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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6章 拋物行騙案

2024-05-06 09:13:32 作者: 雪映紅梅

  方軼心中暗笑:這胖老頭到哪都不吃虧。

  「對了,馬義的團隊已經開始辦轉所手續。他的辦公室還是原來那間。下周就搬過來辦公了。

  還有,春節前,你跟我去見幾位老客戶和領導,以後慢慢的我就把資源都交給了你了,好好干。」萬可法看向他,眼中滿是期盼。

  「咱們不是說好了年中再說嘛,我這還沒準備好呢……」方軼又想施展拖字訣,萬可法沒給他機會:「你可別這麼說,我當年當律所主任時也沒準備好,不是一樣幹了幾十年。」

  「行吧,這事往後放放再說,什麼時候去見客戶,您提前告訴我哈。」說完,方軼起身離開了辦公室。

  他如果再待下去,胖老頭肯定會囉里囉嗦的說起來沒完,勸他及早接手律所。

  不一會兒,杜三娘走了進來,坐下後低聲問道:「怎麼樣?」

  「這傢伙賊著呢,沒吐口,但是也沒反對。我先把資源對接給他再說,只要上了套,就由不得他了。」萬可法笑呵呵道。

  「這方軼也真是的,其他人都搶著當律所主任,他倒好,往後退。不行,你還得使點手段。」杜三娘說道。

  

  「嗯,咱們都歲數大了,力有不逮。只能靠他們了。」萬可法嘆了口氣。

  ……

  「杜律師,還在忙?」周穎拿著茶杯,從飲水機處接水回來,見杜庸和程都坐在一起拿著案卷在低聲討論著什麼,便順口問了一句。

  「嗯,春節前最後一個開庭的案子。後天開庭。」杜庸伸了個懶腰說道。

  「什麼案子?」一旁正在吃蘋果的雲喬伸著脖子問了一句。

  「是個街頭『拋物行騙』的案件。」杜庸回道。

  「街頭『拋物行騙』案,啥意思?」雲喬愣了一下問道。

  一旁正在聊天的宇文東和曹永正也看了過來,職業病又犯了,聽到有新案子就想打聽下。

  「所謂的『拋物行騙』,我打個比方你們就明白了,比如在大街上你正走著,前面的人突然掉下一疊錢,旁邊過來一人撿起就要與你平分,然後趁機騙取你的錢財,這就是典型的『拋物詐騙』手法。

  時至今日仍有不少騙子採用『舊瓶裝新酒』的方式,利用路人貪財的心理最後騙取錢財。反正不管騙子的方式怎麼變,如果不貪小便宜就吃不了大虧。」杜庸解釋道。

  「那這種犯罪,是不是都構成詐騙罪?」周穎問道,以前她聽說過杜庸說的這種騙術,但是一直不知道這就是『拋物行騙』。

  「這可不一定。就比如說我們要開庭的這個案子吧,一共涉及四個罪名:搶劫、詐騙、盜竊、信用卡詐騙。

  因為這四個罪名在構成要件上存在部分交叉,而且我們辦的這個案子事實認定又比較複雜,致使本案從偵查到起訴出現多個罪名。

  最開始,公安機關以搶劫罪立案,而後檢察機關以詐騙罪批准逮捕,最後檢察機關又改變了罪名,以盜竊罪提起公訴。」杜庸說道。

  「杜律師,方老大不在辦公室,出去了。咱們去辦公室,你給我們介紹下案情,講講唄。我們也學習下。」宇文東建議道。

  「就是,反正閒著也是閒著,權當解悶了。」雲喬也附和道。

  「你跟曹律師不是接了不少案子嗎?不用準備開庭?」杜庸看向雲喬。

  「不用,那些案子都是千篇一律,案情都差不多。春節前沒安排開庭,最早的開庭時間都在正月十六。所以不著急。」雲喬嘿嘿一笑。

  「那行,我就給大家介紹下,你們也給我提提建議。」杜庸看向程都:「小程,收拾下,去方老大辦公室。」

  十分鐘後,眾人「霸占」了方軼的辦公室,各自找位置坐好。就像周五開例會案件研討似的,程都站在了白板前,手裡拿著筆準備就緒。

  「程都,你先給大家介紹下案情。」杜庸吩咐道。

  「好嘞。」程都走到茶几前,拿起了案卷,開始介紹案情。宇文東接過了他遞過來的筆,接替了白板記錄工作。

  杜庸準備開庭的『拋物行騙』案,被告人叫葛興根,在四年前曾因搶奪罪被處理過,案發前才被放出來一年多點。

  十月份的時候,葛興根夥同蘭山太、吳萬鍾(二人均在逃),在市里火車站及百貨商場附近,以上下為一百元真鈔、內部為包紮成捆的冥幣為誘餌,採取「掉錢」、「撿錢」、「分錢」的手段設局,騙取錢財。

  案發時,三人在百貨商場附近的街道旁故技重施,發現身材苗條打扮入時的胡海丹上當後,吳萬鍾裝作路過,一把搶過錢,稱是同時發現的,讓胡海丹別報警,二人直接把錢分掉,一人一半。

  胡海丹見吳萬鍾手裡的錢有厚厚的一摞,便一時起了貪念,點頭同意。此後,吳萬鍾將胡海丹引到一旁的僻靜處,準備分錢。

  就在此時,葛興根和蘭山太裝作尋找丟失的錢,來到二人身旁詢問。結果當場發現了吳萬鍾手裡的錢,吳萬鍾膽怯,稱是胡海丹撿的,跟自己沒關係。胡海丹自覺理虧,張口結舌不知道該說什麼,只得承認是自己在路邊撿的錢。

  葛興根翻看吳萬鍾遞過來的錢後,稱錢少了,並稱一起丟失的還有金銀首飾,便以懷疑被害人胡海丹撿到錢後私藏為由,要求胡海丹將黃金項鍊,鉑金戒指、玉手鐲、手機等財物、銀行卡及密碼交出「檢查」。

  胡海丹自持身正不怕影子斜,在葛興根和蘭山太二人的要求下拿出了財物。

  葛興根看過後,假裝將財物及兩張銀行卡(一張借記卡,一張信用卡)放回了胡海丹的包內,並趁胡海丹不注意,秘密竊走胡海丹包內的現金三百餘元、華為榮耀手機一部,鉑金戒指一枚及銀行卡兩張。

  胡海丹離開後,葛興根持她的兩張銀行卡到附近的郵政銀行ATM機上共取走一萬三千元。

  胡海丹心驚肉跳的離開後,越想越不對勁兒,便打開包檢查隨身物品,發現手機、銀行卡和戒指丟失,立刻跑到附近派出所報案。

  警方根據胡海丹提供的線索,並去銀行調取了取款監控,很快鎖定了葛興根三人。葛興根被抓後,蘭山太和吳萬鍾連夜逃走。

  這就是案卷所載的全部案發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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