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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18:14:24
作者: 紫金陳
嚴良走進審訊室時,看到的是一張布滿疲憊的臉。
儘管駱聞還不到五十歲,年紀上算是處於壯年,但兩天兩夜未合眼,也快達到他的極限了。
他面前放著咖啡和香菸,但香菸沒動過,嚴良知道,駱聞從不抽菸。而咖啡,應該喝了不少吧。
趙鐵民叫出主審人員說了幾句,隨後關了門,一同離開,把嚴良和一名記錄員留在審訊室里。
駱聞看到嚴良,強打了一下精神,微微挺起背,朝他平靜地笑了一下,道:「警方一定是搞錯了,我說了很多次,案子與我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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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良緩緩坐下,一直盯著駱聞的眼睛,情緒複雜,過了許久,一聲輕嘆,隨後道:「你還不肯承認嗎?」
駱聞深吸了一口氣,緩緩搖搖頭,似乎是在冷笑:「我不知道該承認什麼。」
「對於你的一切所為,我都已經調查清楚了,你一共殺了五個人,犯了六次罪。」
「殺五人?犯罪六次?」駱聞嘴角隱含一抹微笑,「數學老師也會算錯數嗎?」
嚴良臉上漸漸多了幾分肅然,道:「徐添丁不是你殺的,但是,如果不是因為你的插手,不出三天警方就會抓到兇手。是你,你替兇手重新設計製造了一場犯罪。」
駱聞搖著頭,臉上似乎寫著不可思議。
「不得不承認你的犯罪能力很高,接連殺害多人,警方卻始終抓不到你。你故意把犯罪搞得似乎很複雜,不用其他更快捷的工具,偏偏用繩子把人勒死;殺人後在死者口中插根煙;留下『請來抓我』的字條;以死者的身份偽造『本地人』三個字。這些一度使得警方根本想不明白兇手想表達什麼,這些線索裡面究竟有什麼關聯。」
駱聞很無奈地嘆口氣:「我已經說了很多遍了,這些案子跟我完全無關。」他微微抿了抿嘴,道,「有什麼證據證明是我犯的罪嗎?此外,我還想補充一點,作為一個曾經很成熟的刑技從業人員,如果真是我犯的罪,我想,我有能力根本不留下證據,甚至屍體,都未必找得到。」
嚴良道:「我相信駱法醫完全做得到這一切。但你之所以留下這麼多線索,是因為,殺人,本就不是你的犯罪目的。」
駱聞摸了下鼻子,沒有說話。
「即便我開始懷疑到你,認為這些命案跟你有脫不了的關係後,始終還是有很多疑問困擾著我。譬如,你為什麼殺人後要在死者口中插上一根利群煙?是為了製造案發現場的疑點,擾亂警方的偵破思路,增加破案難度嗎?如果換成其他人是兇手,這種動機出發點的可能性很大。可當我把你代入當成兇手時,就否定了這個判斷。因為你非常非常專業,你很清楚,最能增加破案難度的,是不留線索,而不是額外製造擾亂案件偵破的線索。可我還是想不通你為什麼要這麼做。」
嚴良喝了口水,繼續道:「直到我去寧市調查了你的往事,才讓前面命案中所有的疑點都有了一個共同的答案。我這才發現,所有警方勘查得到的線索,均是你刻意留下,刻意讓警方發現的。
「按你犯罪時的行為順序來說吧。你殺人時,不用效率更高的刀具等器械,而用了繩子。你在現場附近丟棄了兇器,當然是為了讓警方找出上面的指紋。不過,刀具的把柄上也可以留下指紋,為何不選刀呢?對你來說,用繩子殺人有兩個好處。一是繩子有兩個把手,你可以在兩個把手上都留下清晰的兇手指紋,方便警方的提證工作。二是用繩子殺人能夠更容易讓警方判斷兇手是個左撇子。你曾是優秀的法醫,你很清楚,如果你用刀殺人,即便你用的是左手,事後勘查現場時,法醫也只能判斷兇手用左手持刀殺人,由於缺乏右手的比照,無法完全判斷兇手是個左撇子。而用繩子把人勒死,由於你故意讓左手用力遠大於右手,再加上一些你在現場故意使用左手操作的細微證據,法醫很容易認定兇手是個左撇子。」
駱聞笑了笑:「如果真是我乾的,我為什麼要做得這麼複雜?大部分人都用右手,我即便不偽造成左撇子,警方的調查工作量依然會很大。萬一我偽造失敗了呢?豈不是更容易露出馬腳?」
「你不會偽造失敗的,因為你是駱法醫。」嚴良很直接地看著他。
「這算是對我專業技能的認可嗎?呵呵。」駱聞嘆息著搖搖頭,把杯里的咖啡喝完。
「其次,你殺人後在被害人口中插上一根利群煙。這個舉動看起來顯得很古怪,其實最直接的想法才是最正確的。兇手是個抽利群煙的人。」
「我不抽菸。」駱聞平淡地應了句。
嚴良道:「可你想讓警方認為兇手抽菸,而且抽的是利群煙。」
「有這必要嗎?」
嚴良繼續道:「你借用死者的身份,留下『本地人』三個字,其實也應該按照最簡單的理解,兇手就是杭市本地人。此外,你每次殺人後,都故意在現場留下一張充滿挑釁口吻的『請來抓我』的字條,就是想把案子鬧得足夠大。你很清楚,杭市這樣一座大城市裡,幾乎每天都會有命案發生。你殺了人後,當然,區公安分局會很重視,會安排人手破案,但這對你來說完全不夠。你需要做大案,需要引起更大的效應,需要讓市局甚至省廳震驚,組織大量人手破案。所以你在現場留下這挑釁的四個字,目的就是逼迫警方把大量的警力投入到你這個案子的偵破中。你這招確實管用,命案現場留下『請來抓我』這四個字,簡直絕無僅有,第一起案子一出來,就立刻引起了媒體的高度關注,當然,也引起了警方高層的格外注意,隨即安排大量人手組成專案組破案。」
駱聞淡淡一笑:「你既說我殺人,又說我故意想引起警方重視。我是不是能這麼理解:在你看來,我既犯罪,也想早點被抓?」
嚴良點點頭:「你確實是這麼想的。」
駱聞笑道:「那也不用審我了,給我去做個精神鑑定,如果我是精神病,那麼殺人也不會被判刑。」
「你的真實動機是想讓警方去抓另一個兇手。」
駱聞嗤笑一聲,並不說話。
嚴良抿了抿嘴,道:「八年前,你在北京出差結束回到寧市,下了飛機後,你發現家裡電話打不通,你妻子的手機關機了。你在回家路上,又打給了你丈母娘,她說這幾天沒聯繫過女兒。你又打給你妻子的朋友,他們說這幾天你妻子的手機都關機。你打到她單位,她單位說你妻子兩天沒來上班了。這一下,你急了,趕到家後,打開家門,發現家裡空空如也,你妻子、你女兒,還有家裡的一條狗都不見了。家裡地板擦得乾乾淨淨,一塵不染。你一眼望去,應該感覺這個家既新鮮,又陌生。那一刻,憑你的職業本能,你發現了家裡的不正常。」
駱聞看著嚴良,微微咬著牙。
八年前他站在家門口那一剎那的感覺,直到現在,依舊宛如昨日。
他這一生中,從未有過那一瞬間的害怕,發自心底的害怕。那一份深藏心底的恐懼,八年來,不斷將他從午夜睡夢中驚醒,他的面前總是冒出深不見底的那一套空房子,所有家具擺設,都擦得一塵不染。
「當時,你沒有直接走進家裡,而是很冷靜地留在了外面,打電話給你的部門,讓人帶著勘查的工具儀器趕到了你家門口。隨後,你和一位你認為能力最好、最細心的學生一起進了房子,對每一寸的地面進行了細緻的勘查。那一次,你用盡了各種方法,把整個房子勘查了很多遍,從當天傍晚,一直持續到了第二天天亮。從當時卷宗你自己的記錄上看,整個勘查過程還是發現了極其細微的線索的。第一,房子內的大部分地面,都被人用抹布用力地擦過了,沒找到一個腳印。而你根據抹布擦地的施力情況判斷,擦地的人用的是左手,而你妻子的習慣一向是用右手。第二,你幾乎對整個房子都做了血跡顯色反應,發現房子裡沒有出過血。第三,你在衛生間的水槽下方,找到了一小片灰燼和少量的灰質成分,事後,你通過實驗室微物質鑑定,發現是菸灰,你又購買市面上的各種香菸,對之進行了燃燒後微物質比對,你通過微量元素的細小差別和煙紙燃燒後的不同成分判斷,這裡的菸灰屬於利群煙。第四,你找遍了整個房子,最後,在衛生間水槽旁的瓷磚上,發現了一個指紋。這個指紋經確認,不是你妻子的,也不是你的,而是一個陌生的指紋。整個房子找遍了,就只找到這一個指紋。這些情況都是八年前你自己寫在卷宗里的,你應該記得很清楚。」
駱聞點點頭,道:「我記得很清楚。」
「你妻女和家裡的一條狗都失蹤了,家裡發現了幾條不正常的線索,你判斷兩天前你家裡一定發生了某種意外,於是你在市局報案,做了登記。這部分的卷宗依然保存完好。由於你在寧市市局的地位,所以你報案後,局裡很重視,連忙派了大量人手進行附近的人員走訪工作,很快調查到有一名收廢品的年輕人在案發後失蹤了。你親自去了那人的出租屋,提取了此人留在出租屋內的指紋,發現這個人的指紋和遺留在你家衛生間內的那一個完全相符,你又對他屋內的東西進行了詳細勘查,確認他是左撇子,並且抽利群煙。利群煙是中檔煙,而收廢品的人大都抽很便宜的煙,此點顯得很奇怪。隨後,警方將這個人列為嫌疑人,經過對房東和其他幾個相關人員的調查,他們說此人剛來兩天,對他的印象很淺,只記得身高170厘米多點,體形略偏瘦,長相很普通,由於接觸時間很短,無法描述出他的長相。但房東記得他來租房時聊了幾句談到過,他是杭市城西一帶的農民。杭市人大部分都抽利群煙,所以你認為他是杭市城西一帶的人是可信的。可惜八年前,手機還是相對的奢侈品,社會上大部分人沒手機,否則房東租房一般都會留下對方的手機號碼,一查身份立刻就清楚了,也就沒有後面的這麼多事了。」
駱聞默不作聲。
嚴良繼續道:「隨後,你請求局裡聯繫杭市的警方,協助查找這樣的一個人。但由於線索太少,只知道對方是杭市城西一帶人,二十多歲,身高、體形、長相很普通,抽利群煙,是個左撇子,儘管有他的指紋,但杭市的警方也根本無從查起。你先後多次懇求市局催促,但一來杭市不歸寧市管,查找這樣一個模糊的人難度太大,二來你家中門窗未發現被撬痕跡,所有地方都沒發現血跡,所以無法以命案立案。不以命案立案,自然警方也不會投入足夠的人力去查了。於是,這個人怎麼都找不到了。」
駱聞抿著嘴唇,牙齒咬緊。
嚴良咳嗽一聲,突然提高了語調,正色道:「可是誰也沒有想到,你居然會犯下這麼大的罪,殺害這麼多的人。你犯罪的目的不是殺人,而是找人!當我想明白你這個目的時,坦白說,我整個人不寒而慄!」
嚴良激動地道:「我在警界這幾十年,接觸過各種各樣的案子,看到過各種各樣的兇手,見識過各種各樣的犯罪動機。有的是意外,有的是為錢,有的是仇殺,有的是因情,有的是為了栽贓陷害。可是我做夢都沒想到,竟然有人連續殺人不為別的,只為發動警察,幫他找出另一個人!
「關於你妻女失蹤的真相,你一無所知,甚至對那個出現在你家中的人的情況,你知道的也很有限。你僅有的線索是他二十多歲、身高中等、左撇子、抽利群煙,是杭市城西一帶的農民,有他的指紋。你為了用你一己之力,把這個人找出來,於是到了杭市城西,連續犯下命案,在每次犯罪中,都故意巧妙地留下這幾條線索,除此之外的犯罪證據,都被你處理得一乾二淨。你很清楚,在這幾條有限的證據面前,警方想破案,只有一條路可以走,那就是海量比對指紋,找出這個人。同時,你必須犯下驚天大案,才能迫使警方足夠重視,投入足夠的警力去比對指紋,幫你找人。所以你要囂張地留下『請來抓我』四個字,挑釁警方。你每殺一個人後,就等著警方去海量比對指紋。可惜,儘管警方每次都去周邊比對了,卻都沒找到人。你認為杭市城西一帶這個範圍太大了,每次的比對往往也是在案發地附近進行,所以你不斷在城西不同的區域犯罪,目的就是利用警方不斷投入的警力,把整個城西的所有人的指紋比對個遍,幫你找出這個指紋的所有者來。
「所以,更多的犯罪細節都可以解釋了。你很清楚,時隔多年,那個人的身高大致不會變,但他的體形也許變了,也許現在是個胖子了。你無法確定,你不知道對方的體重。所以你每次犯罪時,都處理了地上的腳印,避免讓警方通過腳印確認出兇手的身高體重,從而在比對指紋時,可能會錯過真正的那個人。但是經過四次犯罪後,警方依舊沒找出那個人。你感到很著急,希望給警方提供更多的線索,更大範圍地去比對。於是你在殺害孫紅運時,原本他是在馬路邊的綠化帶旁被你襲擊的,你殺死他後,卻把他拖過了綠化帶,帶到裡面的水泥地上。你這麼費力,只不過想借他的手,留下『本地人』三個字,告訴警方,兇手是杭市本地人這一點。綠化帶里的泥土很鬆軟,根本無法寫下足夠清晰辨認的字。馬路旁鋪的地磚很硬,如果留下字,需要很大的力氣,不符合一個臨死掙扎的人的狀態。於是,你只有把他拖到水泥地上,在那裡才能最好地留下『本地人』這三個字。而你要把他拖過綠化帶,必然要踩到綠化帶上,你不願留下腳印,所以穿了他的鞋子,並模仿死者被拖行的足跡特徵,把人拖過去,使受力分析無法準確判斷你的身高體重。」
嚴良嘆息一聲,繼續道:「其實,在你自己的內心中,我還是看到了一點點的良知。因為,你內心是厭惡犯罪的,過去你的思想是,無論什麼理由的犯罪都是可恥的。可是你為了找尋妻女失蹤的真相,為了找到那個出現在你家裡的陌生男人,你還是選擇了殺人,殺了很多人。從你自身角度出發,我相信,你也認為你是個自私的人。你為了尋找答案去殺人,可是以你的本性,你無法對普通人下手。於是,你用曾經的帳號,登錄了公安內網,專挑居住地登記在杭市城西一帶的刑釋人員下手。我已經找人查過,你雖然三年前辭職了,但你的帳號一直有登錄公安內網的情況。」
駱聞平靜地道:「我雖然辭職了,但偶爾感興趣,了解一下公安內部動態,這應該不算什麼吧。如果不合規,停掉我的帳號就行了。」
嚴良皺著眉望著他:「你還不認罪嗎?」
駱聞笑了笑:「我覺得這個故事很新穎。」
這時,審訊室的門被敲了兩下,記錄員起身去開門。
趙鐵民推開門,朝里望了一下,目光在駱聞身上停留了幾秒,隨即對嚴良道:「問好了嗎?」
嚴良大聲道:「差不多都交代了。」
趙鐵民笑著從身後拉出了兩個人,正是朱慧如和郭羽。兩人看到駱聞,都不禁瞪大了眼,但隨即表情恢復正常。
駱聞連忙大聲道:「嚴老師,你的故事很有趣,不知道有沒有證據支持?」
趙鐵民咬了下牙,說了句:「那好,你接著審。」他忙關了門,把朱慧如和郭羽帶走了。
等他走後,嚴良道:「不用再掩飾了,剛才朱慧如和郭羽兩個人你看到了吧?他們看到你被抓了,心理防線一定頃刻崩潰,很快會和盤托出的。即便前五起命案你依舊不肯承認,但只要他們倆交代,對你的效果一樣。」
駱聞恢復了平靜的表情:「是嗎?朱慧如我認識,麵館的,另一個男的?我見過幾次,叫不出名字。不知道他們跟我有什麼關係。」
「他們倆殺了徐添丁,而你,幫助他們偽造了現場,躲過了前面幾次的調查。」
「是嗎?這也和我有關?」駱聞一聲冷笑。
「證據在於在徐添丁的案子裡找到了同樣的指紋。」
「這是我的指紋嗎?如果不是,似乎絲毫不能說明跟我有關吧?」
「那一晚的經過,還需要我重複一遍嗎?」
「我想聽聽在你的故事版本里,我又和這兩個幾乎不認識的小孩子有什麼瓜葛。」駱聞笑了一下。
嚴良道:「9月8日晚上,朱慧如和郭羽在某種情況下殺死了徐添丁,我想他們本意並不是要殺他,而是意外,因為他們倆都不像敢殺人的人。徐添丁頭部被石頭砸了,以及前身的三刀,是他的原始傷。兩人意外殺死徐添丁後,你第一時間出現在了現場,不知你們之間進行了何種對話,總之,最後你幫助他們掩蓋了罪行。其一,由於不是你本人親自犯罪,犯罪現場簡直一塌糊塗,到處都是線索證據,你無法把現場徹底清理乾淨,於是你把屍體拖到旁邊樹叢里藏起來,而在第二天凌晨,弄了幾百張折成心形的百元大鈔,放在現場周圍,引路人進來找尋,從而顛覆性地破壞了現場。其二,朱慧如去送過外賣,這點想必很快就會被調查出來,無法隱藏,那樣一來,警方也會將她列為重點嫌疑人。於是你馬上想到了要為他們倆製造不在場證明。怎麼製造呢?你讓他們先回去,故意走到監控下面,讓監控記錄他們回家的時間。隨後,你在徐添丁手機里找出微信中他說的話,錄到你的手機里,撥打了他通話記錄里最常聯繫的朋友的電話,打通後,播放這句話掛斷,偽造成徐添丁是在10點50分遇害的假象。這還不夠,為了讓朱慧如和郭羽的不在場證明顯得無懈可擊,你還讓郭羽回去後,特地跑到便利店買藥,有了人證的證明。同一時間,你在現場細心地割劃著名徐添丁的身體,留下血條,顯示兇手殺人後停留在現場很長一段時間割血條。如此雙重保險足夠給他們製造不在場證明了。其三,徐添丁心臟處的一刀,拔刀時必然濺出了大量鮮血,我想朱慧如衣服上一定有不少血。於是你要郭羽把朱慧如背回去,免得被路過的人發覺。但背她回去需要理由,所以,我相信朱慧如腿上受傷,也是你想出來的辦法。你真的很細緻,她受傷後,你故意讓她先穿牛仔褲,符合女性愛美的心理習慣。同時,警察看不到她的傷,會懷疑她撒謊。可是當她再穿短裙露出傷口後,警察對她的懷疑心理當然就煙消雲散了。其四,一定是你在案發後買了把新的同款水果刀,交給了朱慧如,讓她在必要的時候拿出來,展示給警方一把新刀,更打消她的嫌疑。可惜,這一條朱福來並不知情,我想朱福來可能是想替妹妹掩飾罪行,於是兩個人的話說反了,差點露出馬腳。其五,面對警方的問答技巧,也一定是你當晚的晚些時候找到他們,告訴他們的。其六,你做了雙重保險,你留下了李豐田的指紋。一來警方肯定會對可疑對象比對指紋,發現朱慧如和郭羽都不符合,他倆自然就會被排除嫌疑。二來,警方一旦發現這指紋是連環命案的,就更會徹底排除朱慧如和郭羽的嫌疑,因為他們不可能是連環命案的兇手。並且你格外細心地故意把留有指紋的易拉罐放在樹後,造成兇手沒看到這個易拉罐,忘記擦除指紋的假象。
「我承認,你在協助朱慧如和郭羽的這一次犯罪中,幾乎把所有人都騙了,差一點連我也排除了朱慧如和郭羽的嫌疑。唯一讓我能保持清醒頭腦的一點是,當我認定你是兇手後,將你代入案件中,我相信你殺徐添丁的現場根本不會弄得這麼狼狽,而且除了指紋外,也不像前幾次那樣丟棄兇器,留下其他幾條線索,那麼唯一的解釋只有——徐添丁不是你殺的。」
駱聞撇撇嘴:「是嗎?我跟你說的這兩個人很熟嗎?我為什麼要幫他們掩蓋殺人罪行?」
嚴良道:「原本我也不理解,你為何要為了兩個萍水相逢的人冒這麼大風險。本來我以為你暗戀朱慧如——」
駱聞聽後不禁冷笑一聲。
嚴良接著道:「後來我覺得不可能,你不是那種性格。我實地去了河邊好幾趟,朱慧如和郭羽殺死徐添丁的位置,走在人行道上是看不見的,必須走到下方的草地裡面才行。否則你們停留在那裡好幾分鐘,路過的人早發現了。可我按照時間推算,你一定是在他們殺人後的第一時間就在現場了,怎麼可能這麼巧合呢?於是我想到了另一種可能,那就是,當天晚上,原本你是準備殺死徐添丁的。還有一條理由支持這個判斷,當晚你在現場留下了李豐田的指紋。你一定專門製作了李豐田的指紋模型。我認為,對於這種犯罪證據,平時你不會帶在身邊的,而當晚你身上就帶著,說明你那個時候出現,分明就是想殺他。」
駱聞沒有說話。
嚴良繼續道:「你殺徐添丁的理由很簡單。一是徐添丁足夠令人討厭;二是前四次你每次殺一個人,警方都隨後比對周邊指紋的節奏,你認為太慢了,你要製造大案,逼迫警方投入更多的警力,進行最大面積的指紋比對工作,找出李豐田。孫紅運剛死沒幾天,如果徐添丁又被殺了,那麼連續兩起命案的規模效應會對警方產生最大的震動,他們一定會全力以赴比對指紋的。並且孫紅運和徐添丁被害的地點屬於城西兩個不同區域,那麼這次比對指紋的範圍也會涉及整個城西吧。可是巧合的是,朱慧如和郭羽意外地先你一步殺了徐添丁。你既覺得如果是你殺了徐添丁,這兩個小孩子的人生也不會遭遇這麼大悲劇,又覺得挽救他們人生的同時,還能繼續進行計劃,是最好的選擇。所以你決定替他們偽造現場。但由於現場太糟糕,你無法做成與前幾次相同的案子,於是你放棄了留下另外幾條線索,只留下了指紋而已。」
駱聞平淡地抿抿嘴:「故事很生動,可我還是一句話,所有這些都跟我無關。」
嚴良瞪著眼,隱隱含著怒氣:「你以前總說,無論什麼理由的犯罪都是可恥的,這也是你的從業精神。可我萬萬想不到,說出這句話的人,竟然殺死這麼多人,還絲毫沒有羞愧之心。你的自私徹底掩蓋了你的良知!」
駱聞道:「確實和我無關。法律是講究證據的。不是你能把整個故事說通,就能判斷一個人有罪。否則,這套劇本,我可以改裝在任何一個人頭上,相信也有辦法說得通他的犯罪動機。」
嚴良怒氣沖沖地問:「你9月8日為何半夜才回家?」
「我經常很晚回家,這一點,我相信如果你們調查了小區的監控,就能夠證實。」
嚴良冷哼一聲:「我很清楚,你經常晚回家是為了掩蓋你需要犯罪的那幾天的晚歸,使你犯罪那幾天的晚歸顯得不突兀。你9月8日晚上去哪裡了,有誰能證明?」
駱聞做出思考狀:「我想想……嗯,一般我經常晚上在附近閒逛,都是一個人,恐怕沒人能證明。因為我常去的地方是河邊、公園、旁邊山上,我喜歡半夜在外面呼吸新鮮空氣。我一個人居住,百無聊賴,放鬆一下身心。」
「那你為何9月9日凌晨2點出去又回來?」
「我想想……哦,我記起來了,當時我肚子餓,家裡沒東西吃,想開車去外面看看有沒有吃的,到路上發現店面全關,我跑了一圈就回來了。」
「那為什麼你3點多又出去了?」
「我實在餓得難受,想看看3點多有沒有小吃店開門。」
「不是為了去案發現場扔幾萬元錢嗎?」
駱聞平和地笑了笑:「當然不可能了,我說了我跟案子無關。再者說,如果是幾萬元,我該去銀行取現吧,警方可以調查一下我的取現記錄。」
嚴良冷聲道:「上次搜查你家就發現了,你抽屜里就有幾萬塊現金,說明你平時家裡有放較多現金的習慣,所以你不需要臨時去取錢。」
駱聞嘆息一聲,苦笑:「那我又該怎麼自證清白呢?」
嚴良哼了聲,道:「你在哪裡吃的早飯?」
「我記得當時我出來時沒找到開門的早餐館,於是我只好去爬山,打發時間。後來我開車到了最近的一家肯德基吃的,如果那家店還有當時的監控,就能夠證明我說的話。」
「可是爬山這個時間段,就沒人能證明你確實在爬山了?」
駱聞道:「爬山時還遇到過其他人,不過我不認識他們,他們是否還記得我,我不清楚。」
「你這麼說,我們根本無法查實。」
「可你這麼說,我也無法自證清白。」
嚴良道:「你為什麼去找李豐田?」
駱聞道:「前面關於八年前的卷宗,你說得很對,我這麼多年來也確實想知道那個人到底是誰,可我沒辦法調查。前幾天你來我家時,落下了那個信封,我無意看到了裡面的內容。裡面寫著你們通過指紋比對,找到了你們案子裡的那個嫌疑人,隨後又因證據不足,把人放了。我無意地看了眼上面印著的那個指紋,我對八年前卷宗里印著的指紋印象極其深,我只看一眼,就發現兩個指紋是一樣的,李豐田就是我要找的人。」
嚴良道:「當時你為什麼沒告訴我,而是你自己跑到他家去了,你到底想幹什麼?」
「抱歉,我對這個答案的追求,實在太迫切了,我等不及了,我必須馬上去看看,他到底是不是我要找的人。而你的卷宗里寫著,警方雖比對指紋,發現了他和你們案子裡兇手留的指紋一致,可是他有很多不在場證明,證明他不是你們要找的兇手。你們抓了他後,又把他放了。於是我就按照你卷宗里登記的地址,直接找到了他家裡。」
「那麼前天白天,你走在街上,為何往垃圾桶里扔了一塊雞胸肉,後來又撿了回去?」
「當時我感覺有人在跟蹤我,我想試驗一下,這只是反跟蹤的小技巧,我已經跟在你之前審問的那個警察說過了。當時我並不知道原來你們懷疑我是兇手,所以跟蹤我。」
嚴良嘆息一聲,道:「你的所有話倒是滴水不漏!」
「不,我只是說實話。」
嚴良低下了頭,隨後長長嘆了口氣,問:「這麼多年,你尋找你妻女失蹤的真相,你找到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