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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1章 金色閃光螺絲刀

2024-05-07 10:13:20 作者: 粉筆白

  潘啟亮還是想多了。

  連傑克這種沒有變身器的奧特曼,孟浪都能編造出一款變身器,戴拿怎麼可能例外?

  況且,原版就有變身器。

  不過戴拿的變身器,登場比較晚。直到第一場戰鬥結束,飛鳥解除變身後,閃光劍才算登場。

  其實迪迦也一樣!

  迪戴兄弟倆,第一次變身都是「非主動式」變身,第二次變身才使用了變身器。

  區別在於……

  迪迦第一集就打完了,而戴拿第一集還沒打完,第二集接著打。所以,變身器這時候還沒出現。

  不過也無所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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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成三傑按照順序,變身器一個比一個拉垮。

  迪迦的【火花稜鏡】出道即巔峰,戴拿的【閃光劍】不溫不火,至於【藍寶錐】與【藍寶鐲】,典型的「無人問津」。

  這可不是孟浪瞎黑……

  他承認,戴拿蓋亞與阿古茹的變身器,設計都挺有特色。奈何玩具賣不出去,知名度也不高,被「神光棒」甩了一大截。

  不信你看萬代財報!

  「模型人偶」撇開不談,光說「變身器」這一塊。戴拿蓋亞阿古茹加起來,估計還沒迪迦一半高。

  這也就算了……

  迪迦畢竟是「迪巨神」,平成老大哥。變身器賣不過他很正常,畢竟作品人氣擺在這,戴拿蓋亞也不用太傷心。

  可是……

  連【閃光劍】與【藍寶錐】的名字都沒幾個人知道,這就很讓圓谷與萬代心塞了。

  憑什麼啊?

  你們不買就算了,連名字也不知道?難道我們的宣傳,真的很失敗嗎?

  其實還好啦!

  戴拿蓋亞的變身器,之所以無人問津。主要原因,還是因為「存在感」不高,圓谷不配合宣傳。

  你瞅瞅迪迦。

  開局就給「神光棒」,被大古丟在地上,野瑞撿起來問這是誰的?然後被大古奪了回去……

  中期,正木敬吾搶走神光棒。

  後期,神光棒石化湮滅,麗娜充滿遺憾地問道:「呆姑,你再也不能變成鹹蛋超人狄格了嗎?」

  外傳里,出現了一款青銅神光棒。劇場版里,還有專屬黑棒……

  這些戲份,作用很大的!

  雖然看起來,這些戲份沒什麼特別之處。但圓谷通過這些戲份,加強了「神光棒」的存在感,在觀眾腦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反觀戴拿蓋亞,甚至是之後的高斯、奈克瑟斯、麥克斯與夢比優斯,圓谷都從未重視過「變身器」的地位。

  可能奈克瑟斯還強一點。

  畢竟小奈劇情特殊,「適能者」與「光是紐帶」的設定讓人間體不斷更換,變身器【進化信賴者】也被不少人記在心裡。

  反正這段時間,圓谷挺迷的。

  為什麼新生代口碑不好,卻讓圓谷重回巔峰?答案是,新生代終於重視了「變身器」的地位,並將其定義為「項目核心」。

  傳統的奧迷,看不慣假面騎士那種「瓶瓶罐罐表頭卡片」體系,認為花里胡哨一點也不好。變身就應該純粹一點,簡單一點,不要搞那麼幼稚花哨的東西……

  圓谷一開始,也信這一套。

  可是後來,變身器賣得不好,玩具收入撐不起項目預算,這才醒悟過來。

  藝術也得恰飯啊!

  花里胡哨有什麼不好?瓶瓶罐罐、膠囊卡片有什麼不好?這都快活不下去了,還堅守「傳統」呢?

  去特麼的「奧特精神」!

  丟掉無用的情懷,摒棄所謂的「奧特傳統」後,圓谷開始學習東映,在「花里胡哨」的路上一路狂奔,將「變身器」玩出了新花樣。

  結果大家也看到了……

  新生代糗歸糗,人家就是賺錢,就是能恰飽飯。這一點,觀眾不服都不行!

  【閃光劍】設計很優秀,奈何消費者不買帳……

  關於這個缺點,孟浪也想了不少辦法加以改進。首先在劇情中,增加「閃光劍」的存在感,讓觀眾對這個變身器產生印象。

  然後,搞一個特色功能!

  神光棒,也就是火花稜鏡,當初設計了「手電筒」功能。考慮到戴拿這款變身器的特殊造型,最合適的載體,居然是螺絲刀?

  沒想到吧!

  本來以閃光劍的造型,做成一把「彈簧鉛筆刀」,明顯比螺絲刀更適合。

  但這是兒童玩具!

  兒童玩具,都得考慮一個「安全性」問題。固然彈簧鉛筆刀很帥,刀刃增加一個發光元器件,那就更帥了。

  但是小孩拿在手上,萬一玩耍時不小心傷到自己,或者說傷到別人,誰擔得起這個責任?

  所以,孟浪最終做成了一把螺絲刀。不用的時候,頂部合攏握柄,一旦按下按鍵,頂部可以彈出來,並發出「絢麗」的RGB光效。

  而且,刀頭可以更換。

  不同螺絲,應用不同刀頭,無論是居家旅行,還是賺錢養家,妥妥的神兵利器。

  當然,你說小孩拿這個功能沒用,他們又不修理什麼,這就純屬謬論了。

  小孩子,尤其是男孩。

  誰沒拆過家裡的電器啊?

  用螺絲刀擰開電腦、風扇、收音機,甚至是四驅車陀螺魔仙棒,一把「高端大氣上檔次」的戴拿螺絲刀,還是很有市場的。

  況且,小孩用不上,家裡人總用得上吧?

  沒準就出現這麼一幕:

  「怪獸!看我怎麼教訓……」

  「小鵬,先別急著變身。把你那螺絲刀給爸爸用一用,家裡插座又壞了!」

  兒子:「???」

  一邊是拯救世界,一邊是修理插座的爸爸,兒子陷入了兩難之中。最終面對「零花錢」的威脅,他還是乖乖交出了手裡的閃光劍。

  想想就很刺激呢!

  名為【閃光劍】,實為【金色閃光螺絲刀】,好看炫酷之餘,還能兼顧實用性,簡直完美!

  當然,售價肯定不便宜。

  至少比普通螺絲刀昂貴,買這玩意替代家裡的螺絲刀,還是有點敗家的。

  但問題不大!

  本來就是一款玩具,能做到好玩炫酷,還具有實用性,已經很出色了。售價稍微高一點,也是很正常的事。

  PD可不存在「性價比」之說。

  糾結這個的話,為什麼不想一想,同樣是發光手電筒,為什麼神光棒賣得這麼貴?買的人還不少?

  大家都是傻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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