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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跟過來了

2025-04-09 01:32:25 作者: 嵐顏

  「蕭處……」乍一見蕭雅無聲闖入,曾明明心裡忽有點發怵,眼角餘光不由看向靜靜佇立在一旁的沐言,卻見他一臉坦然的看著自己。

  

  「明明來啦,歡迎加入刑偵處。」蕭雅大大方方的點了點頭,也算默認了曾明明對她的稱謂。

  曾明明心中一澀,轉眼又明了,畢竟在這個科室,她是名正言順的領導,如果再喊她名字或說兩人是朋友之類的話,顯然,並不合適。

  「明明你剛來這個科,不要拘束,就先跟著周叔學習一下,最近太多陳檔堆積在那,他一個人實在忙不過來。」

  蕭雅溫和的對曾明明點了下頭,朝自己辦公室走去。

  「蕭處!」曾明明突然朝前走了兩步,攔在蕭雅身前。

  「還有什麼不明白的?」蕭雅眉毛輕輕一挑,臉上依舊帶著笑。

  「蕭處,你是不是剛才去了看守所?」曾明明努力控制著自己的緊張。

  「嗯,我剛才去和刑警大隊的王隊長交接了一下,怎麼?明明對這個案子也有興趣?」蕭雅一臉輕笑。

  「最初這個案子就是我和明明負責的,我們曾提審過林筱簫二次,所以明明才會她的死有些耿耿於懷吧。」

  沒等曾明明解釋,韓宇先替她解釋了。

  「原來是這樣,那好吧,既然你對這個案子感興趣……」蕭雅停頓了下,微笑著說:「周叔和施琅有這個案子所有的存檔和取證資料,你先研究下,我和韓宇有點事要談。」

  「嗯,我知道了,不過蕭處,你還是把窗簾拉開吧,空氣長時間不流通,屋內見不到陽光,對身體不好。」曾明明勉強一笑,卻說了句不著邊際的話。

  蕭雅一楞,旋即笑了。

  看著她淡然離開的背影,曾明明萬分糾結,不是她對這個案子有多大興趣,也不是她想故意討好蕭雅。

  實在是因為她看到了林筱簫的魂魄,跟著蕭雅回來了。

  就在蕭雅進門的那一瞬間,她已經看到了她。

  此刻,她依舊伸著舌頭,滿臉鮮血,一臉怨恨的站在蕭雅身邊,惡狠狠盯著自己。

  可蕭雅卻絲毫感覺不到她存在,淡若素菊的臉上始終帶著得體的笑容。

  林筱簫和她並排站在一起,兩個人臉上都帶著笑,只不過一個人笑的很溫和,另一個卻滿臉鮮血,笑的異樣恐怖。

  蕭雅進了辦公室,林筱簫的魂魄也跟著走入,看不見了,只留下滿屋子驅之不去的血腥。

  「難道林筱簫的死和蕭雅有關?這怎麼可能呢,可她為什麼一直跟著她?」曾明明想不通,可她又不能直接開口問那個鬼魂,只得好心提醒蕭雅將辦公室的窗戶打開。

  不管惡魂還是善鬼,魂靈這個東西或多或少都有些懼怕陽光。

  但願蕭雅聽自己的話,將窗戶打開,讓陽光照射進屋內。

  這樣的話,林筱簫的魂魄自然會遠離她的屋子。只要她離開這兒,自己或許可以找機會和她交流一下。

  「小曾,別發呆了,蕭處沒別的意思,可能她真和韓宇有什麼私事要說,他們倆以前是搭檔,又是好友,這次蕭雅回來就接手了好幾個案子,也沒時間好好聊聊。」

  周叔見曾明明站在原地一臉糾結,以為曾明明誤會了,趕緊解釋。

  「知道的周叔,我沒多心,我只是在想林筱簫這個案子,她真的死於自殺嘛?」

  曾明明茫然抬起頭,林筱簫的魂魄明顯有些不正常,看她的樣子,很快就會變成惡靈了。

  「是不是自殺我不知道,只是她這供詞,肯定有問題!」周叔站起身,從身後的檔案櫃中抽出一個紙袋,放在桌上。

  「這是林筱簫先後五次的提審證詞,你看一下就明白了。」

  「我能看?」曾明明有些猶豫,她知道警局的暗規,每個案子在審訊過程中都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

  案件沒水落石出前,所有的資料都是保密的,除了經手的警員,旁人無權查看。

  「無妨,咱們這個處和其他部門不一樣,所有的資料都是公開的,再說蕭處已經答應讓你看了,你怕什麼。」

  周叔將檔案袋推給曾明明,轉頭瞥了一眼施琅。

  「等明明看完了這些,你把你掌握的情況詳細和她說清楚,看她能不能發現新的疑點。」

  「嗯。」施琅沉著臉應了一聲,低下頭繼續忙自己的事。

  李開明卻若有所思的看了曾明明一眼,沒吭聲。

  曾明明拿起檔案,走回自己的座位,心裡卻還是放心不下蕭雅和韓宇兩個人,萬一林筱簫的鬼魂對他們不利呢?

  「別擔心,我進去看看,有我在,她不敢害人。」沐言的話適時響起,聽他的意思,是要進去保護裡面的人。

  「要我進去嘛?」沐言似看出了曾明明的糾結,沒有立刻進屋。

  曾明明勉力一笑,輕輕點了點頭。

  「別擔心,我馬上就回來。」沐言微微一笑,飄然進了屋子。

  看著他進了蕭雅的辦公室,曾明明的心安定不少,安心之下,卻又有些淡淡的酸澀湧上心頭。

  悵然若失了好一會兒,這才將手中的資料抽出來,打開,慢慢研讀。

  資料中有五份筆錄,其中有兩份曾明明很熟悉,正是她和韓宇一起經手審訊的,雖說主審人的簽名是王曉斌,但實際這兩份記錄都是她親手做的。

  至今記憶猶新。

  越過這兩份記錄,曾明明直接翻開其他三份。

  三份記錄分別是刑警大隊,看守所的人分別審訊的。

  其中刑警大隊兩份,看守所一份。

  看守所那份記錄是林筱簫關押期間所做的正常問詢記錄。

  其目的主要是身份核實,包含了簡單的問詢記錄,並沒有涉及太多的案情。

  而刑警大隊這兩份筆錄就要細緻多了。

  不僅詳細闡述了李立海被殺一案的整個過程細節,還在追討遺失款項這一附帶問題上下了很大功夫。

  可就是這兩份筆錄,卻讓曾明明看出了問題。

  對於謀殺李林海一案,林筱簫的幾次闡述基本一致。

  可對於那筆無故消失的龐大資金去向,她前後的說法卻很不一致。

  甚至有些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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