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恐怖靈異> 警探長> 第四十五章 刑事傳喚

第四十五章 刑事傳喚

2024-05-08 01:07:35 作者: 奉義天涯

  「馬支隊,我要匯報一個......」白松想了想,說道:「猜想。」

  「哦?快說說。」馬支隊面露期待之色。

  「嗯,是這樣的馬支隊,咱們這個案子的案卷,我基本上都翻了兩遍。還有一些筆錄是我參與取的。我清楚的記得,有一個叫王千意的人,他是一家金店的老闆,他在筆錄里說,李某曾經在他店裡定製一款230多克的黃金首飾。」白松頓了一下:「以李某的財力,購買這樣的首飾倒是不難,但是首先我們可以排除她近日要結婚的情況,畢竟我們沒有任何這方面的線索,其次我認為正常人也不會選擇這麼大的定製首飾去送人,這還不如送一根投資金條,最主要的是,我們近日掌握的線索可以得知,李某她十分喜歡翡翠首飾,而不喜歡黃金首飾。」

  「嗯?」馬支隊沉思片刻:「你去把王千意的筆錄給我拿過來。」

  白松立刻轉身跑下了樓,找人拿了鑰匙,把案卷抱了過來。

  馬支隊拿著案卷筆錄,看了幾分鐘,說道:「你的意思是,這個王千意,是有問題的?」

  「是這樣,我認為李某不可能去訂這樣的金首飾,因而王千意的話,可能是假的。」

  本章節來源於𝔟𝔞𝔫𝔵𝔦𝔞𝔟𝔞.𝔠𝔬𝔪

  馬支隊翻了翻卷,點了點頭。

  「你去通知今天值班沒走的所有人,到我辦公室開會。」

  指令很明確,連夜傳喚王千意。

  傳喚、詢問、詢問、傳訊、提訊......這些詞對於公安部門來說,是必須精準掌握的,絕對不能用錯,使用的文書手續也完全不同。就拿傳喚來說,都分為治安傳喚和刑事傳喚兩種。當然這兩種傳喚表面上區分不大,都最多只能傳喚24小時,實際上卻性質完全不同。

  六人的隊伍,直接就奔赴到了王千意的家中。

  王千意不在家,經查,正在外面飲酒吃飯。專案組用了不少手段,天亮的時候,王千意已經被帶到了專案組,酒意未醒,脖子上還有好幾個口紅印。

  等待王千意清醒的時間裡,專案組開了個會,這一個晚上整理和收集到的王千意的信息都擺在了桌子上。

  金店這種經營場所,可不是飯店、超市這麼簡單,作為特種場所,一般來說能經營起來的,都是很有本事的人,而王千意也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從資料里線索,他曾經是個窮小子,後來合夥搞過房地產,經歷過股市大牛市,在幾次投資中都斬獲豐厚的回報,現在在魯省煙威市還有一個礦業集團的0.3%的股份,估價應該在1000萬元左右,在天華市經營有一家金店。

  大家看著王千意的這個情況,簡直無語了。這是小說主角嗎?這一輩子也太順了吧。

  家庭情況,王千意家庭幸福,妻子在首都一所大學擔任副教授,女兒在天華市的大學讀大二。按照這個情況,王千意是殺人兇手的可能性並不大。

  中午時分,幾名經驗豐富的刑警開始了與王千意的審訊,白松等人被安排去查一些別的東西。

  白松和孫杰、李漢一組,前往銀行調查帳務問題,這套手續白松和孫杰都不會,跟著李漢去就是去學習。

  「李哥,你說,這個王千意是兇手的可能性多大?」孫杰問道。

  「這個誰也不敢說啊,案子這東西,不到法院判決,誰也不能說我們抓的人有罪。」李漢說道:「我倒是感覺,他那種人幹嘛要殺人?你這法醫做的時間還是短,時間長了就會發現,但凡是命案,除了失手打死,都是有著很重的問題才引發的殺人。多大的仇需要害命呢?」

  「反正也不是什麼好人,早上把他帶回來的時候,你看那個樣子,家庭這麼幸福,還在外面瞎搞,真不知道他老婆知道了會怎麼想。」孫杰撇撇嘴。

  「哈哈,這小子,怎麼也想不到,咱們這麼大一個專案組,居然去查他的生活作風問題!」李漢有些好笑,王千意估計在外面包養小三這個事情,他家人都不知道,這傢伙躲的,一個專案組都找了他一晚上!

  要知道,這個專案組可是市局組建的,各個技術部門的人員都有一大堆,就這樣,找一個王千意都找了這麼久,可想而知他的地下工作開展的多麼的專業了!

  大家差點都以為他真的是殺人兇手已經畏罪潛逃了!

  「是啊」,白松也有些無語,他就差點以為王千意跑了,結果忙活了一晚上是這個結果,「你們說,這個男人,有了錢是不是都這樣?」

  「這話題不討論。」李漢擺擺手:「你這還是年輕啊,怎麼這麼不明白呢?」

  「怎麼了?」孫杰好奇的湊了過來。

  「當警察啊,這輩子也別想有錢了!」李漢道:「瞎想那麼多有啥用?」

  ...

  銀行的事情忙完,回到專案組已經是中午時分。三人里昨晚只有白松參與抓人的任務了,但是到了晚上十二點就回去先休息了。畢竟他也幫不上什麼忙,這會兒精神還算是不錯。

  專案組的會議室里,此時正坐著七八個人。

  一方是專案組的周隊等三四個人,另一方,是兩男一女三人。其中一個,一身正裝,雖然不是西裝,但是穿著十分考究,裡面穿著襯衣,頭髮絲毫不亂,看樣子很像是個律師。另外兩人,白松打眼一看,都眼熟。

  怎麼會都眼熟?女孩白松可以說認識,赫然就是曾經在健身房門口和飯店都見過的那個女孩。但是男的,白松怎麼想也想不起來是誰,在哪裡見過了。

  白松這才想起來,為什麼第一眼看到女孩面熟,原因很簡單,她是王千意的女兒,長的和其父有七八分相似。

  看來真如王華東所說,這姑娘是有錢人家孩子出來體驗大學生活了。但是新的疑惑再次縈繞在白松的腦海,這個男的是誰?為什麼會眼熟?

  白松的記憶力一向很好,雖然說達不到某些偵探電影裡那種能對動態影像過目不忘、所有見過的人都能製作3D腦海畫像那麼變態的境界,但是基本上看到的人或者東西一定會有印象,對於細節的記憶能力尤其不錯。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