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廟小妖風大

2024-05-17 12:24:04 作者: 薄荷煙味

  男未婚女未嫁的情況下聯繫容易被人誤會,但要是在男已婚女已嫁的情況下,會顯得寬容一些。

  畢竟這時候風氣還是淳樸一些的!

  蘇瀟瀟故作嘆息,「唉!我知道的!雖然可能有些影響,但不會是什麼大事的!畢竟方遠航他早就有對象了!

  可能就是要處對象才跟我借這麼多錢吧!」

  蘇瀟瀟有些茶言茶語。

  她沒太做過這種事,有些不熟練。

  

  下次,下次一定更好!

  「嗯?方遠航有對象了?我沒聽他媽媽說過呀?」

  陳紅住在這街道不遠處,平時跟方家也是低頭不見抬頭見的,他媽又是個好炫耀的,要是有對象了,八條街都能知道了!

  「啊!你們不知道嗎!我以為你們早就知道了!我是不是不應該說的?」蘇瀟瀟故作驚訝。

  「沒事的,早晚都要知道的,這可是喜事。」

  陳紅有些幸災樂禍,表情八卦的很。

  早就看蔡春秀不順眼了!

  斤斤計較,慣會潑婦罵街!

  平時蔡春秀跟說這說那的,非說她兒子肯定出息,還說什麼要娶就娶個大學生,沒想到她兒子轉眼就背著她有了對象。

  就是不知道這對象是不是大學生。

  「對啊,這可是喜事。

  他對象就是你們這條街的鐘馨!平時關係可親密了!

  我這兒還有封方遠航給她寫的信,不知道誰給我夾在書里的,這兩天收拾東西才看到。」

  蘇瀟瀟表情無奈,頗為無辜的說道。

  說到這裡,她就感覺有些理直氣壯了,不帶半分心虛的。

  這信該說不說,寫的怪令人不適的。

  而且據她推測,應該是鍾馨偷摸給原主塞進去的。

  「我當時還以為是我的信,原來是鍾馨的,看的我怪不好意思的。」怪噁心的。

  陳紅眉頭一挑,她沒有窺探別人隱私的喜好,但如果這不是隱私了,她倒是樂意多八卦八卦。

  「是嘛,我先給你保管著,過會兒我去問問蔡春秀!然後讓她把錢給你還了!」

  陳紅大手一揮,把這事包攬下來。

  這事本來就算是她的職責範圍,又有她看不順眼的人,自然是要積極點的!

  小兩百的錢,雖然有些多,對於方家來說也算出的起。

  這事還是挺簡單的!

  「行,謝謝陳主任!陳主任您真是個大好人!我一定要給你們婦聯寫封感謝信,再給您送錦旗,好好感謝您!」蘇瀟瀟連忙起身鞠躬,感激涕零的說道。

  這事兒陳紅要是真能全解決,她真給她寫感謝信,再來個錦旗!

  人生在世,不過名財兩字。陳紅年輕,吃喝不愁,就好個名聲。

  這一聽心裡更是美滋滋,感謝信!錦旗!這可是顯名聲的好事!

  她就愛這個!

  陳紅連忙走近蘇瀟瀟,拉著她的手,故作嚴肅,防止自己的得意被看出來,「咳咳!不要張揚!低調點!這事,我一定會秉公守法,該怎麼樣就怎麼樣!絕對不會包庇他們!也不會偏向任何人!

  你先回去吧!明天再過來,到時候我讓蔡春秀把錢湊齊還給你!」

  蘇瀟瀟聞言自然是一臉千恩萬謝的樣子,「好的!真是謝謝您了!」

  「對了,一共是四百塊錢,麻煩您到時候傳達到位。」

  「咳咳,多少?!」陳紅剛喝了口水,聞言更是嗆聲道。

  蘇瀟瀟疑惑的看著她,表情十分無辜,仿佛在問她為什麼驚訝。

  「四百啊!我這還是少算了很多的,就是怕他家給不起。畢竟他一直在外面說他家窮,他媽媽不讓做這不讓做那的。

  我那支英雄鋼筆是爸媽給我買的,價格就一百五,裡面刻了我的名字,您可以查一下。

  我那些糕點零食都是很貴的,您要是不信可以找你們街道的於穎問一下,在高中的時候她的座位離我們不遠,或者隨便找個人問問也行。」

  這英雄鋼筆還是她之後想起來的。

  本來不算鋼筆她就準備收這渣男四百,畢竟原主的那些零食確實值這個價。

  但別人是不認的!

  剛好她想起來原主還有個鋼筆,就給算進去了。

  而且她還沒有給這渣男漲價。

  這樣一想,她可真是個大好人!

  蘇瀟瀟暗戳戳的想著,不禁上揚了嘴角。

  陳紅拿出手帕擦擦嘴角,轉頭回到座位,低頭摩挲這些借條,「行,你先回去吧!」

  「如果是真的……這錢也不一定會全部拿到,明天你再過來吧!」斟酌著話語。

  蘇瀟瀟點頭,再次客套感謝一番後離開。

  這態度,變得還挺快的!

  她感覺話語基本都說到位了,懶得跟她再糾纏下去。

  陳紅「嫉惡如仇」,但跟她不是一類人。

  蘇瀟瀟心裡清楚,兩人只是一番利益交易罷了,不會再有別的交際。

  她就是想讓陳紅當個傳話筒,不僅把這些事告訴方家,還要把這事傳播到整個街道!

  這事對陳紅來講也不過順手罷了,而且還能噁心她的對頭!

  但陳紅要是知道她家的事,不見得會幫她。

  ---

  蘇瀟瀟離開後,陳紅坐在位置上看著方遠航寫的信件。

  言辭露骨,毫不含蓄,兩人甚至還發生了關係,傷風敗俗,簡直有辱斯文!

  陳紅是高中畢業的學歷,在高考沒有恢復的條件下,稱得上是高學歷人群。

  心裡自然有一串不重複的話語來罵這寫信的人。

  她既然答應了這女同志,自然會好好處理這事,不會有任何偏向!

  但事實上,從蘇瀟瀟說了是四百開始,陳紅心中本來有所偏移蘇瀟瀟的那桿秤立馬倒了過來。

  不是陳紅突然良心發現之類的。

  而是這錢,太多了!

  方家啥情況,街坊四鄰都清楚。

  方家願意,或者有能力拿出這麼多錢嗎?

  方遠航是惡,要是她為人們驅除這惡,打傷或殺害了它,它立刻變為可憐,那憎惡倒移在她身上了!

  她和蔡春芬是有些過節,看不上她,可也沒到不死不休的地步。

  所以,她會好好「調解」一番,要是讓她把錢全都盡心盡力的拿回來,那不可能。

  對於這番情況,蘇瀟瀟心裡早有些計較。

  本來也沒全指望她!

  方遠航是個聰明人,那封信傳出去就行。

  陳紅暗自盤算,心裡有了一番計較之後,便開始處理這事。

  蔡春芬今天出去進行婦聯的一些日常工作,也就是照例走訪和調解。這活比較其他工作來說有點累,所以陳紅把這活給了蔡春芬。

  說實話也適合她,嗓門大實力強,正適合禍禍別人。

  她去找了她的「狗腿子」王晴,當然她是不承認「狗腿子」這個詞的。

  這叫左膀右臂,臥龍鳳雛。

  王晴和她關係比較近,說近也只是相對來說,相互利用罷了。

  王晴比較八卦,嘴巴還大,但消息靈通,有點人脈。

  有些話就是陳紅暗地裡讓王晴傳出去的。

  輿論能殺人,這把好刀,陳紅當然要用了。

  這樣才不會髒了自己的手。

  王晴對此心裡也有數,該說的不該說的心裡自然另有一份計較。

  她巴結陳紅,陳紅給她好處,她當然要給陳紅辦事。

  各自利用,又各有小心思罷了。

  蘇瀟瀟對這婦聯的情況早已打聽清楚,她對此只有一個感慨。

  真是廟小妖風大,池淺王八多!

  對於陳紅怎麼處理的,蘇瀟瀟並不關心,她已經回到了家,開始準備中午的豐盛大餐。

  中午是她和宋廈定了關係後第一次見家長。

  作為一個美食博主,面對這「不過有一點重要」的場合,她當然要一展身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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