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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五十二章 凌雲的回憶

2025-02-05 16:57:55 作者: 鹹濕味辣條

  認命!?

  雖然全身被一種難以用言語形容的痛楚充斥著,但此時,凌雲的大腦卻異常清晰。

  做了一輩子的醫生,救過無數將死之人,沒想到,現在自己卻成了將死之人,卻無人可醫。

  罷了,這也許就是自己的宿命。

  凌雲苦笑一聲,微微抬起頭,望著遠處的點點繁星。不知道為何,夜空中的繁星竟在依稀中匯成一張稚嫩的女孩兒笑臉。

  這張女孩兒笑臉,對於凌雲來說,一點都不陌生,她痴痴的看著那張朦朧的笑臉,死灰般的眸子裡莫名的閃過一絲晶瑩的亮光。

  「媽媽,你看我漂亮嗎?」那是一個陽光明媚的清晨,新加坡的空氣總是充滿了淡淡的大海的鹹味,美麗的沙灘上,一名扎著兩條麻花辮的小女孩輕笑著在一對年輕夫婦面前轉了轉了,向他們展示自己的新衣服。

  「漂亮。我家雲兒是天底下最漂亮的女孩子。」年輕女子應是女孩兒的母親,她慈愛的撫摸著女孩的頭髮。

  得到母親的讚許,女孩兒笑的很開心,不過當她看到年輕男子不停的拿著電話在說話,卻並沒有看向她這邊時,小嘴立刻不高興的嘟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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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兒,爸爸是一名外科醫生,每天都要幫許多病人治病,他做的是有益於社會的事情,我們要支持他,對嗎?」女孩兒的母親似乎看出了她的心思,於是輕聲安慰道。

  女孩兒若有所思的點點頭,說道:「媽媽,以後我長大了也可以當醫生嗎?」

  「當然可以呀。」年輕女子笑著說道:「雲兒為什麼想要當醫生呢?」

  「因為我也可以做有益於社會的事情呀,還可以替爸爸分擔一點工作,讓他有時間多陪陪我們。」女孩兒認真的說道。

  「好孩子!」年輕女子心疼的抱著女孩兒。

  由於是清晨,沙灘上的遊人並不多,到處都還籠罩著寧靜祥和的氣氛。

  但這份寧靜祥和的氣氛很快卻被一群手持突擊步槍的蒙面人給打破。

  罪惡的子彈,呼嘯的鑽進這群無辜的遊人身體裡,腥紅的血液將大片的沙灘染成了鮮紅。

  當女孩兒再次醒來時,已經是第二天的中午,她哭著喊著要爸爸媽媽,身邊卻只有一群穿著軍裝的男女,根本看不到自己父母的影子。

  原來,這名女孩兒竟是沙灘恐-怖襲擊案的唯一倖存者。她的父母在危機關頭,用兩人的身體替她擋住了所有的子彈。

  那一年,女孩兒只有十四歲。

  從那一天起,女孩兒臉上的開心笑容,便消失不見,取而代之的卻是終日的彷徨和不安。以至於最後性格孤僻到沒有人願意接近她。

  孤兒院不願意收留她,於是她再一次被送到了軍隊。未成年的小孩不可能待在軍隊,幾經輾轉,最後她被送到了最後的歸宿地,新加坡綜合情報局。

  新加坡綜合情報局有一個少年特工班,他們會在本國的孤兒院內挑選一些綜合素質較高的青少年,作為特工苗子,從小接受嚴苛的特工培訓。因為從小培養的人才,無疑是忠誠度最高的特工。

  四年後,女孩兒從少年特工班畢業,經過新加坡綜合情報局的包裝,她成了一名新加坡籍的華人,並通過自己的努力考上了華夏國燕京大學的醫學專業,在她的刻意要求下,凌雲她的本名,被保留了下來。

  臨行前,凌雲親手剪掉了自己的長髮,小心的存放在父母的墓碑前,不能經常過來陪伴他們,只好留下長發來代替她本人。而且,此行去華夏國,也標誌著她的特工生涯將正式起航,所以她留著短髮告誡自己,必須要像一個男人去戰鬥。

  四年的大學生涯,讓凌雲有機會,為新加坡政府刺探了許多有用的情報。作為回報,綜合情報局應允了凌雲親手為父母報仇的條件。

  凌雲現在已經不記得那幾名恐-怖分子的模樣了,她只記得當時,她用的是自己從老家裡找到了一把父親曾經用過的手術刀。

  雖然時隔多年,但手術刀依然鋒利無比,輕易的就能刺入皮膚,割斷動脈。她用非常殘忍的手段,割斷了那些人的全身動脈,讓他們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血液一點點的流出,生命一點點的在眼前消逝。

  凌雲像一個普通人在社會上生活著,醫學本科到醫學碩士研究生,最後到以優異的成績考入美國哈佛大學的醫學院,畢業後先是在美國行醫,而後到華夏國。

  這些年,凌雲手上沾過許多人的鮮血。有的是被她秘密刺殺的,有的則是被她用手術刀救活的。

  或許是因為兒時的戲言,也或許是因為父親的影響,凌雲幾乎是沒有任何猶豫便選擇了外科醫生,這個表面的用來隱藏真實身份的職業。而且,她也在這個表面的職業上小有成就。因為她由衷的熱愛這個職業。

  醫生是個治病救人的神聖職業。所以,凌雲並不喜歡殺人,但她卻無法拒絕為自己的祖國盡忠。因為祖國給了她第二次生命。

  凌雲不記得這些年,自己一共刺殺過多少人。但她卻知道,每次殺人之後,她都會毫不猶豫的鑽進手術室,盡最大的努力去救活那些將死的病人,只有這樣,她的心才會好受一些。

  「女人,有什麼遺言嗎?」

  頭皮上傳來一陣猛烈的撕扯痛感,將凌雲的思緒重新拉回到現實。

  

  「遺言?」凌雲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三名同伴,苦笑一聲,低聲道:「我能唱首歌嗎?」

  「為什麼要唱歌?」史密斯問道。

  「因為我馬上要死了,不能再報效我的國家,最後的願望就是唱一首國歌,獻給我的祖國。」凌雲嚴肅的說道。

  史密斯皺了皺眉頭,顯然他沒興趣聽這個將死之人唱國歌,於是他再一次望了秦灝一眼,見對方點頭之後,才無奈道:「好吧,不過你只有一分鐘。」

  「謝謝!」凌雲微微一笑,她費力的抬起頭仰望著天空,清了清乾涸的嗓子,輕輕的哼唱起來。

  凌雲身受重傷,連呼吸都非常的困難,但她還是堅持用完最後一絲力氣唱完了這首永遠存在她心中的歌。

  她用的是新加坡的本土語言唱的,在場的人幾乎沒有能聽懂。

  即便這位堅強到令人心疼的女人並不是華夏國人,但在場的保安們卻都被她那沙啞而帶有磁性的聲線,和拳拳的赤子心所感動。

  「時間到了。」史密斯面無表情的打斷了凌雲,他再次揚起手中鋒利的匕首。

  時間到了。也該認命了!

  凌雲沉默不語,只是再次苦笑一聲,父母之仇,她早已得報,祖國之恩,她亦表明了自己的熾熱衷心。

  但卻還有一人,令她無法放得下。

  只希望,在他知道了所有的來龍去脈之後,不會記恨於我。

  凌雲微微嘆息,認命的閉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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