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霸王條款
2024-10-12 10:46:57
作者: 蔥香麻花
不出意料,南湖公園管理處在經過全員投票表決,最終同意了將北門內的那塊空地以每年3000塊的價格租給李千年。
當天下午李千年便親自去了南湖公園管理處和馮友昌商討合同細節的事情。
不過卻並沒能談妥,因為馮友昌堅持要在合同中加一條,南湖公園管理處擁有無條件收回土地的權利!
這顯然是一個霸王條款,李千年當即表示很不滿也很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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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的第一次談判就此終結。
但是在離開公園管理處後,李千年的不滿頃刻間消散不見,嘴角泛起了一抹淡淡的笑容,心情很不錯的樣子。
見毛波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李千年道:「想說什麼就說,憋著幹嘛?」
毛波撓了撓腦袋道:「李哥,我就是不明白,你當初幹嘛要讓我給小張出這個主意?」
沒錯,在合同中增加這個霸王條款的餿主意就是李千年自己出的!
在毛波看來李千年這顯然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啊。
李千年笑了笑道:「就馮友昌那瞻前顧後的性子,沒有這一條你覺著他能輕易答應把地租給咱們?」
「可這不是給自己找麻煩嗎?如果同意了他們的條件,那以後他們豈不是隨便找個藉口就能把地收回去?咱們的利益怎麼保障?」毛波不解道。
李千年問:「就算沒有這一條,以後南湖公園萬一要是想收回那塊地,咱們有反抗和拒絕的能力嗎?」
毛波愣了愣,然後道:「這不能吧?有合同在他們還能強行收回去?」
李千年掏出香菸點燃一根深深的吸了一口道:「你啊,太天真,這世上沒什麼事兒是不可能的!如果咱們將來生意不好那倒還無所謂,但如果生意很好,你覺著南湖公園會不眼紅?比起一年收幾千塊的租金,他們肯定會更希望把下金蛋的母雞抱回家。」
「可咱們簽了合同啊,他們要是強行收回大不了打官司。」毛波道。
李千年啞然失笑。
打官司?
鬧呢?
民不與官斗,這可不僅僅只是一句話!
別說現在這年代對於生意人的法律性保護幾乎為零,即便是放在幾十年後,生意做起來後被摘桃子的事情也多的是!
想要和政府單位掰腕子?哪兒有那麼容易!
就算官司能打贏,但人家也能活活拖死你!而你也屁都撈不著!
除非你有強大的背景,或者擁有讓政府部門也得小心對待的雄厚資本,然而這兩點李千年現在顯然都不具備!
見李千年不說話,毛波又道:「可我還是不明白,如果擔心以後會被摘桃子,那就更不能加上這個霸王條款了啊。」
李千年笑道:「既然無力反抗,那就只能想辦法創造出對自己更有利的條件把風險降到最低。」
毛波眨巴著眼睛一臉不解的望著李千年。
李千年也是有心想要教教這小子。
毛波腦子靈活,是個做生意的料兒。
以後李千年的生意版圖會越來越大,身邊自然需要能幫自己的人。
而毛波顯然是值得培養一下的。
所以他解釋道:「你都覺著這是個霸王條款,那你說馮友昌自己難道就不清楚這是個霸王條款嗎?」
「他肯定清楚啊。」
「那就是了,既然他也知道這是霸王條款,那他肯定也清楚這個條款對我們來說太不公平,我們肯定不會答應的,那麼為了讓我們答應他的這個霸王條款,那他就只能在其他方面做一些妥協和讓步。」李千年道。
毛波聞言若有所思,片刻後道:「只要簽了這個霸王條款,那其他方面讓步再大又有什麼意義?人家還不是想拿回去就拿回去了?」
李千年嘴角微微上翹:「是啊,所以我肯定不會這麼簽的。」
「啊?」毛波一臉懵逼,他是實在有些弄不懂李千年的意思了。
李千年又道:「準確的說這個條款是肯定要簽的,但得改一改。」
「怎麼改?」毛波問。
李千年道:「他現在提出的是『南湖公園有權利無條件收回土地』,這肯定是不行的,如果這麼簽那就等於是給人家做嫁衣,這生意我寧願不做。但如果多加幾個字改成『在政策不允許的情況下,南湖公園有權利無條件收回土地』,那就沒問題了。」
「這……有什麼區別嗎?」毛波不解。
李千年笑道:「如果是前者那麼南湖公園可以在任何情況下無條件收回土地,但如果是後者那他們只能在政策不允許私人租地經營的情況下才有權利收回土地!這其中的區別可大了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