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五百四十三 嚴厲的郭瑾
2024-05-07 02:49:49
作者: 御炎
鹽鐵專賣是魏帝國熬過困難時期的重要財政保障。
在郭鵬統治初期,鹽鐵專賣得來的錢為帝國的穩定和擴張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時至今日,在郭鵬打通海上路上兩條大商路的前提之下,魏帝國的經濟也有了長足的發展,農業生產完全恢復,進一步提升,鹽鐵專賣帶來的收益已經漸漸不是魏帝國財政的支柱。
當然,一樣很重要。
「這一次,你們的證據搜集的如此詳細,應該也對這些私鹽團伙有一些了解,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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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瑾盯著郭朝東。
郭朝東立刻點頭。
「限於我朝官道上嚴格的關卡,私鹽團伙難以跨地區販售,往往都在本地兜售私鹽,如今,各地臨淄營組織已經派人加入到了三十七個私鹽團伙之中,若陛下下令收網,我等可立刻收網。」
收了網之後,就能審訊幕後主使,然後連根拔起。
郭瑾知道的。
但是他還有點不滿足。
「才三十七個?範圍那麼廣大的話,應該不止三十七個私鹽團伙吧?」
「的確如此,但是時間有限,各地臨淄營組織也有無法及時滲透的,但是對於他們的動向還是多有掌握的,若陛下下令,一舉搗毀七十個左右的私鹽團伙不是難事。」
郭朝東如此說道。
郭瑾這才稍微滿意的點了點頭。
「雖然還不太多,但是比剛才多了,這一次,你們臨淄營辦的不錯,事成之後,潛伏進去的細作要重賞,參與其中的臨淄營密探也要賞賜,行了,收網吧。」
郭瑾眼中寒芒點點:「臨淄營人手不夠,就讓地方警察加入一起幫忙辦理,我倒要看看這個鹽務司已經爛到了什麼地步!」
「遵旨!」
郭朝東頓首,立刻下去安排了。
臨淄營沒有明確的首腦的前提下,中央局局長就是大家默認的副指揮使,郭朝東秉承郭瑾的意志,替郭瑾傳達最高指示,本質上已經開始執行閻柔的職責,只是沒有那個職權罷了。
現在,既然皇帝已經下令了,那麼還等什麼?
收網!
郭朝東把郭瑾的命令快速精準的傳達到各地方臨淄營組織手中,地方臨淄營組織立刻開始了各自的行動,或者按照細作的指示發起行動,或者根據之前探知的情報發起了行動。
地方臨淄營組織人手有限,大部分不能暴露身份,所以行動的主要力量就是當地的警察隊伍。
警隊的調遣需要縣令或者郡守的許可,決定調動的時候,就算是擁有事後處置權的地方刑部也不能干涉。
只有一個例外,那就是當臨淄營行動的時候,警隊必須無條件配合,行政長官必須簽署出動命令,不得干涉,刑部也不得過問。
這是皇帝的命令,皇權的延伸,行政長官和刑部怎麼能干預呢?
行動的時候,地方臨淄營首腦手持令牌找到縣令或郡守,縣令和郡守必須立刻簽署出動命令,然後出動警隊協助辦事。
臨淄營從最早的秘密組織一路發展壯大,立國之後已經漸漸不能隱藏自己的存在,必須轉為明面上的官方機構。
官員們已經都知道這是個聽皇帝命令行動的特務組織,但是臨淄營到底是怎麼運作,怎麼行動,有何等職權,他們知道的並不多。
如縣令和郡守知道,一旦有人持臨淄營令牌要求調遣警隊,必須無條件配合,不得搪塞干涉,臨淄營要做什麼,也不得過問。
其他的他們就不清楚了,比如臨淄營辦什麼事情,有什麼事權,組織機構在什麼地方之類的,這些都是不知道的。
一如眼下,不少郡守或者縣令被要求籤署出動警隊的命令去辦事,但是具體辦什麼事情,他們不得而知。
等各地方都傳來大量私鹽販子被逮捕的消息之後,這些地方官員才恍然驚覺——皇帝對私鹽販子們下手了!
興元五年三月底,臨淄營對潛藏在社會表面之下的私鹽團伙全面收網,一舉爆破了七十三個私鹽販售團伙,逮捕超過兩千人,行動中殺死數百人,打出凶名赫赫。
有人在販售私鹽這樣的事情,由於發生次數不多,發生範圍不廣,那些中飽私囊的官員和團伙行事低調,所以相當多地官員對此還不得而知,驟然聽說皇帝對販私鹽的人收網,還相當驚訝。
有人販私鹽?
官鹽不差啊,而且也不貴啊,怎麼販起私鹽來了?
有些事情只能用貪婪來解釋,或者也可以說,只要鹽鐵專營還存在一天,必然會有販私鹽的人存在。
但是不管怎麼說,這幫人被逮捕了。
然後被押往洛陽交給司隸校尉部嚴格審訊。
皇帝下令,無論如何也要從他們的嘴裡掏出有用的消息,把他們的上線一網打盡。
於是程昱再次大顯身手,僅僅三天,就拷問死了五十多個私鹽販子,利用從他們嘴裡掏出來的情報,構建出了一條一條的犯罪網絡訊息。
很顯然,這是一起官員腐敗帶動商人腐敗,雙方協作一起挖國家牆角的惡性事件。
由於鹽專賣的收入對於目前的魏帝國來說依舊比較重要,郭瑾認為無論如何不能寬恕這些人,拒絕了刑部提出的量刑建議。
他下令把這些私鹽販子的領頭者全部處斬,連帶家人也一起處斬,以儆效尤。
販賣團伙可以免死,但是連同家人一起發配為苦力,前往平州、漠州、雲州和交州等地進行苦力勞動,大赦天下與他們無關,他們從生到死都是苦力,不得寬恕。
一口氣懲戒兩千多人及其家眷,波及上萬人,規模很大,執行起來有一定難度,但是為了防止鹽政敗壞,形成對民間的威懾,郭瑾堅持要執行如此嚴酷的懲治方案。
對下游執行者的懲戒結束了,對上游發起者的懲戒才剛剛開始。
整個鹽務司從上到下被臨淄營摸了個透,然後開始對鹽務司犯官和犯事商人的大肆抓捕。
司隸校尉統領範圍內的交給司隸校尉的法卒們逮捕,外地的則交給地方警隊進行逮捕,押送到洛陽交給法卒處理。
一石激起千層浪,犯罪人數最多的河北地區鹽政官員幾乎被一掃而空。
有些人消息靈通,知道這一次皇帝是來真的,絕無活命的機會,於是試圖逃跑。
但是在魏帝國嚴格的地方網絡之中,他們紛紛被抓獲。
也不是沒有聰明的,手腳最靈活的一個甚至已經跑到了海上,乘船避難,試圖逃亡,結果被臨淄營協調水師出動戰艦跨海抓捕,一樣給抓了回來。
這部分官員和商人沒有一個得到寬恕,全部處斬,家人被剝奪權利發為苦力,遇赦不得歸。
從興元五年三月到興元五年六月,三個月的時間,鹽政系統被郭瑾整理了一個遍,清洗官員人數達二百三十七人。
他們的全部土地被沒收,收歸國有等待進行再次分配。
這還不算,郭瑾覺得對於那些貪小便宜購買私鹽的人也要加以懲戒,處以一定數量的罰款,以此震懾平民百姓,告訴他們誰敢買私鹽就要付出代價。
棒子不敲到頭上就不懂得畏懼,居然敢買私鹽擾亂市場,不懲戒一下他們就不知道律法的威嚴!
貪小便宜是人之本性,郭瑾則認為,如果貪小便宜的懲戒比小便宜本身帶來的利益要重得多,那麼自然也就沒什麼人敢於去貪這個小便宜了,所以懲戒是必須的。
對此,朝中部門官員覺得這有違郭鵬時期定下的寬仁為政之道。
他們覺得如果要懲戒平民,未免波及面太廣,而且容易引起民間的恐慌。
這恐怕會帶來一些讓地方官員感到頭疼的事情。
比如民間聚眾鬧事集體抗議什麼的,這會讓官府感到十分頭疼,難以妥善應對。
郭瑾則認為不是這樣的。
他召開了國務會議,在會議上措辭嚴厲。
「太上皇開國之初,國朝百廢待興,民眾窮困,亟待休養生息、藏富於民,經太上皇十三年勵精圖治,四海昇平,百姓殷富,現如今,早已不是開國之初的境況了。
孤以為,亂世重寬容,弛世用重典,當今天下,早已不是亂世,盛世初現,正是應當用重典治理天下之時!而不是持續用寬容仁政無限制的寬恕民間犯罪之人。
先漢文帝景帝時,用黃老學說,行無為而治,與民休息,固然為先漢積累國力,但武帝初,政令不出三輔,豪強遍地,遊俠叢生,民間豪俠說一句話,比官府還要有用。
官員就任,第一件事做的不是體察民情,而是去拜見當地豪俠,以求庇護,如果與豪俠為敵,豪俠甚至會當街殺人,屠戮官員,這樣的景象,難道是你們想要看到的嗎?
與民休息固然有用,法度更不可亂!無時無刻,都要展現朝廷的存在,無時無刻,都要讓萬民知曉,誰,才是說話算數的那個人!給孤推行下去!不得有誤!」
郭瑾大手一揮,強制要求地方官府執行自己的命令,皇帝詔令四散而出,從洛陽向各地方傳播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