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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四章、愛恨交織

2024-11-14 06:50:11 作者: 大話正點

  天下女人都一樣,是你們把我江老四害慘了!你們這些女計程車司機不是都有丈夫有家,都有車,都有幸福生活麼?我江老四卻啥也沒有!

  那麼好,我也叫你們一夜之間變成啥都沒有——奸了你,看著你叫喚,看著你求饒,看著你如何面對一個能夠瞬間改變你命運、讓你從收錢又瀟灑的女計程車司機轉眼變成為了活命什麼都不顧了的弱小生命個體,然後讓你嘗足臨死之前的所有恐懼感受,再勒死你!

  這且不算,殺害計程車女司機只是每一次作案的序幕,為了使這一結果起到更大的社會反響和「轟動效果」,引起人們普遍的不安,讓公安機關霧裡看花,就是抓不著我江老四,所以接下去江老四寧可忍受沒有錢花「白干一回」的沮喪心理,也要冒風險連屍帶車把她們再送回原地——哪來哪去!

  後來半年多的情況果真如他所願。

  儘管警方投入了大量警力,四面調查撒網,只差沒把小鎮翻個底朝上。然而,收效甚微。

  江老四美呀!

  每一次作完案逃回大國後,他都要躲在家裡美美地呆幾天,聽聽外面的風聲,盤算著下一步的打算。他認為自己「汪家世」,案子作得「天衣無縫」,像大國這樣小縣城裡的公安機關是根本破不了的——因為他在現場沒給他們留下任何「有價值的痕跡」,沒有用的東西卻故意留了一些!

  馬了個逼,讓他們找去,查去!而他們能夠找到的那些東西(所謂現場物證,都是他有意為之,為的就是誘引他們上當,上大當,以保全自己,取笑他們)。他覺得這樣干很解恨,也過癮!既然不能成為這個社會堂堂正正的一分子,那我就要破壞它,讓它一日也不得安寧!

  但車每一次都白白地送回去了,錢又搞得不多,像他這種既沒工作又無其他經濟來源的角色,這點「進項」顯然是懷水車薪,連最起碼的生活費都不夠,更無法滿足他那些奢侈的欲望了——因此,每一次興奮之後,江老四自己給自己留下的都是無盡的沮喪和懊惱。

  但為了滿足**女性、報復警方和社會、殺人泄忿所謂「一舉三得」的變態心理,他始終堅持著連續作案,不要車,異地拋屍,案後即逃的罪噁心里和作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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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自己為自己製造了一個變態的怪圈而久久無法自拔!

  他苦惱啊。

  他無奈啊。

  我考,他覺得自己才三十多歲,正應該是干一番人生大事業的時候。可是,幾年前的那一切,打碎了他的夢境。他覺得自己無法再找到做「人」的滋味和自尊,也無法尋回走上正道的路徑。只能這樣作惡下去,等待命運最後的裁決。

  至於作案中所得的那些金戒指、金耳環耳釘、手機等物品,為了防止案情敗露即使搞的錢不多,他也決不拿到市場或專營店去買,謹防一著不慎掉腳——因為此前他對公安機關很熟,知道他們怎麼破案,也知道他們在案發後怎樣偵查,除了幾十年一貫制的大排查和逐家走訪之外,以上那些容易暴露作案人行蹤的受害人被搶物品警方當然不會輕易放過,因此,連到手的手機卡他也不用,不是順手拋掉,就是「忍痛」撕碎,為的就是把這條「線」當場掐斷!

  但空機他是要的,換個卡,他照樣可以放心大膽地用……

  說來說去,唯一令他不大滿足的就是每次作案「經濟效益」太他馬的不明顯了。

  這麼整,神馬時候能發財致富、成為大款啊??

  至於來自公安機關的威脅,他根本沒放在心上。

  在進入今年春天之後,江老四加快了作案的頻率,也加大了作案的「力度」——繼去年他在露水連續製造了兩起。後來查明:事實上是三起,前年1月24日露水女計程車司機、年僅18歲的漂亮女孩周曉燕「失蹤案」也是他幹的。但當地林業警方經調查因無任何證據,此案後來定為失蹤。

  就在肖子鑫到大國縣當了公安局長之後,縣公安局在偵破此系列案件時,最初也未將「1。24」列為其中。但案件偵破後隨著一步步進展,警方終於將「1.24」周曉燕失蹤案與其他女計程車司機被害案併案,並得以徹底查清「1。24」案同樣是江老四所為!

  因為,他也聽說縣裡剛來了一個厲害的局長,蟄伏了半年沒見什麼動靜,江老四暗自好不得意!他認為這也「證實」了自己對警方實力和能力的某種判斷是「正確」的,即:他們破不了案!

  因此,他再次開始蠢蠢欲動。

  犯罪目的確定後,為了能夠達到長期作案而不受到懲罰,他曾事先預謀了犯罪手段,設計了一些反偵查伎倆在作案中實施,有意給公安機關留下「破案線索」,比如作案後在現場故意吃喝一些物品,造成被害人死前與作案人共同在此「lang漫」過的假象,然後將酒瓶、香腸皮、梨和蘋果之類的食品剩餘物丟在現場,使那些殘核包裝皮成為與女司機的「熟人、同行、當地人」作案的「證據」。

  呵呵……

  為了強化這種假象,他既不要搶到手的計程車,也不把車丟在作案現場,更不使車受到任何損壞,而是完好無損地把它開回鎮內,進一步造成作案人這樣干必有一定目的——即不僅跟被害女計程車司機「關係」非同一般,而且跟被搶車輛也有某種利害關係的假象,從而將破案工作引上歧途,達到保護自己,戲弄警方,發泄對公安機關過去抓他、關他、教育改造他的強烈不滿和仇視!

  3月3日,江老四再次從大國縣城乘小客車到仙橋,然後轉乘火車潛入距大國縣城60多公里的露水鄉故技重演——他被縣h局開除後曾經在那一帶給人開車拉過木材,因此對露水周邊環境包括對砬子河、高麗屯一帶森林中木楞場情況非常熟悉,所以在兇殘製造了「3。3」特大案件之後,他又再次在同一露水恣意製造了後來震驚茫茫林海的「3。16」特大強姦、搶劫、殺害女計程車司機肖子鑫案件!

  連作三案後,看到全縣都被自己攪動起來了,人心慌慌,議論紛紛,尤其開計程車的女司機們都不敢出車了,警方大批人馬日夜在露水奔忙,江老四在縱慾泄憤的同時,感到非常得意和高興。

  但長途流竄、異地作案,費時費力,有點「得不償失」,跑一趟很「辛苦」,來回花銷也大。

  再說,警方正在露水加緊破案,因此第四起案子,他膽大妄為地有意選擇了距離露水三十多公里,距離大國縣城也三十多公里——兩地之間的依林河鎮作為侵害之地。

  這樣做,一為製造人們更大的恐慌,二為轉移警方的視線。

  對於依林河,江老四同樣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也同樣在沒有飯吃的時候在此打過工。

  唯一沒有改變的是作案手法和作案目標。

  「4。19」案和隨後發生的「4。27」案,兩案如出一轍!

  都是案後製造出「熟人、同行、當地人」作案的假象——恩,這一點,實話說正跟後來肖子鑫、孫偉他們指揮偵破此案時的分析研究一樣:第一、此人選擇犯罪第一現場的路線和地點十分偏僻隱蔽,給人一種不是當地人不可能知道和作出如此選擇的假象,正因為他在此打過工和開過車,因此他知道山上哪條道最合適最利於將偵查視線引入歧途,又有前三次成功的作案「經驗」,對姦殺女計程車司機的「活兒」已是輕車熟路,手到擒來,不用費太大的勁兒。

  第二、女司機能夠自動駕車進入以上那些偏僻的路線和地點,被姦殺後又衣著整齊,檔部再給她放上非死者用的衛生紙,將領結和發卡女人幹事時喜歡自己收起來的小物件放在她的衣袋裡等等——這樣的「細節」,一切基本就齊了,給人一種作案人必定是女司機的「熟人、情夫或丈夫」所為的假象。

  第三、再加上第一現場多次有意留下果皮、梨核、酒瓶蓋、火腿腸皮等物品,給人一種不是熟人作案且關係密切、作案人與被害人有不正當性關係,一般搭車人即使與女司機出現性行為又怎麼會有這種現場的假象。

  第四、所有四起(五起)案件發生性關係後,均不在途中公路、鐵路邊或第一現場棄車拋屍,而統統「送」回居民住宅區,難道一般外地作案人作案後還會有如此充足的時間和心情甘冒如此大的風險去做這一切嗎?

  完全有悖於生活本身的邏輯和常理,給人一種決不是流竄犯罪的假象!

  第五、拋屍棄車的第二現場,又無一例外地將將計程車四門落鎖、門窗緊閉、拉好手閘、車鑰匙拔走,具有明顯職業特徵的作案人線索,給人一種同行人甚至是自己親人作案(擔心車丟失、細心保護)之假象……

  可以說,江老四的良苦用心的確起了作用。

  以上種種,前期偵破時的確讓警方多走了不少彎路,在後來的警方調查中也確實查出了「3。3」、「3。16」等案被害人家庭關係緊張、矛盾大、社會交往複雜、群眾評價不好等客觀因素,尤其個別被害女司機生前與其他男人有曖昧性關係。

  所有這一切,都使江老四成功地製造了一系列作案人就是「熟人、同行、當地人」作案的假象,從而也達到了其陰毒的犯罪目的,使辦案人員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將偵查注意力集中和局限在案發地,即使曾經有人產生過流竄犯罪的疑問,也未能引起足夠重視的效果……

  哈哈……江老四,這個又高又大又狡詐陰險的傢伙卻一直躲在陰暗的角落裡竊竊冷笑。

  四次、五次作案的順利得手,使隱藏在江老四骨子裡的犯罪因子發生惡性膨脹,他變得愈加狂妄,他決定下一步加大報復警方和女人的力度,甚至打算在下次強姦、搶劫、殺人成功後,連人帶車一起送到縣公安局門前去,「演」一場更轟動的好戲,看警方如何辦?!

  他對警方的仇恨是刻骨的。1997年初,江老四刑滿出獄。監獄生活沒有使江老四脫胎換骨,卻使他「改頭換面」,學習到了不少「下三濫」干各種勾當的經驗。沒想到的是,從監獄一出來,才知道自己的一生就這樣完蛋了。

  工作沒了,老婆離了,就連後來處的那個女人也跟人跑了。這一打擊是致命的,猶如當頭一棒,幾乎整個把他打懵了——罪遭了,工作丟了,飯碗子打了,名聲也臭了。從這開始,江老四把一切仇恨和怨憤都記在了戴大蓋帽的公安局和女人的頭上!

  曾經是解放軍偵察兵的江老四也算徹底完成了他人生中從最可愛的人到社會渣子直至殺人狂魔的蛻變過程,開始了他職業犯罪的生涯。

  兩年期滿,江老四事實上就變成了一個無職業、無正當身份的「黑人」。

  後來的大量事實表明:這個流竄犯罪,表現得膽大枉為、公然犯罪、不計後果的傢伙,案後既逃,「打一槍換一個地方」,流動性大,跳躍性強,犯罪的公然性、直接性、單一性非常明顯,一般不「拐彎抹角」,不像別人一樣竭力掩飾犯罪,而是恰恰相反!

  江老四犯罪有一個特點,面對近幾年公安機關普通提高了快速反應能力,充分運用通訊、交通、偵緝等方面的先進科技手段,並加大了對流竄犯罪打擊力度的現實情況,他專門進行過潛心「研究」,從而使他的一些流竄犯罪在手段、方法方面明顯向智能化設計性發展,不僅作案前反覆思考計劃周密,蓄意使用一些反偵查伎倆逃避打擊,更為典型的是這個傢伙甚至利用自己的「智能」幾乎達到了老鼠戲貓的程度!

  這個瘋狂變態的惡魔完全忽視了警方的強大功能與力量。

  古語云:殺人者,死。

  記得福音書上有過這樣一句告誡:「上帝要毀滅一個人,必先使他瘋狂。」

  而如今的江老四,無論是其作惡手段、作惡次數還是作惡的後果,都遠遠超出了整個社會甚至天理的容忍程度——這一次,肖子鑫到大國來了,縣公安局的老大——新任局長不再是那個貪污受賄的前任局長丁衛東,吊兒啷噹的手下這些警察了,警方不會再給他任何可乘之機!

  「楊強!情況怎麼樣,你們到了沒有?」

  電話中,肖子鑫大聲詢問已經火速趕回縣城的楊強。

  「到了!肖局!我們馬上就要進城了!」

  「好,一切行動要嚴格保密,你要特別沉著應戰,這是此案的最後關鍵一役!」

  「好,局長,你放心——」

  ……

  卻說楊強大隊長帶人火速從依林河趕回大國縣城後,立即與鎮分局陳同義局長取得了聯繫。此前,陳局長已經得到肖子鑫局長的案情通報和重要指示,作好了聯合行動抓捕江老四的行動準備……

  但是,抓捕行動前需要協調,尤其需要迅速而準確地找到江老四落腳藏身之地。他在縣城畢竟有好幾個藏身的處所,而且可能還有警方暫時不掌握的地方!

  有關江老四的個人資料,被迅速從微機中調出,迅速電傳給肖子鑫所在的指揮部,經呂金瑤家屬和新風村目擊者辨認,確認就是此人無疑!

  「這下,可以完全確認,就是這個小子了!」

  肖子鑫的工作能力此時此刻更加彰顯出來了。據調查:江老四在大國縣城內共有四處落腳點——即其父母家及三個哥哥家。

  另有比較複雜的社會關係和300多名分布在全縣境內的「黑子」和朋友刑警大隊根據這一情況跟鎮分局進行了密切溝通與協調,並研究了具體抓捕方案,決定先將江老四此刻的落腳點摸清後,再實施強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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