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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不能犯錯誤!

2024-05-08 10:40:14 作者: 油炸大金

  網媒第一時間更新消息的——快訊:沈林憑藉單曲《you are beautiful》提名第48屆格萊美「年度錄製」、「年度單曲」,個人也拿到了「最佳流行男歌手」三項提名!

  甚至比沈林的個人官方網站包括海蝶網站都要快!

  網上已經吵翻天了。

  

  大林子的粉絲昂首挺胸,恨不能撕心裂肺吼一句:『還有誰!』

  很快,有『懂行』的網友前來應戰:「…有很多啊,馬友友、蘇聰、坂本龍一、石岡瑛子!」

  是,這四位都拿過葛萊美獎項,馬友友甚至拿過17次,但他是小提琴演奏家,而且是美國人…

  沈林是中國人!

  沈林的貼吧,一堆科普格萊美的帖子被置頂,底下評論整齊劃一:「老大牛逼!」

  確實挺牛逼的——如果不是小說…

  怎麼說呢,流行音樂這塊,歐美確實領先我們——流行音樂的概念就是歐美的!

  舞曲、成人抒情、R&B、嘻哈,這些元素本身就是人家的!

  人家現代音樂的霸主地位幾乎不可動搖,因為是他們制定了遊戲規則,而這個遊戲規則根植於歐美的文化!

  就好像電影一樣…

  不管怎麼說,憑藉格萊美提名,沈林確實跟內地一眾歌手拉開了距離!

  ……

  當你出名了,一定會有一堆名流評價你!

  就算你不認識他們,報紙上也會刊登。

  比方說矮大緊:「沈林,我一直挺關注他的,他太有音樂天賦了,我頭一回聽他的專輯是《二十》,我找了半天也沒找到『二十』在哪,後來才找到,二十是他的年齡,毫不誇張的說,整張專輯每一首歌都是精品,都是主打歌!」

  沈林壓根不認識他,而且海蝶跟太合麥田關係很差。

  都在BJ,都吃音樂這口飯…

  海蝶有沈林、金砂、林JJ,太合麥田則有阿朵、黃正、朴樹…

  完全沒有交集的一群人!

  所以,很明顯這是矮大緊在擺前輩的譜。

  沈林壓根沒鳥他…

  當然除了無關人士,確實有很多相關人士的評價,韓虹直接說了:「小傢伙特別有才,而且他一直在進步,無論演唱技巧還是對音樂的理解。」

  譚景則評價:「他是我見過的最有創作能力的音樂人,而且好多風格都能輕鬆駕馭…」

  成龍當然是各種誇讚:「我覺得他是當代李白!」

  喂,過了呀!

  總之,沈林刷屏了,網媒、紙媒包括電視台的娛樂新聞都在報導他…

  包括台灣也有報導,因為周揭倫說了『沈林很厲害的,他的吸收、創作能力太強大了,有時候我聽他的歌,能感覺到壓力!』

  沈林…

  也是各種刷臉,今天在《娛樂現場》說了『我覺得一路走來,我是幸運居多,遇到了賞識我的伯樂,而且願意給予我自由,我說了我需要一個英文Rap,老畢就幫我我找來了歐陽靖,通過歐陽靖。我有認識了環球音樂的音樂總監,他也很信任我…』

  第二天,東方衛視,《可凡傾聽》,他又說了『當一個藝人最有趣、最有意義的就是:雖然音樂對大多數人來說是娛樂而非理想,但試想你的歌曲可能陪著當代孩子的成長,它可能會擁有足以跨越時代的力量。』

  隔一周,央視《對話》,他則音樂學院的教授討論了流行音樂的難處。

  「欣賞音樂肯定是需要通過專門的學習的,否則對於一首作品,你只能從最最基礎的一些方面解讀這首作品,比如曲名,符合主題的曲名直接就給你定向定位了。其次是歌詞,直白的告訴你我在表達些什麼。再接下來就是整體風格,明亮,輕快,悲壯,輝煌,能達到這個境界基本已經可以了。」

  「大部分的流行音樂,最直觀的就是越廣為流傳的,就越簡單直白。因為能聽明白啊,他表達的你能理解,所以你會覺得是有共鳴的。說到你心裡去,你會隨著它難過而難過,開心而開心。」

  「但是我非常不喜歡直白表達,所以,我做了《菩薩蠻》、《鳳凰于飛》、《金縷衣》、《紅顏劫》,可這幾首歌並沒有隨著《金枝欲孽》的熱播流傳開來…」

  「我沒事幹的時候經常逛逛論壇,其實現在的大眾對音樂的要求就是要好聽,要嗨,還有一點,我覺得高壓力的社會工作環境和音樂科技的發展,肯定會帶動電音的興起,下一張專輯我會嘗試一下電音!」

  然後又是《面對面》…

  不止節目,雜誌採訪,封面拍攝,包括GG代言——接了奔馳、諾基亞5300音樂手機代言…

  總之,紅到發紫!

  ……

  12月15號,沈林回家…

  忙了半個月,總算能暫時休息一下,不急,之後還有宣傳呢!

  回到家,沈林很驚訝地看到了兩隻金燦燦的…狗。

  「我去,哪來的金毛?」

  劉菲笑了笑:「你不是說金毛很可愛嗎?我那天去了一家狗舍,剛好有金毛,我就買了兩條!」

  「兩條?」沈林無語,蹲下身子:「…過來!」

  想跑,沒門!

  直接抓住其中一隻的後脖頸,抱在懷裡,擼了兩下,趁機觀察性別:「有蛋蛋…這是男的,另一隻呢?」

  「也是雄性!」

  「啊?你買了兩隻公狗?」

  「我去的有點晚,只剩這兩隻了!」

  沈林放下金毛:「起名了沒?」

  「大毛、二毛…」

  沈林由衷感嘆一聲:「媽,你真是起名天才!」

  然後一屁股坐坐在沙發上…

  劉菲有點心疼地看了看他,倒了一杯白開水:「給你水,最近累壞了吧?」

  沈林搖了了搖頭:「不是累不累的問題,關鍵我走到哪都有一堆狗仔監視,煩死了!」

  是真的煩,無論是誰,被24小時貼身跟蹤,都會躁動的。

  「我那天住酒店,洗完澡,準備去陽台看看夜景,然後發現對面樓層居然有攝影機偷拍…幸虧我穿了褲子。」

  劉菲笑了笑,伸手給他按摩肩膀:「我以前問過你,想做大明星還是演員,你自己說的『當然是大明星』,這些算是你的代價。」

  沈林嘆了口氣,他又何嘗不知道路是他自己選的…

  公眾人物本身就是消費對象,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公眾人物被消遣,被議論,被八卦算工作內容的。

  但還是不爽嘛。

  就這種貼身監視,誰都扛不住。

  劉菲:「往好的方面想,你紅了,才會有一堆人追蹤你報導嘛!」

  「…唉,人心苦不足,得隴望蜀。」

  「別嘆氣了,」劉菲岔開話題:「跟你說件事。」

  「什麼事?」

  「《無極》被退款,你知道嗎?」

  沈林點頭:「我太知道了…」

  「你怎麼知道?你在好萊塢的朋友告訴你的?」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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