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我是花骨朵
2025-02-18 07:31:14
作者: 何昊遠
李四維猛拍驚堂木,厲喝道:「盧兆義,你還有何話好說?!」
「李使君,某………某冤枉啊……」
「看來不施以重刑,你這樣的刁民是不會招的了!來啊!給本官重打二十杖!」李四維抽出令簽往堂下一扔,衙役上前撿起,立即將盧兆義摁倒行刑。
按大唐律法,刑訊時使用長三尺五寸,大頭三分二厘,小頭二分二厘的專用刑囚杖,只能擊打背、腿、臀,且要求這三個部位受刑相等。
刑訊不能超過三次,用刑總數不能超過二百下。如果達到了法定的拷囚次數,被告人仍不肯招認,便可以取保,並反過來拷問原告。
對這條律法,盧兆義是知道的,因此他強忍著,希望能挨過去。
衙役們掄著囚杖猛打,每一下都發出「啪!」的大響,聽得人心驚肉跳。二十杖打完,盧兆義背上、腿、臀上已經是皮開肉綻,血肉模糊。
「盧兆義,你招是不招?!」李四維再次大喝。
盧兆義猶自喊冤道:「李使君………某是冤枉的……」
「豈有此理,竟然還想狡辯!打!再給本官重打五十大板!」
在古代的堂審中,以嚴刑迫使被告招供,這是官員們最常用的手法,盧兆義明明前言不對後語,還是死不認罪,李四維自然也是各種大刑輪番而上。
「大膽刁民盧兆義!你的萬馬車行收留作奸犯科的市井無賴,欺行霸市,欺壓良善,以武犯禁,敲詐勒索,偷稅漏稅,劣跡斑斑,罪行累累!邛州府對萬馬車行的掌柜、管事加以審訊後,這些人都已招供!如今人證物證俱在,豈容你抵賴!」
李四維命人當堂宣讀了胡納言、水月生、謝老七等人的供詞。在如此多證人證言面前,加上大刑之下,盧兆義終於開始招供了。
「李使君,某………某招了。事情是這樣……的,曾應凡想擴大家中的生意,剛好兩個月前,犀浦縣上溪村的方家和下溪村的趙家,因方家家主方同良的被害,打起了官司,曾應凡覺得這是一個難得的良機,就派人密切注意方趙兩家的動向;
後果曾應凡聽說火井縣一個叫劉二虎的人,因其父親吃了方家的鹽中毒而死,把方家告到了火井縣衙,曾應凡覺得其中有蹊蹺,就托某派人到火井追查此事。
某出於朋友之義,就派了一些人,以及托火井的荊十三仔細追查,發現劉二虎的父親中毒身亡不同尋常,很可能是受了趙家指使,故意陷害方家。只是我們沒有查到確鑿的證據,不好亂說。
火井縣查封方家的鹽鋪後,荊十三暗中發現有幾個人半夜潛入方家的鹽鋪,把方家一個庫房的食鹽銷毀了,這分明是在銷毀罪證,就暗中跟蹤這幾人,發現這幾人和趙家有關係,便將其捉拿了扭送到火井縣衙。
結果第二天,李昂就帶著火井縣的捕快,不由分說衝進了林墨齋,對荊十三和林有棟暴打,並帶回火井縣大牢施以酷刑………」
靠!聽到這,李昂躺不住了,盧兆義這廝表面上是招供,實際上是避重就輕,變相地在指控他和趙家,再讓他這麼扯下去可不妙。
他忍不住掙扎著坐起來,對李四維說道:「李使君,盧兆義一派胡言,根本是在混淆是非,顛倒黑白。」
已經緩過氣來的廖仲南搶先冷笑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李昂,你為了謀奪方家的鹽井,在火井勾結縣令崔寅,肆意妄為!劉二虎的父親中毒身亡,分明是有人在背後陷害方家,你們為了奪取方家的鹽井,卻假作不知,藉機構陷方同興,還煽動市井刁民,阻撓本官查案,詆毀本官……」
李昂毫不客氣地用反問打斷他的話:「廖御史說我詆毀你,請問,我是怎麼詆毀你的?你有何證據支持你的指控?若是沒有,那廖御史就是誣告!」
「如今盧兆義已經招供,劉二虎是受趙家教唆,陷害方家……」
李昂再次打斷他道:「就算這是真的,和我有什麼關係呢?案子是火井縣令判的,和我有什麼鳥毛關係?」
廖仲南被駁得無言以對,不禁惱羞成怒地喝道:「大膽刁民,竟敢在公堂之上口出穢言,來啊,重打十大板!」
「且慢!」李昂摸摸額頭那滲血的紗布,問陪審的司法參軍唐近岳道,「唐參軍,按律,在公堂上口出穢言是什麼罪呢?」
唐近岳淡淡地掃了他一眼說道:「在公堂上口出穢言,按律笞十至五十。」
李昂立即說道:「這麼說來,廖御史這就是濫用職權了。堂堂的巡察御史,竟然濫用職權,公報私仇,不知這又該當何罪?」
廖仲南怒極而笑,冷森森地說道:「好一副伶牙俐齒!本官是巡察御史,就算量刑不當,在沒有施刑之前改正過來,也不算有錯。你既然承認口出穢言,那就休怪本官按律嚴懲!來啊,重笞五十!」
「廖御史為報私仇,真是連老臉都不要了啊。這樣的巡察御史,真給朝廷長臉啊!不過,你還無權笞我。」
「李昂,今日你便是舌燦蓮花,本官也要按律………」
「按律?」李昂再次打斷他道,「按《唐律疏議》,七十以上,十五以下的,以及殘疾人病人,犯流罪以下可聽贖。我生於開元二十年,今年未滿十五歲,而且有傷病在身,按律流罪以下可聽贖。」
「你沒滿十五?一派胡言!」李昂看上去,怎麼也有十七歲以上了,並且有著這個年齡段難以企及的成熟,竟然說自己未滿十五!這可氣得廖仲南肺都快炸了。
李昂笑道:「我看上去雖然比較成熟,但那是因為從小孤苦那個伶仃,流離那個失所,終日自謀生計所至,但我確實是生於開元二十年。廖御史若是不信,可到犀浦縣查查我的戶籍。」
這一點是得益於華老頭,當初華老頭考慮到他沒田地,而按大唐律年滿四歲以上為小,十一以上為中,二十以上為丁。一旦成了「丁」,就是要服勞役的,所以華老頭儘量把他的年齡報小一點,當地官員得了好處,哪裡在乎你少報幾歲;再者,真要查起來,鬼也不知道李昂今年到底多少歲。
李昂後來抄《唐律疏議》才發現,年齡小除了可是免除勞役外,還可以享受一定的司法特權。
雖然南宮紫煙夜夜高歌難禁,但在法律上,人家李郎君確實還是未成年人。
我是未成年人我怕誰?李郎君抬手掏出一塊碎銀,隨後扔出去,叮!碎銀滾到廖仲南腳下,這就算是交錢贖罪了。
雖然,這怎麼看,都像是在打發要飯的。
公堂之外圍觀的百姓忍不住哄然大笑,有的甚至笑得癱在地上。
打發完要飯的,李郎君舒服地躺回擔架上,卻偏又做出一副「我是病人,我是未成年的病人,哎喲哎喲」的模樣。
廖仲南那小小的心靈一再遭到打擊,竟再也承受不起,氣得「噗!「的一聲,當堂口噴鮮血,仰天倒下,人事不省。
沒事,剛才請來的郎中還沒走呢,正好派上用場。
對廖仲南這隻秋後的螞蚱,李四維還不愛搭理呢,讓人把廖仲南抬下去後,繼續問案。
接下來,李昂不再開口話,全部交給了李俠子。
李俠子不愧是劍南第一訟師,盧兆義說一句,被他駁一句,駁到最後,盧兆義發現不但指證不了李昂乾的勾當,反而感到李俠子的話處處是陷阱,讓他真是百口莫辯。
邛州方面提供的大量人證物證,還有各類帳冊和信函,足以證明盧兆義和曾應凡暗中勾結,做過不少違法之事。
盧兆義和曾應凡在接下來的兩天堂審中,雖然極力否認,但在諸多證據面前,卻難以自圓其說,被李俠子問得啞口無言。
最終壓倒曾應凡的那根稻草,竟是他兒子曾捷。這位打小養尊處優的小郎君,在堂上挨不到十大板,就什麼招了;
其實包括他那表妹,實際上是從綿州買來的女伎,用這個女伎來冒充他的表妹來勾引公孫靖宇,目的是想把公孫靖暫時牽制住等等。
有了曾捷的供詞,曾應凡和盧兆義再怎麼狡辯也沒有用了。
衙門外幾百儲戶等著兌現呢,李四維也急著結案,以免鬧出更大的亂子。不過李四維也很精,他沒有作最終的判決,而是將所有堂審記錄以及證人證言,都遞交給劍南節度使,讓章仇兼瓊來判決。你一日不判決,某就封著百匯通櫃坊,一日不兌現。
章仇兼瓊有錢存在百匯通,雖然名義上是鮮于向的,但真鬧到朝堂上的話,對他也很不利,於是便來了個快刀斬亂麻,曾應凡和盧兆義皆判死刑,其他如曾捷等從犯,也都一一定罪。受牽連者多達上百人,此可謂是十年來劍南道第一案。
這件轟動一時的大案,被迅速地結案了。
案子判定之後,李四維才開始給百匯通的諸戶兌現。查封的財產共計不過四萬緡,鮮于向一下子兌走了三萬緡,剩下的一萬緡不夠兌現給所有的儲戶,李四維只能選擇性的給一些有背景的人優先兌現。
最後沒錢了,誰不能兌現,那是他倒霉。這些人會怎麼鬧,對李昂來說,已經不是他關心的了。
除去一個心腹大患之後,現在,他要全力投身到自己的賺錢大業中去。火井方面,已經收購了大量的粗鹽,因為價格比市場稍高,各地還有大量的粗鹽正源源不斷地運向火井。
現在,李昂就要趕回火井,和大批商家簽定供銷代理合約,然後讓大唐無雙鹽業公司出品的精鹽,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以鋪天蓋地的形勢搶占劍南道的高檔精鹽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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