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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血

2025-01-28 03:12:49 作者: 失落之節操君

  第一章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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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骷髏公墓的守墓人馬波爾信誓旦旦的說,周五那個不見五指的黑夜中下起的雨里,摻雜著血化作的雨滴。

  他辦事不牢靠,愛喝酒,到深更半夜的時候,正是他酩酊大醉的好時光。因此他從碎嘴裡說的話,誰都不信。

  世道亂,什麼古怪的謠言都聽得到,妖魔鬼怪在人間出沒,四處作惡,好像每個人家都曾經被此困擾:有人家裡鬧鬼,有人家裡上吊,有人家裡失火,有人家裡從此悄無聲息。

  可第二天早上醒來,街坊領居開門一看,大伙兒不都還活的好好的嗎?也沒見著誰少了指頭,缺了眼球,掉落了牙齒。

  但如果讀者有雅興的話,大可以漫步出遊,出了波特爾小鎮,沿著通往骷髏公墓的道路慢慢行走,大約一公里遠的地方,讀者自然會發現一隻殘缺不全的新鮮屍體。

  屍體被動物啃食過,手上缺了四根手指,兩顆眼球被生生挖出,嘴角被扯去一大塊肌肉,露出兩排殘缺不全的牙齒,肚腹上開了個大洞,可以看見裡面塞得滿滿當當的內臟。

  鮮血已經流盡,但屍體並沒有腐化,這人死了還不到一個晚上。

  鎮上的人們會認出來——這是鎮上臭名昭著的無賴、地痞流氓中最令人生厭的惡棍,那個被人們喚作迪克的大塊頭。

  他一定是在酒吧與人喝酒,一直喝到酒館打烊。他被酒精沖昏了頭腦,與狐朋狗友們打了個比試膽量的賭約,於是在漆黑的夜晚,冒著傾盆的大雨,摸索著往骷髏公墓的走去。

  走到半路的時候,這個蠢貨竟然在大路旁邊睡了起來。

  於是,他被在野外出沒的野獸盯上,在睡夢中成了那野獸的美餐。

  人們唏噓了好一會兒,心裡卻都有些幸災樂禍,倒不全因為這人在鎮上不受歡迎,更主要的原因卻不能宣之於口——

  倒霉的是旁人,而不是自己。

  這就是人類在靈魂深處隱藏著的陰暗,平時隱而不露,可一遇到事故激發,這些齷齪醜惡的念頭就會在心裡蠢蠢欲動,如果我們有夢神俄尼里伊般的神力,可以窺見人的夢境,我們也許可以對此初見端倪。

  誰都沒有留意,這屍體周圍散落的鮮血,似乎有些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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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時分,波特爾小鎮上的瘦美人酒館裡,傳來了魯特琴悽美的旋律,伴隨著吟遊詩人信口胡編的歌曲,他唱到:

  」她飄飄蕩蕩,搖搖晃晃,來到舞會之中。

  手裡捧著罌粟花的花束,高高抬著她的頭顱,仿佛她是個活人一樣。

  我從沒見過如此纖細的美人兒。

  她穿著華服,脖子上圍著血色絲綢,披著酒紅色的披風,穿著黑色的天鵝絨禮服。

  她的眼神深邃幽遠,注視著眼前正在翩翩起舞的人群。

  她嘴角帶著笑容,嘴唇是如此的鮮紅。

  只是她這妝容卻似乎有些瑕疵,因為有一條紅色的水滴,正從她嘴角滑落,

  就好像迷途的羔羊一樣,離開了羊群溫暖有力的庇佑,正朝著兇險殘酷的世界走去。

  蠟燭在風中飄搖明滅,似乎就要熄滅,她的眼中隱隱現出紅光,就好像盯著獵物的食肉野獸一般雀躍而沉著,

  風伯作<fontstyle="float:left;line-height:0;font-size:0;overflow:hidden;width:20px;">看書:網玄幻^</font>惡,帶來一陣狂風,終於將舞會中的蠟燭全都吹滅。

  人們驚慌起來,尖叫起來,卻趁機大膽作惡,袒露身軀,肉體交融,享受片刻的魚水之歡。

  他們在潘神的催眠下,即將陷入狂歡的癲瘋之中。

  誰都沒留神:那位不速之客,不請自來的骷髏女士,也在享受著另一番景象的狂歡。

  她正在吸著血呢!

  黑暗許久沒有過去,而舞會上的活人在一個個消失。

  他們在享受極樂的同時,也在邁向生命的歸宿。

  這難道不是上蒼的恩賜,諸神的慈悲麼?

  別了,我尊貴的、完美的、令人垂涎的骷髏女士。

  別了,我那卑微而下賤的兄弟與同類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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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允許我們向讀者細細描繪一番這位吟遊詩人的樣貌吧,因為如果諸位讀者尚未留意,這位吟遊詩人,恐怕就是今後將要陪伴我們,直至故事結尾的主人公。

  他還是個孩子,大概只有十四、五歲的年紀,戴著一頂藍色的三角帽,帽子遮住了他亂糟糟的金色頭髮。他眼神坦蕩而清澈,容貌俊朗,膚色白皙,時不時露出調皮的笑容。儘管他還是個幼小的孩子,可卻由於長期浪跡街頭,因而流露出與他年齡不符的滄桑和成熟。

  他穿著一身棉絨的綠色長袍,長袍外又罩著一層灰綠色的半袖衫,腰上繫著一根黑色的皮帶,皮帶上掛著幾個兜套,上面拴著瓶瓶罐罐,全都是裝著藥水的小瓶子。

  他圍著當時詩人常見的短裙,細麻布製成的長褲,牛皮製成的皮靴,皮靴底部滿是泥漿,看樣子他也曾在昨晚大雨的時候出外晃蕩,說不定還出城外兜了一圈。

  

  他這身打扮有些講究,卻也有些不倫不類。但我們如果考慮到他賴以為生的職業,恐怕就會理解他穿著這身服飾的苦心了——他需要得體的外表,以此吸引顧客賞臉,給他打賞金幣時會加倍勤快。如果遇上某位風流的富家小姐,說不定還能夠得到青睞,被她們邀請入閨房之中,窺見一些令人臉紅心跳的秘密,發生一段讓人羨煞的艷遇。

  但必須指出的是,他既然以賣唱為生,又必須在這兒朝不保夕的世道上生存,自然不能在服飾上大手大腳,招惹來不必要的麻煩。正如街上百姓常說的那樣:」樵夫的兒子,就要穿成樵夫的模樣。「

  我們目前還無從得知這位少年詩人的身世,但他既然身為吟遊詩人,那這身中規中矩的衣著,對他而言,自然是再適合不過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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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唱完了歌,靜靜等了一段時間,期待著酒館的顧客老爺們拍手叫好,賞些錢幣,以便讓他有繼續歌唱的動力。我們知道:鳥獸為食而相殘,人卻趨利而避禍。這位少年在此謀生,若是得不到旁人賞識,雖不至於灰溜溜的跑出酒館,可心裡還是有些落寞的。

  平心而論,他的嗓子不錯,琴也撥弄的傳神,可由於歌詞不太吉利,晦澀難懂,在這市井小民出沒的酒館裡,可想而知,自然找不到知音。他等了好久,東瞧瞧西望望,壓根兒就沒人理睬他。

  他自嘲的笑了笑,卻也毫不氣餒,於是輕輕撥弄琴弦,曲調一變,唱起一首歡鬧的淫詞小調來。此時酒館裡可一下子熱鬧起來,各個酒鬼聽了歌詞蠢蠢欲動,眼睛放光,腦袋發昏,下身充血,趁著女侍者走過身旁的時候,藉機動手動腳,女侍者尖叫起來,羞紅了臉往一旁跑開。

  酒館的兩位保鏢可不幹了,兩人並肩走上前去,架住那些舉止荒唐的主顧,運足力氣就要把他們攆到大街上。酒鬼們見保鏢們霸道,嘴裡不乾不淨,手裡也推推搡搡,這幾下過招,立即就引發了一場群毆。

  只聽乒桌球乓的聲音四處作響,酒桌被掀翻在地,酒杯飯碗到處摔落,周圍一片狼藉。其餘酒館的客人們非但不落荒而逃,反而在一旁雀躍鼓掌,大聲叫好。老闆在木頭酒櫃後面罵罵咧咧,火冒三丈,可卻一點兒辦法都沒有。

  兩位保鏢畢竟是吃這行飯的,過不多時,他們終於制住局面,把那些尋隙滋事的混球揍得鼻青臉腫。兩人把一位臃腫肥胖的酒鬼勉力舉起,使勁兒往酒館外拋去。

  可碰巧就在這時候,酒館的門被推開,一位穿著黑色皮衣的黑髮女人走了進來。她一抬頭,就看見一個渾身冒著酒氣的大肉球往她身上摔來,眼看那肉球的臀部就要砸在她的臉上,她眉頭一皺,輕輕一讓,在那肉球被上一推,那肉球就以加倍猛烈的力道直飛出去,一下子飛躍了街道,直接落在了街對面的垃圾堆中。

  酒館中的人高聲歡呼起來,紛紛叫道:」米波,祝你長命百歲。「米波自然就是那慘遭不幸的肥胖酒鬼的尊姓大名了。

  少年詩人聽著人們歡呼,手指在魯特琴上伺機彈奏,很快就編出像模像樣的旋律來,於是酒客們也拿起酒杯在桌上伴奏,這酒館裡頓時就形成了一首大合唱,人們愈發興奮,越唱越是歡暢,有些人酒迷心竅,從身上掏出幾枚銀幣,摔在少年詩人的腳邊上,詩人露出迷人的笑容,像那人點頭致謝。

  那位女子挑了一處僻靜冷落的角落坐下,只要了一杯啤酒,就一聲不吭的坐在那兒想起心事來。她本來不想引人注意,可想不到剛一進門,立即就成了眾人矚目的目標,於是有幾位閒的發慌的酒鬼就對她打量起來。

  正如之前所說,她穿著黑色的皮甲,脖子上圍著紅色的圍巾,黑色長髮從臉頰旁披落下來,酒館的煤油燈光照射在她的髮絲上,竟然反射回來,在她髮絲上留下一條條光彩,就好像她的長髮有如綢緞一樣順滑。

  她的眼睛很大,眸子烏黑髮亮,就像是黑曜石一樣閃爍,嘴唇鮮紅,似乎抹了唇膏,最讓人難忘的是她蒼白的膚色,就好像雪一樣晶瑩純潔,上面沒有一丁點兒血色,在她渾身黑色的襯托下,顯得愈發刺眼,愈發突兀。

  她年紀在十七歲左右,這是一個含苞待放,令人垂涎的年齡,又是一個罕見的美女,舉止沉著,性子孤僻,在這危險的黑夜之中,在這危險的街道之上,來到了這一群危險的男人之中。

  就好像是在草原上迷途的羔羊,像幽靈一樣四處遊蕩,終於來到了另一個群落之中,以為她終於來到了安全的地方。

  可她不知道,這群落的成員,全都是飢餓的惡狼。

  本文由小說「」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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