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父與子
2024-12-28 23:49:10
作者: 南左律佑
「什麼搞定?」李芊羽急火攻心地道,「我今天去抓住了那個傢伙,但是他竟然什麼都不知道!」
我這才反應過來。他們來找我不是因為發現了曹文雯是警察的臥底,而是李芊羽今天回到那個小學,按照相貌抓住了那個張楷張老師,卻沒想到這次,是個真貨。
我就覺得納悶,這個房間我早就用之前我已經用過的那種手機放音樂聽干擾音判斷竊聽器的辦法,檢查過了一次,沒發現有啥異常,怎可能這麼容易就被他們發現?
這也許就是說話模稜兩可的好處,如果我剛剛說的更準確些,可能就把曹文雯給害了。想到這裡,便向李芊羽道:「那傢伙在哪?」
李芊羽似是在努力壓著心頭怒火,道:「下面。怎麼,你要親自審問不成?」看這模樣,她定是向陳子奇誇下海口、立了軍令狀,沒想到一出手,面子卻丟了個精光。她轉向陳子奇道:「我早就說過這傢伙靠不住……」
陳子奇冷著臉,一言不發。目光從李芊羽轉向我。
我也火了起來。這小妮子現在是越來越猖狂,剛剛和我橫了沒幾分鐘,又來一遍?這真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了。我沒好氣地道:「麻煩你說話注意點。昨天和他過招的時候,你沒看見他臉上那些不自然的皺紋麼?他帶的是人皮面具啊。今天你抓住的那個,只要用力扯一扯他的臉皮就知道是不是那傢伙,還把他費勁拖回來?你怪誰啊?怪我嗎?」
李芊羽一下子噎住,作不出聲。以她的聰明,不會想不到這一點,定是邀功心切,怕被我搶了風頭,才導致這驕兵自敗的結果。
陳子奇點了點頭,道:「小羽,林先生說得沒錯,你這次太魯莽了……」
還沒等陳子奇說完,我便接上去道「而且你很可能打草驚蛇,讓那個真兇不敢露面,我們去哪找他?」
這落井下石的話正中陳子奇的痛腳。這個傢伙很可能就是十幾年前殺掉他家人的那個兇手,他當然迫不及待地要報仇,好好折磨這傢伙一番。現在聽了我這話,臉色更黑,盯著李芊羽,不再說話。
沉默的氣氛中,李芊羽惡狠狠地用眼神剜著我。我冷哼一聲,懶得理會。
陳子奇道:「鬧劇!真是鬧劇!李芊羽,你馬上把下面那人送回去。套上頭套,別露了我們的秘密!」
李芊羽渾身一顫。陳子奇不但直呼她本名而非「小羽」,還叮囑得這麼仔細,言下之意就是對她的辦事能力很不放心。一跺腳,忿忿地扭身走了。
陳子奇轉向我道:「林先生,你還有辦法把那個傢伙抓到麼?」
我閉了一下眼,道:「這個我也沒有把握,我儘量吧。」突然,手機響了起來,我接起一看,順手丟在床上,道:「最近騙錢簡訊多得要死。真tm煩。」
陳子奇只當我被李芊羽弄得心情極差,便點點頭,柔聲道:「那就拜託你了!」說罷,領著馮四走了出去。
我的嘴角,卻逸出一絲微笑。
手機的簡訊是一個陌生號碼發過來的,上面寫著:「爸,媽,我和女朋友開房被警察抓了。他們讓我交取保候審的錢,請打5000元到************帳戶。」
這簡訊,無疑意味著明瑩抓住了那個真兇。
沒錯,今天中午我給她打電話的時候,掛斷之前曾經告訴她:昨天我已經和假張楷幹上了,他今天可能不會再以張老師的身份出現。今天她此去,如果上課的是假張楷,就抓他;如果是真張楷,假的多半就在附近。
既然之前那個青臉小鬍子能扮成張楷,那麼他一定把張楷放倒了。換了誰被放倒,獲得自由之後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報警,除非仍然被兇手暗中盯著、以他或家人的安全作為要挾。如果在上課的是張老師本人,那麼兇手多半在旁邊埋伏著。
我的左邊眉毛挑了挑,心道:「哥們,你放了張楷,卻不趕緊逃走,還在旁邊伺機等候……你還有什麼放不下的東西麼?」
曹文雯回到房間,神色怪異地向我看著。突然,手機又響了起來,我拿過來一看,是一條房產經紀簡訊,大讚某個房產如何給力,銷售如何神速,漲價如何瘋狂之類。我不禁心裡苦笑:李海波這傢伙,不過是發個信息告知一聲,至於編得這麼像模像樣麼?
不過,這條GG簡訊帶給我的好奇心以極大的刺激:它意味著陳子奇和那個經常出現在別墅里的黑瘦男人,確實有血緣關係。
這是頭髮上的dna檢測出來的結果,而且取頭髮樣本時我已經和他們本人頭頂上長著的毛仔細對比過,絕對不會錯。
陳子奇確實是那個傢伙的兒子,那個黑瘦的傢伙,就是陳敘霖!
他,不是死了麼?照這麼說,那個兇手在十幾年前殺的,並不是陳子奇的父親,而是他的叔叔或者伯伯一類的人?但是,如果那張照片是完全複製當時的場景,那明明是個清晨。一個只有幾歲最多十幾歲的孩子,單獨在叔叔或者伯伯家過夜?這個可能性不大吧?如果陳敘霖當時和陳子奇一起在叔叔或者伯伯家過夜,為什麼兇手沒有連陳敘霖一起幹掉?
想來想去,我都想不通。也許,這只是一個偶然?陳子奇正巧在他叔叔或者伯伯家過夜,正好遇到了兇案,又正好躲過了兇手的目光,還看到了兇手的臉?
好吧,偶然也許能說得通,但是我總覺得有哪裡不對頭。
也許親愛的讀者會問,你怎麼知道那個照片拍的是清晨呢?是因為窗外灑進來的柔光麼?也許是黃昏也說不定呢。沒錯。只靠光線,這確實可能是黃昏。但是我注意到,照片裡的窗外,天邊有一彎凸面向下的纖細的月亮,這正是只有後半夜到清晨才會出現的下弦月。有了這個月亮出現在照片裡,我甚至知道這個窗戶是朝東開的,而且根據月亮的彎度判斷,這個兇案,發生在農曆二十八號或二十九號。如果你懷疑我的說法,只要去找個月相圖研究一下就會明白了。
當然,因為那張照片我僅僅看過一次,所以能得出的結論大致只有這些。但是畢竟是事後偽造的現場,到底拍攝者是不是把這些細節都考慮到了,我不敢保證。如果陳子奇能夠回憶起這個兇案發生的日期,而正好是農曆二十八或者二十九號的話,說明這個兇手兼拍攝者,是個有重度強迫症的完美主義者。
不過,從我能夠輕易找出這些照片的破綻這方面來說,恐怕這個兇手不是個特別追求完美的人。
這裡面的頭緒紛繁複雜,讓我越想越亂。一直沉默著的曹文雯壓低了聲音,道:「剛才他們氣勢洶洶地進來,有什麼事?」
我搖頭,說沒事。不過你別信口雌黃,說自己是警察,總要拿出點證據來。
曹文雯攤了攤手,道:「臥底會帶證件麼?找死啊?不過我既然敢告訴你我是警察,就說明我對你做過背景調查,知道你和他,不是一夥兒的。」
我心裡苦笑。你也可能是陳子奇派來故意裝作警察探聽我虛實的。如果我真的保護你,那就說明我是詐降。想到這裡,我心裡瞬間無比糾結:如果她真是陳子奇派在我身邊的臥底,我是不是要把她「供出來」,以證明我的清白?如果她真是警察,我把她供出來,那她說不定就會被陳子奇滅口。到時候我的罪過可就更大了。
怎麼辦?
這是一個極其艱難的抉擇。非此即彼。只要選擇了,就可能面臨徹底崩塌無法收拾的結局。而且必須作一個選擇。因為在這種情況下,不選擇,也是一種選擇,就意味著我是詐降;我甚至不能繼續盤問下去,因為想要搞清對方是不是警察的心態,本身就意味著我是詐降。
我暗自咬牙,下了一個決心。我決定相信這個姑娘。我做這個決定的一部分原因是:我寧願自己送命,也不想讓別人因我而送命。決心已定,便道:「你們是不是還搜過我的家?」
「我說了,」曹文雯道,「這裡不是說話的地方。有什麼事明天再說。」
我點點頭,道:「你能不能幫我弄一個一次性電話?」
曹文雯望了望我,道:「你要打電話,就用這個吧。」說著,把手機給了我。
我撥通了李海波的電話,道:「帥哥,是我,林佑。」
「哎喲喂,」李海波耍著花腔,調侃道,「你現在進了國安局了?天天用新號,神神秘秘的。」
我壓低聲音道:「少tm廢話。說正事。」
「我靠,又有什么正事啊?今天我一拿到東西馬上就到了司法鑑定中心,逼著我那哥們還沒下班就幫我干私活,要不你以為結果這麼快就出來啊?我現在正請他吃飯呢。你說這飯錢你報銷不?」
我一頭黑線,道:「得,我報銷。結果確定是親子關係?父子?有沒有可能是叔侄什麼的?」
「不可能。叔侄的基因吻合度哪有這麼高。現在小姨子和老公、兄弟和老婆之間亂搞的事兒,多了去了。要是連父子叔侄都鑑定不出來,還要親子鑑定有個p用啊?1號是爹,2號是娃,錯不了,放心,啊。」
「什麼?」我驚得差點從床上蹦起來,「1號是爹?2號是娃?」
「激動個啥?……餵?餵?」
沒和李海波扯下去,我直接掛斷了電話。手心裡直冒冷汗。
什麼情況?我不可能弄錯啊!明明1號是陳子奇,2號是陳敘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