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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KTV神曲火熱傳播。

2024-10-21 12:05:43 作者: 武劍仙

  第42章 KTV神曲火熱傳播。

  這波專輯,可以說是很成功了!

  娛樂公司的砸錢宣傳真的至關重要。

  網絡魚龍混雜,大小版塊數不勝數,每一個版塊都有不同的面向群眾。

  普通人想要網絡發表作品,唯一的後果就是石沉大海。

  除非作品質量當真過硬的前提下,還得多那麼億點點的運氣。

  可公司就不一樣了。

  有了大數據的支持,在宣傳上,類似於這種新人榜單,只要是砸了錢,哪怕是一首破爛歌都可以給你推到榜單上。

  甚至不需要花費的太多。

  本書首發𝕓𝕒𝕟𝕩𝕚𝕒𝕓𝕒.𝕔𝕠𝕞,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道理非常簡單。

  除開首頁推送外,其他二級頁三級頁,網絡上大大小小娛樂版塊,根據大數據篩選,挑選出喜歡類似風格歌曲的客戶,然後在其經常在線的時間內進行推送。

  想不被注意到都難。

  而如果完全沒有宣傳手段的話,那麼不僅難以尋找面向觀眾,更是經常會錯開在線時間,再加上大多數宣傳版塊被占據分割

  紅,是根本不可能的。

  完全不可能。

  可能每幾千上萬首歌曲中,會有那麼一首歌不靠宣傳破圈。

  但這樣的運氣,無異於隨便往天上看看,天上就掉了個可以兌換的五百萬中獎彩票的機率。

  根據運氣守恆定律來說,這人沒準出門可能會被大卡車撞。

  娛樂圈。

  你酒就是香破天際,不懂得吆喝,也只能爛在手裡。

  這不是巷子,這是深淵。

  李少傑深知這個道理。

  所以,最開始的歌曲,最好還是以買斷的方式,交給公司運營。

  等自己在業內有了知名度與質量作品的標識以後,話語權能增重很多。

  范毅的新專輯,在公司推動下,迅速曝光。

  而之所以范毅在激動之餘,會腦抽的大半夜給李少傑打騷擾電話,也正是因為反饋效果非常好。

  宣傳是起步的第一點,但僅僅能做到「曝光」。

  是否留住客戶,這裡就需要看作品的質量了。

  畢竟,觀眾群體中雖然傻子很多,但聰明人更多。

  所有的觀眾其實都不介意推廣宣傳,介意的僅僅是你推廣宣傳的東西合不合自己口味。

  這時候,曝光率帶來的點擊率,能有多少轉化為收聽率,收聽率又有多少可以轉化成評論熱度,就非常的關鍵。

  大公司捧小鮮肉,在這方面或許可以砸錢運營粉絲,靠腦殘粉們自發養成,刷數據。

  可星輝娛樂公司雖然不算小,但也僅僅是東北這一片比較有名的。

  而且,范毅是個純新人。

  沒那麼多資源給你砸數據。

  這些數據,可以說是實打實的了。

  李少傑點開評論,看著網友們大白天就開啟的網抑雲時間,不由得嘿嘿直樂。

  【愛本是夢境,成年人的感情,是一種冰冷的默契。】

  【我又想起了她,想留不能留的她,因為她老公不同意。】

  而也有不少評論,在驚呼這個新人猛B。

  【這個新人真猛啊臥槽,我試著唱了一下,差點死亡。】

  【天,這個二胡,這個副歌的鋼琴,簡直直戳我的嗨點啊!!】

  【新人都是怪物系列。】

  【好傢夥,這不比那些小鮮肉強?】

  熱度的火熱躥升,也讓這首歌迅速的錄入了KTV歌庫之中。

  有不少唱歌唱的還不錯的年輕人,開始自發學習這首歌曲。

  沒辦法,這個歌對於大部分人來說,太高了!!

  非常難!!

  但絕對不是純粹高到難以觸摸的地步!

  有時候爆個種,沒準兒就抻上去了。

  嚎就完事兒,嚎就快樂。

  而且聽起來十分的厲害。

  這代表了什麼?

  這代表這首歌簡直是裝B神器!!

  這種撕心裂肺的高音,在聚會或是學校演出的時候來上這麼一首。

  人群中最靚的仔。

  尤其是KTV。

  帶帶妹。

  嘶!!

  效果炸裂。

  一時之間,在這種傳唱的氛圍之中,歌曲的熱度自發上升。

  時間僅僅過去了一個月。

  就一個月,就能聽到KTV里充滿了鬼哭狼嚎的聲音。

  這首《離歌》,直接頂爆了所有的點歌榜,位居第一。

  沒啥原因,因為KTV就講究一個嚎,就是秀。

  范毅從新人榜掉了下來。

  來到了收聽榜。

  一個月的時間,爬到了第二十六名。

  一時之間,業內不少的人震驚無比。

  名次似乎不是很高。

  但,一來,公司只是在宣傳上下了功夫,卻沒有運營粉絲,沒有刷數據。

  二來這真是個名不見經傳的純新人啊!!

  你吃了金坷垃嗎?這麼猛?

  榜單前三十,幾乎可以說是全是大陸內二線以上的著名歌手。

  新人想擠進榜單?

  要麼全民熱歌,要麼數據給我刷到酒里沒有一滴尿!

  李少傑內心的激動,即使是過了一個多月都沒能消散。

  而公司與范毅更是樂瘋了。

  各種綜藝,各種商演走起來,賺到手軟。

  這天,陳總樂呵呵的給李少傑打了個電話。

  「餵?少傑?最近怎麼樣啊?」

  「哈哈!托陳總的福,還不錯。」

  李少傑心情很愉悅。

  看,錢來了。

  「陳總聽起來也很開心啊。」

  「哈哈!那是當然了。」

  陳總確實很開心。

  這種傳播速度,可以預見,只需要再運營上兩三個月,就算達不到全民熱歌的程度,也完全可以讓這首歌響遍絕大多數的KTV中。

  在KTV里消費,有一小部分的錢,是會被KTV繳給音樂版權協會的。

  而這協會,會在扣除相應的工作費手續費後,根據每首歌的點播率,繳付給版權方。

  雖然數字小,但架不住量大啊!!

  這一波,星輝娛樂直接賺的嗨起來。

  「少傑啊,這一次,你可是立大功了!!」

  陳總呵呵一笑。

  「公司給你準備了獎金,估計等一下就能打到你的帳戶了,這不,最大的功臣,也得讓你也開心開心啊!!」

  「哈哈!那就謝謝陳總了!!」

  李少傑再次在心裡暗嘆星輝娛樂做的一手好活。

  又是借花獻佛,又是白嫖。

  但偏偏自己也不算虧,反而賺了。

  好傢夥,運營鬼才。

  兩人交流了片刻,維繫了一下感情,確定了未來合作的可能性後,李少傑掛掉電話。

  等了二十分鐘,到帳信息便發到了手機上。

  「我朝啊,三百萬?!」

  驚訝過後,李少傑狂喜。

  其實歌曲這玩意就跟小說一樣。

  未經過市場考驗的時候,行情價格就是行情價格,不會出現天價的,頂多是買斷的時候根據你這個作者的名氣來定價,但不會特別離譜。

  當經過公司宣發運營,市場考驗,大眾傳播,火了以後,價值才體現。

  而音樂又和小說不同。

  小說你寫出來是消費者(讀者)直接觀看的,可以分成可以買斷。

  但音樂製作人賣歌需要經過第三方(歌手)來進行商品演變,然後變現的。

  買斷很多人可能不太喜歡,但這就是事實。

  因為,如果不買斷的話,你音樂製作人話語權太高,等於挑戰了所有娛樂公司的底線,你說不讓人唱了就不讓人唱了,這樣太依賴於音樂人的情況下,供需關係等於失衡。

  廣東雨神那首歌三千塊買的,虧嗎?

  不,因為沒人唱出來,沒經過網絡運營的話,根本火不起來。

  參考杰倫,一開始也是買斷版權的,後來火了以後,是買斷+對賭分成,最後自己有了渠道以後,才買回來自己運營了而已。

  沒有渠道,捏著版權P用沒有。

  而買斷就代表賺快錢殺雞取卵嗎?

  並不是。

  買斷,火了以後,那可不是一口價的事情,一口價針對的是沒火的。

  簡單來說,公司收歌,買斷,沒火公司認了,火了以後公司大頭,給你分紅。

  話語權越重,分紅越多,主角前期爭的不是錢,是話語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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