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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薦)洪爺,送你最後一程!!

2025-03-30 09:53:15 作者: 星拱北

  手指上的大泡一碰,疼得眼淚都要掉出來了,但是男兒有淚不輕彈啊!

  曲南休從小接受的教育是,肩挑千斤擔,腳踏萬重山,手可擎日月,胸懷納百川。男子漢大丈夫,頭可斷血可流,就是不能哭!

  但其實,哭是一種很好的解壓方式,可以幫助身體排毒。偶爾關起門來宣洩一下情緒,並不是一種罪。

  曲南休不能哭的觀念已根深蒂固,他只好轉移注意力,拿起床頭的雜誌。

  那是一本國際生物和醫學領域權威雜誌《ELIFE》。

  路過報刊亭的時候,把攤車停在一邊,順手就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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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那個報刊亭的小老闆還感到奇怪,一個買手抓餅的小販,不忙著操心生計,居然買這種晦澀的雜誌來看,看得懂嘛他!

  曲南休一頁一頁讀起來津津有味,甘之如飴。原來還夢想著,有朝一日自己的論文會出現在這上面呢,現在恐怕只能是做夢了。

  有篇文章很有意思,說愛因斯坦曾做過一個著名的實驗:讓一個男人與美女對坐一小時,他覺得好像才過了一分鐘;但是讓同一個人坐在熱火爐上一分鐘,他卻感覺過了一個多小時!

  人類創造了兩個截然不同的詞語來形容時間——光陰似箭、度日如年。

  時間一貫以它自己的步伐前進,從不偏袒誰,可為什麼,我們對時間的感知如此天差地別呢?

  就像和李湯霓兩情相悅的時候,總覺得時間太短;可是在瑟瑟寒風中搓著手和耳朵苦候顧客的時候,幾分鐘都好難熬。

  對此,科學家發現,通過操控小鼠大腦黑質的多巴胺神經元,可以改變動物對時間的感知,使它們過長或過短地估計時間間隔。

  比如,為何情侶們煲電話粥可以煲到三更半夜?

  因為激活的多巴胺神經元,縮短了他們對時間的估計。

  曲南休想,幻境中的時間空間常常轉變,自己身為屠大俠,動不動就飛躍千萬里,跨越數十年,難道也是多巴胺在起作用?

  他正讀得入迷,手機響了。

  莫名的緊張,莫名的激動,也有莫名的期盼。

  希望是她,又害怕是她。

  既用了李湯霓的錢一時還不上,還吼了人家,心裡一直愧疚,也暫時沒心情去想,下次見面時該怎樣道歉,雖然,心裡是很想她的,想得厲害的時候,得大冷天脫光了膀子,在地下連續做三四十個伏地挺身才行!

  當然了,還有一個方法也比較管用,就是對自己說一百次「我配不上人家」。

  然鵝,他想多了,只是個打錯的電話而已。

  曲南休苦笑了一下,也是,現在應該沒什麼人惦記自己了。

  天兒這麼冷了,他倒是惦記起一個人。

  運河旁邊的洪爺怎麼樣了呢?上回還想給他捎副手套來著,對了,還有答應他的白酒,忙得一直沒顧上。

  反正今天手上的傷疼得要命,估計一時半會兒睡不著,不如去看看他。

  曲南休抓起衣服就走,衝進超市搶了一副防水的厚手套、一頂加厚雷鋒帽、一包熱乎乎的醬牛肉,還有幾瓶二鍋頭,直奔洪爺那幾乎是天當被、地當床的橋下棲身之所。

  跟洪爺說不上是什麼交情,只是因為他看起來,像小說里的丐幫洪七公,所以隨口就管他叫洪爺,叫得還挺順口,聊得還挺投機。實際連他的真實姓名都不知道,好像那也不太重要了。

  世上有些人就是這樣,萍水相逢,一見如故,有時讓你掛念,但又不用刻意約定下一次的見面時間。

  洪爺的故事有著時代的烙印,一生大起大落,但他能屈能伸,知錯能改,樂觀幽默,不向命運低頭。

  在曲南休心裡,他是位挺有魅力的老爺子,比很多衣冠禽獸要真實,要強得多。

  老遠就看見有一個人弓著腰,在洪爺「家」附近的地上鼓搗著什麼。聽聲音,好像是在踩廢紙殼什麼的。

  光線暗,看不清。不過看那瘦小的身形,不像是他,因為洪爺塊頭挺魁梧的。

  「洪爺!洪爺!」

  那人聽見動靜轉過臉來,警覺地問:「你幹嘛的?」

  果然不是他。

  「原來住在這兒的那位呢?」

  「哦,你說那個挺高挺壯、聲音挺洪亮、少了一根手指頭的流浪漢啊?」

  曲南休有點著急:「對,他人呢?」

  「你是他什麼人?」

  「我是他朋友。」

  「還朋友呢,」那人鄙視地說,「那你應該知道,他不姓紅啊,他姓黃!」

  「姓什麼不重要,他到底去哪兒了?」

  「死啦。」

  「死了?!」

  曲南休的心瞬間失重,好像被從幾十層樓上拋了下去。

  前一陣,人不是還好好地聊天呢麼?不是還繪聲繪色地,給自己講把妹秘笈呢麼!

  半天,曲南休才反應過來:「不可能!前不久我還見過他。」

  「怎麼不可能?我一個熟人親眼看見的,身上蓋塊布,因為老黃個子高,腳踝那裡還露了一截。」

  曲南休踉蹌後退兩步,心中翻江倒海:「怎麼死的?」

  那人漫不經心地繼續踩壓著腳下的硬紙板,以便待會兒好捆綁:「聽說是被瘋狗咬了,沒捨得去打針,得了破傷風啊還是狂犬病什麼的,那能不死麼?說是被發現的時候,身邊還有撿了半麻袋的空塑料瓶吶。」

  曲南休的鼻子一陣發酸,眼眶裡被湧出的溫熱的液體溢滿了,管它什麼男兒有淚不輕彈!

  沒想到,那人話鋒一轉,又歡天喜地地說:「可惜了了那些瓶子,要是給我就好了,估計能賣不老少錢呢。不過,好歹他的地盤現在歸我嘍,哈哈!」

  曲南休的心裡,一陣陣撕扯的疼痛。

  做人,何以麻木不仁到這種程度?難道一條人命,還不如幾個破瓶子重要?

  可能在很多人眼裡,洪爺這個流浪漢的死,輕如鴻毛,頂多在茶餘飯後提起來當個休閒話題,但在他曲南休眼裡,絕對不是這樣!

  一起喝過酒、聊過天、說過掏心窩子的話,就是朋友,就是弟兄!

  小曲仰起臉,用力睜大了眼睛,以免淚水接連掉落下來,強忍住悲憤問:「屍首呢?」

  對方滿不在乎地說:「派出所拉走了啊,確認身份,聯繫家屬去啦!要是沒人認領,就直接火化了,還不用交錢,不是蠻好嘛。」

  那口氣,就好像在講述一隻螞蟻的命運。

  曲南休只覺得渾身無力,好像生了大病似的。

  他長嘆一聲:好好的人,就這樣沒了。

  不知洪爺心心念念的兒子,能不能聯繫得上?就算聯繫上了,會不會願意來見他最後一面呢?

  洪爺當時喝了酒,興高采烈手舞足蹈的樣子,還在腦海——

  「以前我可不住這兒。信不信由你,早在九十年代初,我就靠走私黃金髮了家人不風流枉少年嘛!年輕的時候,你洪爺我好歹也算個小帥,身邊一直沒少過漂亮姑娘。洪爺我總結的追女人的方法,不外乎兩句話——如果她涉世未深,就帶她看遍世間繁華;若是她歷經滄桑,就帶她坐幾次木馬」

  「雖然發跡的滋味很好,但是如果有機會重來一次,我還是不走這條路了。都說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啊?我還是踏踏實實地,守著老婆孩子過小日子吧。我兒子現在,應該三十多了,大概早就不記得我這個爹了吧」

  眼角溢出的淚,經冷風一吹,沙得疼,但遠比不上心的疼痛指數。

  曲南休吸了吸鼻子,把二鍋頭一瓶瓶全都打開。

  聞到酒味,旁邊那人忙喊道:「小伙子,你打算在這裡喝啊?喝完了把瓶子留下唄!」

  曲南休鼻子裡輕輕哼了一聲,沒有回答。

  他本該痛恨此人的冷血,但又不是太恨得起來。因為,幾個瓶子對那人來說,就是賴以生存的收入來源,是眼裡關注的頭號焦點。

  自己並沒有權力要求別人高尚,要求別人富有同情心,更沒有能力讓社會做出任何改變。

  唯一後悔的是,沒有早點來看洪爺,陪他喝一場烈酒。這種遺憾,大概要跟著自己相當長的時間吧。

  「羅教授,我要後悔藥,十份!」

  曲南休將二鍋頭盡數傾灑在橋下,就算是送這位晚景淒涼的忘年交最後一程吧。

  「老哥,一路走好,小弟希望你去了一個,有愛、有酒的極樂世界,每天都能開開心心的。」

  每次見過洪爺之後,心情都特別好,而這一次,曲南休卻是拖著異常沉重的腳步離開的。

  夜,更加黑得像個魔鬼,仿佛轉瞬就可以將他吞噬。也許很多罪惡的起源,都是因為怕黑怕孤獨吧?

  他悲哀地想,如果自己現在死在這裡,會不會有人知道?要多久才有人發現?

  如果換成一個明星呢?

  別說明星的生命受到威脅,大概就是他們換個髮型,甚至換了顆耳釘,也馬上就會有成千上萬的粉絲點讚吧?

  也許這個世界,真的像某本獲得雨果獎的小說寫的那樣,分為第一世界的人,第二世界的人,和第三世界的人吧。那麼自己和洪爺,毫無置疑都是屬於第三世界的,而程六朝和李湯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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