正區分實力的關鍵。

  很顯然,羅大狀已經達到那種返璞歸真,信手拈來的程度。

  不服不行啊。

  張偉咬了咬牙,硬著頭皮道:「我方當事人確實犯了罪,但事後她已經充分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並積極在網絡上進行澄清,彌補過失,足以見我方當事人有悔改之心,還請法官閣下予以從輕判處。」

  羅大狀冷笑道:「悔改之心?彌補過失?如果她這一系列行為,發生在我方當事人報警之前,確實算,但這些行為統統發生在她已經被刑事拘留,證據確鑿的情況下,這如何算有悔過之心?」

  就是這樣!

  姜白內心在瘋狂吶喊:別讓她們活!

  審判到了現在這種局面,其實已經很明朗了。

  張偉雙管齊下,兩面開花。

  結果卻被羅大狀左右堵截,輕鬆破招。

  法官都有點看不下去了,敲槌終止了法庭辯論。

  張偉頓時有種如釋重負的感覺。

  這不是辯論,完全是單方面的碾壓!

  太煎熬了。

  而陳夢喆則一副嫌熱鬧沒看夠的樣子。

  這場對決,他學到了很多。

  果然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啊!

  法官看向姜白,道:「請原告做最後陳述。」

  姜白起身,說道:「自從被網暴後,我每晚睡不著覺,茶飯不思,我感覺自己玉玉了……」

  這波啊,

  這波比分差距太大了,比賽已經進入垃圾時間,姜白的陳述已經無關緊要。

  所以他也就沒有洋洋灑灑。

  法官看向被告,「請三位被告人依次進行最後陳述。」

  魏冬花:「我認罪,我全都認罪,並且願意積極賠償,誠懇道歉……」

  馬麗:「我對控方律師所指控的罪名供認不諱,並無異議,我已經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焦勝美:「我認罪……」

  三人倒是不敢搞什麼么蛾子。

  全都積極認罪,請求從輕判處。

  陳述結束後,休庭半小時。

  很快,休庭結束。

  法官當庭宣判。

  三名被告,全部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賠償原告精神損失,名譽損失等各項費用共計20000元整。

  對於這個結果,姜白表示很滿意。

  正準備離開,便聽到了一陣吵架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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