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一章離開可以,違約金拿來
2024-05-17 12:17:09
作者: 飛魚踏花
王嬌嬌這邊每天過的充實,早上和小寶們起來,製作早餐,送他們上了校車,與大家然後結伴去學校,才分開去實驗室。
另一邊,張志偉最近就有些不好過。
這事情還是源於自己廠子的里的老員工,想要加工資,要是不加,他們就要離開廠子,去其他的廠子裡工作。
而張建華只覺得這些人有些腦袋扯筋能夠,得寸進尺。
現在廠子的人走到外面,腰板挺的直直的,成為被羨慕的對象,還不是因為他們廠子一個月老員工都能拿到一百塊錢的月工資,滿一年的,第二年還會增加五十塊錢,每個星期有兩天的休息時間。
工資高,待遇好,哪個廠子的人能夠像他們美人皂化廠一樣。
附近居民以及廠子裡的工人家屬認識的人,巴不得進他們廠子裡來工作。
辦公室里,張志偉站在桌子後面,目光冷冷的掃了一眼鄭石後面跟著的七八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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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冷聲問道:「你們確定都想好了,不在想在廠子裡幹了。」
後面的人有些嘀咕,他們本來就是被鄭石說動過來的,只想要漲工資,可不是想要真的離開廠子。
鄭石笑嘻嘻的對著張建華說到道:「張經理,我們也不想啊,你只要加工資,一個三百塊錢,我們就繼續的干。」
張小坤附和一聲,「是啊,張哥,我們都是一個村子裡的,現在廠子裡的生意,誰不知道,好的不行,一天賣出去的肥皂香皂,收入就有小來萬,我們倖幸苦苦的,一個月拿三百塊的工資不過分的。」
「張經理,我們都是為人打工的,你又何必這樣,老闆又不管廠子裡的事情,你漲點工資來發,老闆也不會說什麼。」
「反正後面都要漲,你現在給我們漲了得了。」
張志偉喝道:「閉嘴,你以為這個公司是我開的,想漲就漲,公司的制度是放著玩的嗎?」
張志偉不想再繼續和他們扯下去,他已經勸了兩三次,已經仁盡義盡了。
這次這些人更是以擺工不做事情威脅,導致其他工人工作量就增加了。
還好,一天除了自己基本的工作量做完多做出來的就會算上提成,才沒有人有怨言。
其實張志偉說誰想多了,沒有參與的人,不僅一點埋怨,反而整天乾的充實,主動的加班。
廠子要是沒有特殊情況,每一個人的工作量是一定的,按時上下班的,基本上都能完成。
想要加班多做點也沒有什麼機會,不然你搶了人家的工作,不就相當於搶了人家的錢。
在一個廠子裡,抬頭不見低頭見的,誰也不會幹這種傻事。除非干不過來,才會加班。
這些人一鬧著,機會不就來了。
很多員工看著這些人在鬧,巴不得他們多鬧一會兒,他們才有更多的機會做事。
要是這些人走了,他們還能找自己的親戚頂上,才不會像這些人一樣沒有腦子,放著好好的工作不做,好好的廠子不呆。
要去其他廠子裡面去干,這不就是傻子是什麼,
張志偉冷著臉,最後給他們機會的說道:「最後再問你們一句,你們是不是想要離開?想要離開的就過來簽字,我們把工資結了,你們就可以走了。」
有人往後悄悄的退了出去,原本十五個人的,現在只剩下五個。
前面的三個人才是主導的人,想到我周小軍給他們解釋的老闆,一個月給五百塊錢的工資,請他們過去做香皂肥皂口紅。
他們只是要求把工資漲到三百塊錢,也沒說五百塊錢怎麼就不同意,一塊香皂的成本才一塊錢左右,就賣到三十塊錢,
這生意這麼掙錢,給他們漲工資怎麼了。
鄭石和張小坤偷偷的看向周小軍,周小軍對著張志偉說,看不起的說。
「雖然說這廠子是我堂姐的,但是我不得不說一句公道話,鄭哥和張哥們的工資,這實在是太低了,像張哥鄭哥做出上等美人香皂可是賣的這麼火,怎麼工資和大家一樣。」
「有技術的,在外面不開五百塊錢一個月工資,也都要老闆搶著要的。」
張小坤聽了周小軍的話,深深覺得也是這麼一個道理。
他也傲氣道:「外面有很多的老闆都在邀我出去給他們做美人皂,但是我想到我們都是一個村子出來的,就是在老闆這裡做事也有一段時間的了,對這還是有感情的。」
「還是那句話,只要你把工資跟我開到三百一個月,我就不走了,不然我去其他廠子裡工作,京市就多了一家會做美人皂的。」
最後一句話任誰都聽得明白,只要他們在現在離開這裡,去另外一個廠子或者幾個廠子裡面做事情。
那麼美人皂就會傳出去。
他們廠子裡面的香皂肥皂或者最近出的口紅,之所以銷售的這麼好。
一方面是質量過關,外形美觀顏色眾多,群眾選擇多。
另一方面就是他們廠子的東西,不僅有東西本身的效果,用了肌膚還不干,特別是上等美人皂,還傳出來用完一盒後,肌膚就能變白一個度。
一旦美人皂的秘方傳出去了,對於美麗堂的生意就會影響。
張小坤等人自信滿滿,相信張志偉不會放他們走的,不然也不是勸說他們兩三次,就是不希望他們走,就等著張志偉同意漲工資。
「既然你們想走,我也挽留你們了,不過你們要離開前,先把違約金一千塊錢給了再走。」
「……」
張小坤等幾人不明白的看一下張志偉,「什麼一千塊錢我們怎麼沒有聽過?」
張建華冷笑著,「當初你們上班的時候簽的合同,白底黑字上明明白白的寫著,廠子不能無緣無故的辭退員工,員工也不能自動辭職跑到其他廠子裡做同樣的工作,違約金一千塊錢。」
不止張小坤和鄭石們愣住了,站在門外看的人,聽到張志偉的話,紛紛的朝著身邊的人問:「有這規定嗎?」
「好像有吧。」
「我記得好像是有這麼一條。」
「有啊,你們當初簽合同的時候,人家不僅讓我們自己看清楚了,還給我們念的,這條還重複了兩遍,同意了才能夠在這裡上班的。」
「真是的,我想起來了。」
「我也想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