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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整肅餘黨

2025-01-01 15:04:56 作者: 一葉style

  馮太后使拓跋丕為驃騎大將軍,總管天下各路軍馬。又頒下懿旨,對乙渾舊部皆不追究,令各將仍領其職,把守邊關,同時命拓跋曇、拓跋子推、拓跋新城、拓跋天賜、拓跋小新城五位皇叔率大軍返回封地,靜候朝廷獎賞。

  乙渾舊部本皆忠勇之士,隨乙渾南征北戰,俱都立下戰功。他們雖然為乙渾部下,卻對皇帝忠心無比。乙渾調動他們,壓根沒人知道乙渾是有謀反之心。見乙渾被誅,拓跋曇、拓跋子推、拓跋新城、拓跋天賜、拓跋小新城五位皇叔帶大軍壓境,俱都心下驚恐。

  乙渾舊部俱各驚恐,思乙渾謀反,其必受株連之罪。各將領為拓跋曇、拓跋子推、拓跋新城、拓跋天賜、拓跋小新城五位皇叔領大軍牽制,互相之間不得聯絡。乙渾舊部思之,欲保性命,唯有與各位皇叔殊死一戰,以突破重圍,投奔北方柔然或南朝劉宋。

  正在他們被圍困之機,忽太后懿旨傳到軍營,在懿旨中表彰各位將軍勞苦功高,俱為大魏忠勇之臣,與乙渾謀反並無關係,故太后降詔,令各將領依舊領兵鎮守邊關,各安其職。乙渾舊部絕處逢生,俱感太后大德,各各上表言忠於朝廷。

  馮太后解決了兵變之患,保留了中央政權的實力,不使諸候王力量過分壯大,北魏的天下基本安定。馮太后下一步的策略是控制朝臣,令朝臣盡為太后所用。

  於文成帝、馮太后及獻文帝有恩的重臣,平原王陸麗為乙渾矯詔騙入京城所殺。當初假獻計於乙渾,實欲保住陸麗司衛監穆多候也因為陸麗不聽其勸阻,陰差陽錯導致陸麗被乙渾所害而自刎。馮太后感其恩,決定重用陸麗之子陸定國。

  陸定國是平原王陸麗的長子,文成帝在陸麗的擁戴下當上皇帝時,他還是嬰兒。文成帝龍駕親臨陸麗府中時,看到陸定國長得甚為可愛,心中頗為喜歡,便下旨把陸定國送到宮中撫養。

  後來文成帝拓跋濬的皇長子拓跋弘出生了,陸定國象哥哥一樣,從小就和皇長子拓跋弘一起玩耍、讀書。拓跋弘繼位為獻文帝,乙渾被誅後,馮太后封陸定國為東郡王,不久任為殿中尚書,掌管禁宮內外宿衛御林軍。這陸定國和他父親陸麗一樣,忠於拓跋氏和太后,封為殿中尚書後,自是盡心盡力,不敢怠慢。馮太后如此安排,皇宮的安全便有了保證,不再擔心朝中有乙渾的餘黨伺機作亂。

  

  馮太后雖把拓跋丕升為驃騎大將,那只不過是權宜之計。拓跋丕年邁,且才能並無過人之處。太后封其為驃騎大將軍,只為念其誅殺乙渾有功,同時用年邁並不強勢的拓跋丕來統領軍隊,也能起到安撫乙渾舊部的作用。

  但北魏腹背受敵,僅施仁政還是不能保障北魏的安危。於是,馮太后便把隴西王源賀調回京城,升為太尉。太尉一職,有權調動天下軍馬,位居三公之首。馮太后廢了乙渾矯詔自立的丞相一職,恢復三公互相制約的局面,源賀便成了太尉的最佳人選。

  源賀在宗愛弒帝,擁戴文成帝即位時立了大功。得文成帝冊封為隴西王,奉命鎮守隴西,文成帝兼任他為冀州刺史。冀州是北魏最富庶的地方之一,源賀在這兒當了七年刺史,做事果斷,為政清廉,贏得了很好的口碑。

  因此,當馮太后在誅殺乙渾後,欲報答源賀昔日之恩,又看中源賀的統兵能力,便欲以源加為太尉。馮太后在朝堂之上宣布廢除丞相職務,恢復三公,故意讓朝臣們議論太尉的人選。

  朝臣們議論紛紛,一時推舉了好多個人。見朝臣們爭執不下,馮太后這才提議由源賀加任太后。朝臣們見太后親自提議,思得冀州在隴西王源賀管理下是北魏治理得最好的州縣,又因為源賀地位高,功勞大,位居司徒劉尼和司空和其奴之上,當無異議,便俱都稱頌太后英明決定。

  馮太后便發懿旨,從翼州宣回源駕,俱其為太尉。由此,太尉源賀、司徒劉尼、司空和其奴三公俱為馮太后親信,而且這三公之間私交也甚好,俱都清正廉潔,便成為馮太后管理朝政最放心的得力助手。

  馮太后在確立了治理天下的基本班子之後,便要開始思考如何處理乙渾黨羽的難題了。她心中明白,乙渾大權獨攬之時,百官中頗多奉迎之人。如果按照太武帝拓跋燾、文成帝拓跋濬那時的政策,對於參加謀反之人,或與之有關聯者,俱都在誅殺滿門。

  群臣中,為此日夜擔驚受怕者甚眾。馮太后心中明白,如果按照舊政,只怕一輪殺戮下來,朝堂之上百官所剩無已。她心中決定,實施仁政,給有過錯的百官一個悔過自新的機會。

  因此,馮太后在穩定了軍隊,確立了朝廷核心基本構架後,下面的重要策略便是減少樹敵,爭取人心。馮太后清楚地認識到,乙渾能如此猖獗,絕非他一人之力所為,肯定有眾多追隨者,其中不乏見風使舵、謀取私利者。

  因此馮太后臨朝稱制後,肯定要處置乙渾黨羽,以震懾天下有不臣之心者,但她已經決定,要把追隨過乙渾的人區別對待。

  馮太后把追隨乙渾人根據不同的情況,分成限四類。第一類人趨炎附勢,為虎作倀。這些人幾乎都犯有大罪,因此太后懿旨,盡皆誅殺滿門;第二類人是誤上賊船,曾經做過壞事,但事後能悔改,不再與乙渾同流合污。此類人以賈秀為代表,馮太后下詔,削除賈秀官職,貶為庶民,赦其不死;第三類人是一時糊塗,隨聲附和的。對這種人,馮太后責令吏部、刑部祥細核查,從輕發落;第四類人是並不是自己主動巴結乙渾、而是為乙渾權勢所逼,不得已為乙渾所用的。對這部分人,馮太后降詔俱不追責,仍居其爵而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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