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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義之所至

2025-03-21 12:29:24 作者: 浙東匹夫

  「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我不是故意的!」

  顧誠看清面前的小蘿莉之後,兩人異口同聲地道歉。

  原來是權寶雅。

  「我……我知道。」「我……我知道。」

  「那你先說。」

  說話幾次撞車,顧誠紳士地謙讓了一下,示意權寶雅先說。

  權寶雅深呼吸了兩下,解釋道:「早上打你電話你沒接,擔心你誤飛機,才跑來看看。」

  昨夜是權氏兄妹幫顧誠開的房。她早上來的時候,正好遇到昨夜的前台女服務員,報了顧誠的房號,說客人有可能宿醉,女服務員便允許開門查看。

  然後驚醒了噩夢中的顧誠,鬧了個大烏龍。

  「我沒事了,她確實是我朋友,你出去吧。」

  

  顧誠把礙眼的女服務員打發走,拿起手機看了看,才上午9點多,不急。

  還有幾個陌生的未接來電——應該就是權寶雅的了。

  他順手就把號碼存了。

  等女服務生走遠,權寶雅也漸漸從面紅耳熱中恢復,知道顧誠並不是有意輕薄,原諒了他。

  「你剛才是……噩夢麼?渣男是什麼意思?」

  「呃——沒什麼。你就理解為,我曾經做過些對不起人的虧心事,就行了。」

  顧誠有點尷尬,但並不打算掩飾。

  既然重活一世,就要坦蕩做人。

  當然了,他坦蕩的主要原因,還是由於對方是個孩子——他從來沒把她當女人看,所以沒什麼不能說的。

  「別管我的事了,說說你自己吧。一大早打電話幹嘛?總不會特地來叫早的吧。」

  權寶雅咬了咬嘴唇,說:「有些心事,我好猶豫,沒別的人可以商量。」

  顧誠很驚訝:「你在公司里那麼多朋友,不都可以商量麼。」

  權寶雅嘆了口氣:「這事兒偏偏不能和公司里的人說——你要不是離開了,我也沒勇氣問你。」

  「那你昨天……」

  「昨天我哥在,不方便說。」

  「行,那就說說吧。」顧誠一邊起身穿衣服,一邊聽著。

  「還有四個月,我就要出道了,社長想和我簽頂格長約。我哥勸我別,說長約坑人;將來如果我大紅了,分錢會少——你覺得呢?」

  「合同的事兒啊,容我想想。」

  顧誠對法律並不專精,不過恰好上個月他為了逃離公司,特地研究過。

  所以,也算是現學現賣。

  東夷法律對藝人合約期的保護,主要體現在兩條。

  首先是法定最長經紀約期限只有7年。其次是未成年人由家長代理簽的合同,在本人成年後可以要求重簽一次。

  此外,在實際操作中,合同到期之後還有一年續簽緩衝期。

  權寶雅還是13歲的小孩子,理論上S-M想束縛住她的話,可以簽到2005年11月5日——也就是她19周歲生日的時候為止。

  「還是簽長約吧,公司壓榨不了你多少的,你家也不差錢。」顧誠稍微想了想,說出了一個和她親哥相反的意見。

  但是權寶雅聽了之後,卻反而鬆了口氣,讓顧誠看了都覺得可愛。

  「你這孩子,本來就想簽到19周歲的吧。還來找我求安慰。」

  權寶雅委屈地說:「人家是聽說,社長為了捧我,籌了30億(夷幣)的宣發費。我要是再不肯簽長約,有點沒良心,怪不好意思的。」

  顧誠聽了,竟然有點肅然起敬。

  這種頗有古風的想法,後世的他幾乎沒見過——

  網際網路讓世界扁平,但也讓「義」字漸漸消逝。

  人與人之間帶著人味的志同道合,漸漸被錢與錢之間冷冰冰的媾合所取代。

  藝人的包裝,本來就是風險很大的投資。GG費大把砸下去,藝人實力不過關、最終紅不起來的例子比比皆是。

  擱十幾年後的華夏,圈子裡到處都是「扶不起的阿斗,捧不紅的X甜」之類的諺語。

  考慮到權寶雅說李社長為捧她籌了30億夷幣,這份知遇之恩就該頂格簽個長約。

  「沒想到你這麼明理仗義,倒是小看你了。」顧誠愛憐地摸摸權寶雅的腦袋。

  「可是,我還未成年,爸媽都覺得哥哥比較懂。」權寶雅說著,嘆了口氣,求教道,「所以我就想,你口才比較好,能不能教我一套道理,我好回去轉述給爸媽聽,說服他們。」

  未成年人的簽字,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權寶雅的合同,最終還是得監護人簽字才算數。

  「原來你是來求教個說辭……讓我想想。」

  顧誠心說肯定是那天上外語課的時候,自己的口若懸河,導致妹子覺得他無所不知。

  他斟酌了一番措辭,很快有了思路。

  「最近這兩年,或許是經紀公司扶持SOLO音樂人的最後黃金期了。你肯給公司簽長約,讓公司看到收益,將來公司才會更多地扶持SOLO藝人。

  如果公司捧紅了你,你卻跳槽,就會把公司逼進從此只敢扶持、壓榨組合的地步——那麼將來的後輩,都算是被你坑了。就算法律上你沒有錯,但是史筆如鐵,何必呢?」

  「我……我沒聽懂,為什麼是『扶持SOLO音樂人的最後黃金時期』呢?還有我簽不簽長約,會有那麼大的影響麼?」

  權寶雅直接嚇懵了,沒想到她的選擇,還會被上升到歷史高度。

  顧誠心裡,卻是明鏡也似的。

  歷史上,最後一批輝煌到爆的華夏、東夷歌星幾乎都是2000年以前出道的,最晚不過2002年。只有扶桑國,因為盜版打擊非常嚴厲、對網際網路音樂的壓制比較狠,所以這方面比華夏和東夷更古風一點,還能紅幾個中島美嘉之類的新世紀歌姬。

  網際網路的寒冬期,恰恰是個性音樂的春天——因為網絡股被集體胖揍,盜版源單靠盜版站的GG費都活不下來,大批倒閉。讓傳統唱片業反而苟延殘喘了兩年。

  而歷史上等到2003年之後網際網路春天再次來臨,實體唱片業終於迎來了永遠不可逆轉的毀滅性打擊。

  然後,東亞各國此後20年再也沒有出過和周潔倫、蔡依琳、權寶雅、濱崎步那個級別的SOLO巨星了。偶爾有銷量人氣很高的,也都是曇花一現,或者是從組合里先混出頭的,不可能達到周潔倫那樣持續登頂十幾年。

  這番「預言」顧誠不能和權寶雅說,但是其中的道理可以說。

  權寶雅聽得很仔細,似乎感同身受,還有點小傷感:「為什麼網際網路發達了之後,經紀公司就會開始只扶持組合、不扶持SOLO了呢?我不相信!我不相信!」

  顧誠拉開窗簾,讓早春的陽光灑進來,背對著權寶雅說:

  「很簡單,傳統唱片業時代,經紀公司有很多可以鉗制藝人的資源。比如唱片廠、線下鋪貨渠道。藝人哪怕想背叛大唱片公司,背叛成本也會很高。這種情況下,經紀公司就比較敢於在藝人身上投資宣發資源。

  在文學領域,也是這樣。紙質書時代,發行商可以通過書號、出版社、印刷廠、書店渠道等環節,鉗製作家,所以作家基本上不會紅了之後就漫天要價。

  可是,網絡時代之後呢?這個社會會變得扁平化,人們可以聽電子音樂,可以看電子書。網民根本不需要唱片廠、印刷廠、出版社、書店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精神消費品。經紀公司也就不能用那些過時的渠道資源要挾藝人了。

  藝人只要被捧紅,合同到期完全可以甩開經紀公司單幹。資方也不傻,既然知道藝人翅膀硬了合同到期肯定會閃,自然不會花錢捧SOLO了。

  而組合就不一樣,組合的招牌是屬於經紀公司的。哪怕藝人紅了,人走了,組合的名字是帶不走的,公司還能往組合里塞備胎、塞其他同質化的藝人,把組合重新撐起來。所以,組合是網際網路時代經紀公司對抗娛樂業人合屬性下降時,資本方天然的反射型自衛。

  代價就是,從此那些有個性的、有不可替代核心競爭力的天才,不會再被資方容忍——資方需要的,是隨時有備胎可以換的九分女歌手,而不再是驚世的絕頂天才。」

  權寶雅花了很久消化這段話,饒是她早熟懂事,依然心裡難受了好久。

  顧誠知道這有點殘忍,但是他必須點醒對方。

  「你不懂股市和經濟,我就不和你多說,你只管記結論:我覺得網際網路寒冬很快就會來了,有可能會持續兩三年。

  換句話說,今天你和S-M公司簽了長約、讓他們看到『哪怕網際網路時代來了,世上還是有不少和古代一樣講義氣的絕世天才』,那麼未來兩三年的網際網路寒冬里,說不定他們還會良心發現,再捧幾個有桀驁才華的SOLO音樂人。

  如果你背信棄義了,就有可能導致公司徹底提前黑化,然後再也不相信SOLO的人品,淪為一個組合機器——那樣,你今天的『不義』,就堵死了未來幾年出道晚輩的路子。你覺得你忍心麼?你希望將來被人作為一個『歷史的轉折點』而記住麼?」

  「不希望!」權寶雅攥緊了小拳頭,略義憤地說,「我回去就這麼說服爸媽,給我簽到19周歲——可是誠哥,我真的覺得你好懂好懂,什麼都知道,為什麼會這麼膩害?」

  「傻孩子,吃苦吃多了,就懂得多了。」

  顧誠很是欣慰,見時間不早了,就開始收拾行禮。

  他想了想,從身邊的小本子裡撕下一張紙片兒,寫了一串字符。

  「這是我的MSN帳號,以後如果我在華夏,你有不懂的事情要問我,就上網問好了,省點兒國際長途話費。如果你不習慣,發郵件也行。」

  權寶雅小心翼翼默念了兩遍,然後把紙片收好。

  兩人下樓,把房間退了,顧誠護送她回到韓東路的家。

  權寶雅走到電梯口,又回眸深深地望了一眼。

  「咋了,還不快上去。」

  「你胖了,回家記得稱一秤。生意要緊,身體更要緊。」

  「有……有麼。這都看得出來?」顧誠有點心虛。

  「我對胖瘦眼光很敏感的——你起碼胖了5斤。」

  說完,權寶雅就像小鹿一樣逃進了電梯。

  「至於麼……我又不會因為你說我胖了就毆打你。」

  顧誠無奈地自嘲了一句,然後就近在清潭洞地鐵站上車,趕去仁川機場。

  他準點登上了漢城飛京城的航班。

  下午3點半,已經出現在了「大黃易」的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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