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真相浮出水面
2025-01-14 23:01:12
作者: 易田塝
第304章真相浮出水面
回家的路上,易望不停的思考,他總結這個事情自己確實處理得很不好。
首先,自己不應該完全相信當事人的話,這個教訓自己這麼多年已經吃過很多虧了。難怪,有老律師經常說「當事人、當事人,當著是人,背著是鬼。」現在想來好像也不無道理。
所以,在經常的培訓、學習、交流的時候那些律師前輩們總是不住的提醒年輕律師,一定不要完全輕易相信當事人所說的話,特別是刑事案件當事人和委託人說的,更不能輕易相信。
其次,易望非常後悔答應幫阿超和徐蓉請客,這些事律師怎麼能夠去做呢?自己以前從來不做這樣的事情的,怎麼這次沒有把握好呢?
易望深知,這樣做其實是在自掘墳墓,往往更會讓那些自以為是的法官看不起自己,總認為他們是公權力的實施者,你當律師的再有本事也得求著他。
而且,請客一旦花了錢,當事人官司勝訴或許沒有什麼,但是一旦當事人對案件不滿意,那律師或許就麻煩了。
更重要的是,這樣做律師就真的成了皮條客了,這樣就等於為法官腐敗搭建了一個平台,法官不出事還好,一旦出事,所有責任又將會在律師身上。
唉,這樣費力不討好的事情,自己當初怎麼要答應他們呢?現在可好,官司輸了,當事人不高興了,自己的代理費收不到,墊錢請客的錢看來也泡湯了。
想到這些易望非常後悔,告誡自己以後千萬不能再幹這樣的傻事兒了。因為,在易望的律師生涯中自己還遇到一個事情,差點也說不清楚,給自己帶來麻煩。
幸好,後來自己沒有問題,只是那個承辦法官卻委屈了。當然,這也沒辦法,確實當時這個法官在處置上被別人抓住了把柄。
那個案子實際上是很小的一個案子,易望一個遠方親戚的親戚的案子在法院,聽說這個遠方親戚的親戚找了一個律師,這個律師很不稱職,一點也不負責任,還得當事人花了不少的冤枉錢。
後來,他們找到易望,告訴易望說那天開庭調解,希望易望去給他們聽聽,看看會不會受欺負。
礙於情面,易望當天到了法院。一看,這個案子的承辦法官跟易望非常熟悉,平時的關係都非常好。
而且,開庭時易望那個遠方親戚的親戚的代理律師居然沒有來,只有這個當事人自己參加。
對方的律師說這邊的律師都沒有來,而且只是調解他也扯故沒有到庭。
既然雙方當事人都在,法官還是堅持組織調解,希望他們互諒互讓,達成調解協議。
可是,經過整整一上午的協商,雙方就是協商不成。
本來,協商不成法官也不想在繼續組織調解了,準備確定下次開庭審理的時間了。
這時,對方當事人的律師給他打了一個電話,過問案件調解的結果如何,當事人說沒有調解成功。
他的律師聽了調解的情況,認為法庭的建議很不錯,與其繼續打官司還不如就這樣調解了算了。
這個當事人聽了律師的話,也覺得還是調解了算了,不想再繼續把這個官司打下去了。
殊不知,等他願意調解的時候,書記官已經下班了,只剩下法官、易望和雙方當事人了。
於是,這個法官就自己根據雙方當事人的協商製作了調解筆錄,並經請示分管副院長同意,製作了調解書。
由於當時已經下班,無法加蓋法院印章,調解書要下午蓋章後才能領取。
此時,已經是中午時間,這個當事人說因為他們的事情把法官耽誤得太晚了,希望請法官一起吃工作餐。
當時,易望和自己遠方親戚的親戚正準備離開,法官覺得要是對方當事人跟自己一起吃飯不好,不如大家一起去吃飯。
果然,雙方當事人和法官、易望一共四個人到一家小餐館,花了42元錢,吃了一個工作餐。
吃飯後,易望的這個遠房親戚的親戚主動要買單,對方當事人說這個案子是他引起的,易望這邊的這個遠房親戚的親戚是受害人,這個午飯錢就不要他出了。
法官也覺得對方好歹是一個預製廠老闆,幾十塊錢的飯錢由他出了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於是吃了午飯,下午大家又到法院領取調解書。
易望跟著他們一起到了法院,法官去找領導簽字,加蓋法院公章,並給雙方送達調解書。
雙方簽字後,都領取了調解書,正準備離開時,對方那個當事人從錢包里拿出300元錢塞給這個法官,說感謝他,請他抽菸。
不知道是易望和對方當事人在場還是什麼原因,這個法官堅決不收錢,二人糾纏在一起。
後來,這個法官強行將這300元錢放在那個法官的抽屜了,快速的離開了法官辦公室。
當然,易望二人見狀也沒有發表任何意見,只管自己離開了法官辦公室。
易望非常清楚的記得,當時確實親眼目那個人從錢包里抽出的三張一百元的人民幣給法官,而且後來直到那個人放進抽屜,易望都是親眼目睹的。
本以為這個案子就這樣了解了,調解結案皆大歡喜了。
但是,萬萬沒有想到,幾天後法院紀檢組的找到易望,向他了解情況,說是那個當事人把法官舉報了。
經過紀檢組的介紹,那個人反映這個承辦法官自審自記,違法法律規定,也就是說製作調解筆錄時不是書記官在書寫,而是法官一個人又在調解又在記錄。
另外,那個人還說當天這個法官給他介紹了一個律師就是易望,他給易望交了1200元的律師費,易望也沒有出收據,他反映投訴這個法官為律師介紹案源。
同時,他還說那天中午請法官和易望他們吃飯花了300多元錢,後來又給了法官400元煙錢。
得知這個事情,易望氣得半死,將事情經過一五一十的向法院紀檢組做了反映,紀檢組根據易望反映的情況再次找那個當事人核實,他改變了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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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吃飯是只花了幾十塊,沒有給易望律師費,但是給那個法官放在抽屜里的錢是400元而不是300元。
最後,這個法官因自審自記、接受當事人吃請、收了當事人紅包,因此被處以警告、調離審判崗位等,同時責令退還當事人400元紅包錢。
這個事情出了後,易望覺得很對不起那個法官,因為當天不是因為易望的那個遠房親戚的親戚的案子,法官也不會反覆做調解工作,不會那樣苦口婆心的勸解雙方。
最終,這個法官被處分,全院都知道了,影響很不好。雖然,這個法官沒有埋怨易望,但是易望對這個事情卻一直無法忘記。
讓易望最想不通的是,當時沒有書記官,這個法官自己做調解記錄時是請示了分管副院長的,後來紀檢組核實,這個分管副院長卻說自己根本不知道。
明明當時這個法官給分管那個副院長打電話,大家都在場,易望聽得一清二楚的。
唉,這個事情就這樣發生了,這個法官直到退休也沒有再恢復審判職務了,一直在信訪接待處工作到退休。
只不過,奇怪的是這個事情法院處理後不久,那個冤枉法官的當事人的老婆不知什麼原因突發疾病,不久就去世了。
在不久,他自己又遇到車禍也殘疾了,預製廠也關閉了,他一下子落魄得生活窘迫了。
知道這個事情的人後來都議論,說這個當事人是報應,罪有應得,這是上天在懲罰他。
很久以後,這個人良心發現才說出實情,原來是他的代理人跟這個法官有過節,他故意讓當事人請法官吃飯,故意讓他給法官錢,又指使這個人向法院紀檢組投訴的。
不過,這個人說出這個事情時,被處分的法官已經退休了,易望也早已到了省城當律師了。
因此,阿超這個案子易望感覺自己又幹了傻事,對以後自己辦案不是很有利,而且一些法官可能還會因此經常找易望,想讓他給自己買單。
易望追求的是自己堂堂正正做人,光明磊落做事,不想低聲下氣求人,也不希望法官徇私枉法,更不想藉助法官為自己爭攬案源,他希望靠自己的實力奮鬥。
對於阿超這個案子,他就當自己花了一千元錢買個教訓,付出點時間和精力鍛鍊自己,這對易望來說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
只不過,事情並不是易望想的那樣簡單,這個案子實際上確實是另有隱情的。
原來,徐蓉早知道阿超跟小鳳的事情,而且徐蓉當時就一直在跟小鳳爭奪阿超。
但是,小鳳懷孕的事情阿超也確實沒有跟徐蓉說實話,一直欺騙著她的。
事情的真相是,就在阿超跟小鳳同居期間,阿超發現小鳳的乾爹跟小鳳之間有曖昧關係,而且阿超使用了一個小伎倆就在出租房抓住了小鳳和她乾爹偷情苟且的現場。
雖然,阿超多次警告過小鳳,但是小鳳還是不知悔改,依然經常跟她乾爹廝混,偶爾還在阿超面前炫耀她乾爹是如何的厲害,多麼的威猛等。
小鳳不但跟她乾爹有一腿兒,而且外面還有其他男人,其中包括徐蓉認識的男人也跟小鳳上過床。
這些男人都知道小鳳說她的男人阿超不行,經常來不起,無法滿足她的需要,常常讓她如饑似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