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破殼
2025-03-30 02:31:49
作者: 兜兜搬小海星
第九十三章 破殼
第二天一早,凌俐剛剛遛狗回來,在樓下的門廳里見到了風塵僕僕歸來的田正言。
他大概是坐最早一班飛機回來的,眼底帶著疲憊,眼下有些青黑,看到凌俐就微嘆了一口氣:「南之易這次,真是有大麻煩了。」
凌俐剛剛陪著狗狗跑了一通,有些喘不上氣,好一陣子才有力氣追問:「怎麼回事?」
田正言沉默了幾秒,肩膀微微下沉:「你不用看智慧財產權案例了,看公司法的吧。我們這次遇上的,是揭開公司法人面紗。」
第??章
兩天後,面對著一堆華易高科的合同和帳本,凌俐滿腦袋的生無可戀。
早上不到七點,她就被田正言的電話叫醒。
請記住𝙗𝙖𝙣𝙭𝙞𝙖𝙗𝙖.𝙘𝙤𝙢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匆匆忙忙趕過來,田正言說已經搞到了些原始資料,讓她過來好好研究一下,之後就說自己熬了通宵回房間去補覺。
凌俐早飯都沒吃,坐在客廳里看了這堆東西一上午,心裡只有抓狂二字。
身為看驗資報告都困難的她,沒了田正言的指導,對上這樣一堆天書,根本毫無頭緒。
補完覺有興趣當監工田正言端起茶几上的咖啡,只喝了一口便放下,微微蹙了蹙眉。
剛才沖好了咖啡,結果因為想事情錯過了品嘗的最佳時間,這時候已經有些發酸,口感很差。
「怎麼樣?有沒有什麼新想法?」田正言進入正題。
這是到了檢驗她學習成果的時候了,雖然有些發憷害怕被罵,可凌俐還是老老實實回答:「沒有。」
田正言像是早就料到一樣,先是從那迭資料中抽出華易高科成立時候的協議,指著其中一行字,說:「你先看這裡,約定的南之易以技術入股的出資額,是三百萬。」
凌俐看了眼,那上面確實白紙黑字寫著「乙方南之易以技術入股,占股30%……」
她不明白田正言翻這條款給她看有什麼意義,難道是要確認南之易最多就對方損失賠償三百萬?
田正言看著小菜鳥還找不著北,搖了搖頭,翻開那堆東西,從裡面找出一張字跡很模糊的紙張,說:「你看看,這是什麼?」
凌俐盯著那張紙看了半天,有些不確定:「這是轉帳憑證?」
「對,」田正言肯定了她的猜測,又對她看不清楚的轉帳內容進行補充:「上面顯示華易高科轉了三百萬到南之易的帳戶。而且,這只是其中最大的一筆。這樣的轉帳,前後加起來有七百來萬。我查了銀行流水,這些錢在南之易的帳戶上停留了大概一年時間,之後就被分成五萬以下的小金額,被人從atm機上提走了現金。」
「哦。」凌俐乖乖點頭表示知道了,幾秒後回過神,抬頭對上田正言的視線。
又多出來七百萬?莫非這筆款項有什麼由頭?如果加上南之易的出資三百萬,是不是意味著輸掉官司會賠一千萬?
像是知道她在想什麼,田正言又補充:「我找到了當年華易高科的財務,幾經打聽,得知當年這些款項大概是以借的名義打給南之易的,當年還有過欠條。」
「這……」凌俐有些吃驚,接著瞪大眼睛反問:「是欠條,不是借條?」
得到田正言肯定的答覆後,她有些興奮地說起來:「就算南老師以借款的方式向華易高科拿了不少錢,可問題是華易高科已經註銷,也沒有人主張過這些欠款,而且如果經過查證真的是欠條而非借條,那訴訟時效只有兩年。對方沒有起訴沒有追償,南老師就不用還啊。」
一口氣說完這段話,她眨巴眼睛看著田正言,很希望從對方口裡聽到贊同的話。
可惜,田正言是苦笑的表情:「欠條借條我難道會不知道區別?你想岔路子了。」
他嘆了口氣,接著緩緩跟凌俐說起之前他到帝都找南之易面談案子的事。
南之易那時候還被關禁閉,被南家大家長勒令不能出房間門,田正言一晚上都呆在他畫風清奇的狗窩裡,忍著心底的煩躁,陪他一筆筆捋清在華易高科期間做過的事。
結果,南之易回憶起來的,全是什麼時間段得到了什麼樣的實驗數據,哪項實驗成功了,稻種的哪些性狀被保留了下來。
這些涉及到水稻的事項他記得相當清楚,有些甚至精確到了年月日,一項項碎碎念,念得田正言一個頭兩個大。
可要問他什麼時候開過股東大會商議過哪些重要的事項,知不知道自己多了帳戶上面還多出七百萬元,南之易則是一問搖頭三不知。
田正言反覆追問想得到些有用的信息,南之易煩得不行,最後抓著雞窩頭沒好氣地說:「就是因為老是什麼財務什麼管理的,我才不喜歡開公司。牟師兄說好了程序上的事都交給他處理,我只用提供空白簽名就好,所以開會我都不參與的。」
田正言轉述完這句話後,便看著凌俐沉默不語,仿佛要看看她什麼時候才能反應過來一般。
這次倒沒讓他失望,凌俐很快驚愕抬頭:「空白簽名?這就是把柄!」
「對,」田正言點著頭,「所以,你看明白了嗎?南二貨被人盯上了,其最初目的,恐怕是要把他送進監獄。」
「???」凌俐眼裡顯而易見的問號,看得田正言沒了脾氣。
眼見自己稍微轉一個彎就又繞暈了小菜鳥,田正言只好耐心地解釋:「你要知道,刑法里關於抽逃出資罪這個罪名,恰巧因為五年前公司法修改過一次,所以犯罪主體做了限縮。否則,光是這一條,就夠南之易喝一壺的了。」
凌俐眼睛望天想了好幾分鐘,才終於捋清他說的南之易差點被追究抽逃出資罪的緣由。
抽逃出資罪,是指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在公司成立後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這可以說是專門為廣大資本家準備的罪名,註冊資本老老實實放在那裡一分未動的企業,怕是鳳毛麟角,所以要以這條罪名追究老闆們的責任,幾乎和偷稅漏稅或者虛假投標之類的,一抓一個準。
放到這個案子裡來看,南之易雖然以技術入股,可是後來以借款名義划走了超過自己出資額的資金,怎麼看也很有嫌疑。
而之前公司法的一次重大修改,將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更改為認繳登記制。修改以後,除非經營範圍特殊的行業還適用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其他都改為認繳登記。
也就是說,除了特殊的行業,其他公司可以只認繳,不出資,也不用年年都驗資了,抽逃資金罪這一條可說專門為廣大資本家準備的罪名的適用範圍,也就更小了。
具體而言,原有刑事法律關於虛假註冊資本罪,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的適用範圍及犯罪主體發生了變化,僅適用於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商業銀行、外資銀行等等,普通公司的股東,不再受這條罪名的追溯。
她有些慶幸地拍了拍心口。還好人算不如天算,公司法的修改導致刑法上犯罪主體的限縮,讓南之易逃過一劫。
不過,刑事責任固然逃脫了,民事責任卻留了下來。」
想到這裡,凌俐臉色發白:「這麼說,南老師還是得還一千萬?」
如果欠條被認定,南之易的責任就跑不掉了。
先不談什麼名譽損失其他損失,就山崎種業賠償給農民的五千萬,這可是實打實發生的損失。
不過,一千萬「而已」。正所謂知識就是力量,南之易手裡一大串論文專著專利的,每年還一堆企業上趕著求他做項目,想必收入不會低。
於是,她試探著問了一句:「一千萬,南老師也還得起吧?」
田正言揉著眉心,一個「你怎麼那麼笨」的眼神拋過來:「你別再糾結三百萬還是一千萬的問題了。這根本不是什麼欠債還錢的問題,而是股東與公司財務混同的問題。揭開公司法人面紗的規則,我之前不是提過嗎?」
凌俐一個激靈,從田正言的話里品出些味道來。
她之前顯然低估了對方用心險惡的程度,也一直抱著「兩億就是個噱頭」的固有印象,這時候被田正言點醒,由此推導開來。
法律意義上,有兩種「人」,一種是「自然人」,就是諸如你我他這樣的普通人;一種是「法人」,即「法律擬制的人」,是被法律賦予人格、可以獨立承擔責任的民事主體。公司就是最常見的法人的一種。
揭開公司面紗,又稱「公司人格否認」,與股東有限責任制度一張一合,共同構成了現代公司制度的核心內容。
所謂股東有限責任,是指股東在出資範圍內承擔有限連帶責任。簡而言之,你投入了多少,就承擔多少責任,不會做個生意失敗導致乞討過活一輩子。
也就是之前凌俐一直認為南之易有一層殼子保護,兩億怎麼也追究不到他身上的依據。
而公司人格否認,則是有限責任的例外情形。
正所謂無奸不商,有些時候股東太不厚道利用公司這張皮搞事,比如故意借巨款然後做些手腳轉移優質資產,當剩下一堆爛帳的時候宣布公司破產,一拍兩散賺得缽滿盆滿,只剩下一臉懵逼的債權人們。
而這種情形下,法院也不是束手無策,可以判決直接越過公司這個法人,向股東直接追責。
這種情況下,股東的有限責任,就轉變為無限責任。
通俗點講,如果把開公司做生意比作一場kof遊戲,把操作八神庵的小夥伴看成股東,那公司就是遊戲機,而「有限連帶責任」就是你投入街機的遊戲幣。
不管和對面的草雉京打得再凶被放多少個荒咬無式大蛇雉,最多八神血槽清空倒地被ko,因為隔著遊戲機,小夥伴最多就是損失遊戲幣而已。
但如果被認為不誠實守信逃避股東職責,一旦「揭開公司面紗」,好吧,遊戲機沒了,你就如小說主角一般直接穿越到遊戲裡。
你就是八神,八神就是你,他被打倒在地,你也活不了,除非有人接盤,那麼就game over了。
而且,大天朝還沒有個人破產制度,背負上兩億的巨債,除非褚時健史玉柱般開了掛的人生,很少人能翻身,只能當一輩子鹹魚。
她越想越深,第一次感受到了山雨欲來風滿樓的危機,只覺得額頭上直冒冷汗,脊背上也是一陣涼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