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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章 青木的證人,我的證人!(感謝低調的顧先生的盟主)

2024-05-14 20:51:39 作者: 凡二狗

  青木律師事務所。

  黎青木一大早就來到了自己的辦公室,端著平板電腦,聚精會神看著。

  電腦屏幕上閃動著連續的文字,正是今日庭審的直播。

  法庭是司法重地,未經允許和授權,庭審參與者都不得對庭審活動進行錄音、錄像、拍照或使用移動通信工具等傳播庭審活動。

  所以他看的是官方的文字直播,雖然沒有畫面,但一些庭審細節也能把控到。

  「酒吧的老闆上來了,雖然他能提供的證言比較模糊,不過我派了卓律師上庭,以為的質詢手段,應該可以給陪審員留下一個孔航與前女友密謀搶劫的概念!」

  黎青木雖然沒有到現場,但卻坐在自己的辦公室內運籌帷幄。

  他也很喜歡這種感覺,就好像古代的軍師,雖然人在大營,卻可以決定千里之外戰局的走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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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審就是律師們的戰場,他黎青木就要決定這一場庭審的勝負。

  運籌帷幄,決勝千里,說的就是自己!

  他們青木律所,絕不能在臨近年關的最後一場仗上敗北,這關乎臉面!

  而且一旦贏了這場年前的重要官司,對他的青木律師也會是一次完美宣傳。

  這件案子就是他們青木律所的年度收官之戰!

  一旦贏了,青木律所在城北區就能打響知名度,進而加入城北區律所的第一梯隊。

  黎青木有把握,藉助著這次庭審的影響,開年將律所的規模擴大一倍。

  到時候,青木律所就是城北區的一張名片,3年之後青木律所一定能夠躋身大律所行列。

  5年之後,他甚至能夠覬覦一下十大行的地位。

  宏圖偉業,就在眼前!

  黎青木想到此,喊來了自己的助理。

  「聯繫一下城北晚報的主編,我要在今天庭審結果出來後,我們青木的名字就登上晚報頭條!」

  「好的,黎律師!」

  助理開始去忙活了,而黎青木也再次將注意力集中在手中的平板電腦上。

  「妹妹,你和卓律師可別讓我失望,他方文斌還不可能騎在我頭上!」

  「至於那個張偉,應該是同名同姓的巧合吧,畢竟這名字這麼普通,東方都叫張偉的人多了去了……」

  ……

  城北區法院。

  庭審現場。

  辯方第一位證人,是新潮酒吧的尤老闆。

  現在青木的卓律師,正在對他進行質詢。

  「阿航加入我們酒吧,大概是3個多月前,是我主動找上他和樂隊的人,並且邀請他們成為新潮酒吧的駐場樂隊。」

  「尤老闆,請問被告是不是天天都要在你的酒吧表演?」

  「這倒不用,樂隊只需要一個禮拜來四天就行了,我們酒吧主打的是新概念,不是強制七天工作制,剩餘三天也有其他的節目。」

  「那也就是說,孔航在時間上相對寬鬆,那麼你給的工資相比於周邊的其餘娛樂產業,應該也會少一些吧,畢竟他一個禮拜只需要工作四天。」

  酒吧老闆想了想,點頭:「當然,不過因為時間安排,所以我給樂隊每個人的工資都比同一條街的其他老闆要高2成左右,這也是為了防止他們挖牆腳。」

  「嗯。」卓律師點了點頭,「但這個工錢,其實還是少了,只能夠支持孔航一個人的生活吧?」

  「這一點我不清楚了,不過孔航一個人肯定是夠的啊,我還在酒吧二樓給他們留了一間休息室,他們如果沒地方住的話,也可以住在樓上。」

  「可孔航交了女朋友,花銷也從一個人變成了兩個人,花錢的地方多了,樂隊的工資應該是不夠的吧!」

  「反對!」

  卓律師的提問,遭到了張偉的反對。

  「張律師,你要反對己方律師?」

  「不錯!」

  審判席的齊法官看了張偉一眼,這一次他是見怪不怪了。

  「理由?」

  「我覺得卓律師問得問題帶有一定的侮辱性,我的委託人為了音樂夢想,堅持在酒吧進行駐場表演,雖然領著微薄的薪水,而且這份工作比卓律師的收入少了可能一個零或者兩個零,但他為了音樂的夢想,這份堅持不應該被金錢所衡量!」

  張偉說著,還指了指自己:「還有我,雖然我是公設辯護律師,目前接的都是公益案件,不收任何律師費,但也同樣沒有人可以質疑我對法律的熱愛,這份誠摯的感情不應該被有心人用金錢和利益來衡量!」

  齊法官看了眼陪審席,張偉的話確實也讓很多人觸動。

  「你說得對,反對有效!」

  他忍不住點了點頭,表示贊同。

  接著齊法官看向卓律師,警告道:「你的提問最好改變一下重點,我不想聽到你繼續在那打聽被告的薪資收入。」

  「抱歉,是我的錯!」卓律師連忙認錯,看向張偉的目光也帶有一絲不善。

  很少有人敢這麼打斷他,尤其對方還是個只接了幾個案子的公辯律師,一個新人。

  不過他很快就壓下了張偉的影響,繼續看向證人。

  「既然如此,那讓我跳過前面那些問題吧,我想請問證人,你是否看到被告孔航與上一位證人秋甜甜有過接觸?」

  「有,就在我的酒吧里,阿航和秋甜甜見了面。」老闆自然不會否認,點頭回應。

  「他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接觸的?」

  老闆想了想,「大概一個月前吧,反正他們幾乎每個禮拜都會見一次面。」

  「就算孔航和前女友分手,並且和現女友交往之後,也還是會見面嗎?」

  「是的,他們還是見面了,並且見面地點就在我的酒吧。」

  聽到這個回答,陪審席上很多女性的眼神都變了。

  渣男!

  她們看向孔航的目光,已經赤裸裸了。

  和前女友分手後,新交了女朋友,結果還在和前女友勾搭。

  之前秋甜甜作證,可能有人認為是前女友的報復,現在酒吧老闆的作證,那就是鐵證了。

  在陪審團的心裡,已經將孔航當成了一個渣男。

  「張律師,你不反對一下嗎?」

  孔航感受著四周投過來的視線,有些難受,連忙尋求張偉幫助。

  「怎麼反對?」

  張偉卻攤了攤手,「這問題問得沒錯啊,你是不是去見了你前女友,並且約定的地方就在酒吧,證人回答的沒問題啊?」

  反對是需要理由的,酒吧老闆說得都是實話,你心裡就沒點B數?

  孔航無奈,只能忍受著四面八方的尖銳視線,繼續坐著。

  卓律師的提問還在繼續。

  「那麼你是否聽到了,他們正在商議的內容呢?」

  「這我不清楚,因為我不會去打聽別人的隱私,尤其是阿航還有新女友在呢,我更不會去打聽他和前女友做什麼。」

  老闆的回答很仗義,讓孔航稍微心安了一些。

  「那麼是否有這麼一種可能,孔航正在和前女友商量,如何搶劫現任女友工作的珠寶店?」

  但下一個問題,是讓孔航坐不住了。

  卓律師的提問,當真是語出驚人,直接吸引了全場目光。

  「問得好!」

  控方席上,方文斌難得不發聲,甚至在內心還為辯方律師點了個贊。

  這就是他也想問的問題,正好被對方問出來了。

  「反對,引導證人猜測,沒有事實依據,律師在自己作證!」

  張偉起身反對,理由自然有一大堆。

  之前證人說實話,那自然沒轍,但這次就不同了。

  「法官大人,辯方收回剛才的提問!」

  卓律師連忙表態,但同時看向陪審席。

  剛才他提出這個猜想後,好幾位陪審員都不由自主的點了點頭,他的目的已經達到了。

  他要的就是點出這件事,點出這個可能性!

  「對於這位證人,我方已經沒有其他問題了!」

  卓律師提問結束,返回黎青荷身邊的座位。

  「控方?」齊法官看向方文斌。

  「齊法官,控方對於證人,也沒有其他問題了!」

  「難得啊,控方居然不進行交叉質詢。」齊法官心知肚明,但還是在嘴上打趣了一句。

  「那麼張律師,你呢?」接著他看向張偉。

  「對於證人,我只有一個問題。」

  張偉走到酒吧老闆面前,問道:「剛才卓律師提問,認為我的當事人和前女友見面是為了合謀,那麼是否存在其他的可能,比如我的當事人只是想要拿回奶奶傳給他的訂婚戒指呢,所以才找上了前女友?」

  「反對,傳聞證據,無事實依據,律師在自己作證!」

  卓律師當即站起,用和張偉剛才一樣的理由進行反對。

  齊法官看向張偉,但張偉卻繼續提問證人:「請你告訴我,是否有這種可能呢?」

  「應該有吧……」酒吧老闆也不知道怎麼回答了,只能如此回應一句。

  「法官閣下,我知道你要說什麼,所以我也結束提問,不給各位添麻煩了!」

  張偉在法官開口前,也匆匆結束了質詢,回到辯方席。

  齊法官張了張嘴,最後無奈敲錐:「行吧,那麼證人請離席!」

  酒吧老闆立場,而卓律師再次起身:「法官大人,辯方請求傳喚我方當事人汪溪上庭作證!」

  對於這一步,幾乎沒有人意外。

  汪溪走上證人席。

  卓律師起身,準備提問。

  張偉看到這一幕,轉頭看向了後方的聽證席。

  他的目光與聽證席前排的汪大洋對上了,二人的視線在空中交匯了片刻,隨後互相點了點頭。

  老戰友之間,僅僅需要一個簡單的示意,互相之間就能領會意思。

  汪大洋的畫外音:你放心,我該做的都做了,該說的都說了!

  張偉的視線略過汪大洋,轉向法庭大門,隨後他收回目光,回到庭上。

  「汪溪小姐,請你向大家說明一下你和另一位被告的關係!」

  「我和孔航交往了快半年,是他的現任女友。」

  「那請問你知道,被告孔航與前女友還在見面的事情嗎?」

  「如果不是在法庭上聽說,我還蒙在鼓裡呢。」

  見汪溪如此說,陪審席上的人對她更是投以了同情的目光。

  被男人欺騙的女人,比較容易博得同情。

  「那麼汪小姐,請問你知道上周四,也就是搶劫案那天,被告出門去了嗎?」

  「我不太清楚,因為周三我們才從南島回來,這之後睡了一整天,等第二天醒來時已經是下午六點多,我吃了一點麵包後就躺著玩了一會手機,刷著網頁視頻,最後又睡過去了。」

  「也就是說,你在案發時一整天都沒有離開房間,但你不確定你的男友孔航在不在?」

  「對,我醒來時沒有發現他。」

  「那為什麼當搶劫案發生後,你告訴調查科的人,你和孔航二人都在家裡呢?」

  這個問題後,是短暫的沉默。

  但卓律師心中有數,因為他早就給汪溪做了好幾次模擬質詢,確保對方的回答能夠引起陪審團的注意。

  汪溪想了想後,低下頭,用一種弱弱的語氣說道::「因為他是我的男朋友,我必須要維護他。而且在我的心中,我不相信他是一個能做出那種事的人!」

  「也就是說,你因為對另一半的新任,所以才選擇了告訴調查科不確定的事情?」

  「是的,雖然當時我不知道他去了哪裡,但他之前有好幾次去樓下超市和老闆聊天的情況,所以我認為他那天也去了超市,正好之前老闆還問了我們南島旅遊的事,所以就……」

  「嗯,謝謝你的回答!」

  卓律師對汪溪微微一笑,視線餘角卻瞥向了陪審席。

  他看到女陪審員都對汪溪投以同情,男陪審員中也露出了理解的目光。

  大功告成!

  卓律師很滿意提問的效果,這下子當事人汪溪的嫌疑就算是徹底擺脫了。

  接下來只需要證明孔航心中有鬼,有犯罪嫌疑就足以將他定罪了。

  而要做到這一步,只需要等另一位辯方律師也就是張偉讓孔航上庭自證,己方再利用交叉質詢中戳破對方的證言就行!

  這一次,他能夠感覺到,控方方文斌檢察官也是偏向於定罪孔航的!

  結果就是,汪溪無罪,孔航搶劫罪成立!

  方文斌得到了犯人,而青木也幫當事人獲得了無罪辯護,皆大歡喜!

  這一把已經十拿九穩了。

  「針對證人,我方沒有其他問題了!」卓律師朝陪審席點了點頭,返回座位。

  「控方?」

  「齊法官,控方也沒有問題!」

  齊法官又多此一舉了,但他必須要問方文斌一聲,這是流程。

  接著他看向張偉,笑道:「小張律師,雖然我不會在庭審中偏向任何一方,但我也不得不承認,你現在是壓力山大!」

  「多謝法官閣下的關心,不過我不認為自己會輸!」

  「好,年輕人果然有自信!」

  張偉上庭,開始質詢。

  「汪小姐,我對於你之前的表現並不作任何評價,現在輪到我提問了,希望你能誠實的回答我哦。」

  汪溪抬起頭,看著張偉。

  「請問,你是否和我的當事人提到過訂婚的事情?」

  「是的。」

  「那他是否和你說過,他會準備訂婚戒指的?」

  「他說了,但他的工作……」

  「我知道,你對我的當事人能不能買得起戒指這件事有過懷疑,是不是這樣?」

  「是的。」

  「那你知道,他其實不需要買,因為他奶奶給他留了一枚戒指嗎?」

  此言一出,汪溪驚訝的看向了孔航。

  顯然這件事,她不知道。

  「其實我的當事人並不是打算買戒指,而是想要從前女友秋甜甜那裡要回戒指,並且將這枚戒指送給你!」

  張偉說著,調侃了一句:「雖然將送出去的禮物要回來,是有些丟臉的事,但這也說明他為了你,甘願不要臉了,這難道不能說明他是愛你的嗎?」

  「這……」

  汪溪也沒有想到,這裡頭居然有這種事。

  「所以我的當事人一直瞞著你去接觸前女友,是因為他想要回戒指,僅此而已。」

  「可他為什麼不告訴我呢?」

  「很簡單,怕你誤會,畢竟去見前女友這種事,很難不讓人浮想聯翩……」

  張偉說著,卻有話風一轉:「當然也有一種可能,他想要給你一個驚喜!」

  驚喜!

  這兩個字,觸動了汪溪心中的某根弦,她看向孔航的目光,帶有一絲明悟。

  這一刻,她好像懂了,孔航不惜去見前女友,去要回送出去的戒指,居然是為了自己。

  「我……我不知道……居然是這樣……」

  「反對!」

  見汪溪的情緒有些失控,卓律師站了起來。

  「傳聞證據,沒有第三方可以佐證!」

  齊法官面露一絲無奈,但還是點頭:「雖然我不想打斷,但反對有效!」

  「汪溪小姐,我的當事人一直都在意你,所以請你也相信他好嗎?」

  張偉說著朝汪溪點了點頭,隨後走回自己的位置。

  「法官閣下,對於這個證人,我也沒有其他問題了。」

  聽到張偉如此說,辯方席上的卓律師和黎青荷對視一眼。

  二人原本還擔心什麼,但見張偉已經「無計可施」,他們終於笑了。

  接下來,只需要等張偉傳喚最後的證人上庭……

  「法官閣下,我知道你要問什麼,我方還有最後一位證人需要傳喚!」

  在齊法官開口之前,張偉就已經提前站了起來。

  「行,不過你要小心了,控方和你身邊的兩位,都已經在摩拳擦掌了,你的被告承受的住嗎?」

  「法官閣下看來是誤會了,我沒說我的證人是當事人啊?」

  「啊?」齊法官聽到此話,微微一愣。

  不止是他,一旁的卓律師,黎青荷和方文斌,也都同樣露出了錯愕的表情。

  你不傳喚孔航,那你傳喚誰?

  也就在此時,法庭的大門被人推開,一個女子推門而入。

  張偉看著女子,微微點頭,隨後宣布道:

  「向各位隆重介紹一下,這位才是我的證人,她是地檢總部重罪科檢察官肖百合,我要傳喚的是她,不是我的當事人孔航!」

  這一幕,完全出乎了所有人的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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