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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未成年的強姦犯

2024-10-11 18:35:17 作者: 盛唐,楊珊珊

  ——李某某案

  直擊社會熱點

  2013年2月17日的凌晨,當其他人正進入甜蜜的夢鄉時,北京五道口某酒吧里一片燈火輝煌,許多寂寞的男女在這裡買醉。也許只有在這種燈紅酒綠和紙醉金迷的氛圍中,這些男男女女才能展示出真正的自己。

  這時,不遠處一輛奔馳和一輛奧迪Q7駛了過來並穩穩地停在了酒吧門前。從這兩輛車上一共走下來六個年輕人,其中有四個未成年人(李某某、魏甲、魏甲的表弟魏乙、魏乙的高中同學張某某)和兩個成年人。

  進酒吧之後,李某某和朋友六人徑直走進了「天蠍座」包間,這是一個可以容納20人的大包間,每晚的最低消費在2000元。對這些有錢的公子哥來說,這種消費很正常,他們很爽快地選擇了這個包間。這六個人進去之後,就開始喝酒、唱歌和玩遊戲。

  不大一會兒,六人覺得幾個純爺們在一起玩沒有意思,想找幾個異性來跟他們一起玩。隨後,在酒吧領班張偉的熱心推薦下,在酒吧兼職駐場的徐某某和楊某某一起進入了李某某的包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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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許是話不投機,駐場的徐某某在進去之後沒多久就被李某某他們打發了出來,臨出來之前,這幫大方的公子哥還給了徐某某三百塊錢,說是小費,而楊某某被留了下來。

  這場深夜的聚會一直持續了三個小時才結束,凌晨三點半左右,這幫似醉似醒的年輕人從酒吧出來了。這時,他們中多了兩個人,一個是酒吧的領班,一個是這幫人中唯一的女性楊某某。楊某某此時已經喝得有點多,走路的步態很不穩,一邊被酒吧領班扶著,另一邊被李某某扶著。

  雖然才剛剛結束了一場熱鬧的聚會,喝了很多酒,但是這幾位興趣盎然的年輕人仍然覺得沒有盡興。從酒吧出來之後,他們又著急地趕往了另一個聚會地點——金鼎軒,這幾位年輕人要去那裡吃夜宵。

  一個小時之後,李某某幾人到達了位於金源時代購物中心的金鼎軒,一到金鼎軒,楊某某就趴在了桌子上,或許是在酒精的刺激下,楊某某已經有些頭暈了,又或許是玩得太晚,楊某某已經很累了。總之,楊某某在桌子上趴了好一會兒才起來。

  幾分鐘之後,楊某某感到有些內急,她起身告知其他幾位年輕人自己要去旁邊的肯德基上廁所,然後她就徑直離開了。

  就在楊某某離開的間隙,因為李某某喝酒的緣故,他與鄰座吃飯的一名顧客發生了言語衝突,最後雙方竟然大打出手,李某某的朋友們為了避免引起更大的事端,趕緊上前勸架。之後,他們拉著李某某離開了。

  就這樣,原來計劃吃夜宵的八個年輕人,在這頓夜宵還沒有吃之前就以一場爭吵匆匆結束了。這一行八個人又陸陸續續走出了金鼎軒。

  由於沒有吃上夜宵,幾個年輕人心裡十分不痛快,也許是一晚上的折騰使他們都感到有些累了,這幫年輕人都打算儘快結束這場聚會,回家休息。隨後,一行八個人又來到了李某某的居住地。此時,酒吧領班和另一人駕車離開,剩下了其他五個人和楊某某。

  至於楊某某為什麼沒有跟隨酒吧領班離開,這裡又有很多不同的說法。酒吧領班自己說,自己忘了跟楊某某打招呼,由於太累了,沒有多想就離開了,因為李某某曾經承諾過他,會將楊某某安全地送回家。李某某說,對於酒吧領班的離開,楊某某是知道的,她是自願留下來陪他們一起玩耍的。楊某某自己說,她是被幾個人強迫帶走的,她自己非常不願意,一直在嚷嚷找自己的朋友酒吧領班。至於真相到底是什麼,或許只有當事人自己知道。

  在其中兩人走後,剩下的六個年輕人似乎又有了新想法,他們並沒有打算結束這場激情的聚會,李某某將自己的車放在了自家車庫,然後坐上朋友魏甲的車離開了。這輛車一直行駛到湖北大廈的門口才停下來,此時已經接近早上六點鐘。

  在半推半搡中,五個男人拉著楊某某來到了湖北大廈9樓8915房間,借著酒精的作用,李某某等五個男人開始對楊某某實施強姦。這時候的楊某某似乎酒醒了,她一直拼命反抗,但是很顯然,楊某某的反抗在這些已經紅了眼的男人面前是很無力的。

  不僅如此,楊某某最初的反抗不但遭到了李某某等人的惡言相向,更招致了毆打。為了避免自己遭到更大的傷害,楊某某最終停止了反抗,順從了五個男人的要求。就這樣,楊某某被李某某等人輪姦。

  兩天之後,也就是2月19日晚上九點鐘左右,楊某某在朋友的陪同下,將前兩天在湖北大廈發生的事情告訴了警察,楊某某當時痛哭流涕地陳述自己是被李某某等五個人輪姦的。

  鑑於案件的嚴重性,警察很快找到了李某某等五人。此時,李某等人還以為自己是因為嫖娼而被抓起來的。李某某聲稱,當時在和楊某某發生完關係之後,他和朋友都給了楊某某錢。

  對於強姦的事實,李某某一方和楊某某一方各執一詞,這幫人在向警察做筆錄的時候,前後出入也很大。除了他們自己,恐怕再沒有人知道,到底他們誰說的才是真實的。

  可是,不管誰說的是真實的,李某某犯下強姦罪已經是不可辯駁的事實。那麼,我們不禁要深思,到底是什麼樣的原因致使未成年的李某某竟然淪為了強姦犯?

  犯罪心理透視

  據知情人透露,在李某某因強姦罪進監獄之前,他還曾經因為打人事件被勞教過。人們不禁疑惑,為什麼家境良好的李某某,會兩次進監獄?為什麼第一次被勞教之後,他的性格和行為依舊沒有改變?

  其實,李某某的犯罪與他第一次被勞教並沒有多大的關係,他之所以會再次犯錯,和他本身的性格缺陷是有密切關係的。

  首先,從李某某第一次打人進勞教所和強行與楊某某發生關係的情況可以看出,李某某是一個性格暴虐、無法無天的人。他眼中沒有法律,沒有責任意識,更沒有尊重他人的意識。

  第二,從李某某母親對兒子百般的袒護中,可以看出,李某某的家庭教育存在一定的問題,他的是非觀念很淡薄。從前後對警方提供的不同口供來看,李某某似乎還沒有覺察到自己錯了,沒有改錯的決心,這些都是被驕縱壞了的孩子的顯著特徵。

  心理小貼士

  李某某的案子出現之後,公眾一片譁然。儘管李某某的頭頂上有一個耀眼的光環,可這個光環怎麼也無法遮蓋住他已經犯罪的事實,而導致李某某犯罪的,正是他自身的性格缺陷。對於李某某的性格缺陷問題,網友一致認為是父母的溺愛害了他,正是父母的溺愛導致李某某的性格出現了問題,使他變得目無法紀、無法無天,真是這樣麼?

  心理學認為,性格的培養要在孩子六歲之前進行,這段時間是孩子性格發育的主要時期。作為父母,在孩子性格培養的過程中,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學會拒絕。大部分孩子需要什麼東西的時候,通常都會以哭鬧的方式來進行,很多父母疼惜自己的孩子,只要孩子一哭鬧,就會立馬滿足孩子的願望,其實這是不對的。面對孩子無理的要求,父母應該合理拒絕。

  孩子以哭鬧的方式來達到索取自己需要的東西的目的,實際上是向父母示威,如果父母滿足了孩子的願望,孩子就像抓住了父母的把柄一樣,一有需要就採取這樣的手段;如果父母果斷拒絕,孩子就會知道,自己不是想幹什麼就能幹什麼的,哪怕再哭再鬧也沒有用。這樣,可以培養孩子的克制性。

  第二,進行延遲滿足。對於孩子的索取,父母不能立馬滿足孩子,而是要讓孩子知道,這種滿足需要付出一定的代價。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讓孩子知道,任何一件東西都不是輕而易舉就能得到的,需要付出努力,同時,在推遲滿足孩子的願望的時候,可以培養孩子的耐心。

  第三,進行誘惑性的訓練。父母可以拿出孩子喜歡吃的零食,然後告訴孩子,如果你立馬吃,那麼你有可能一點也吃不到;如果你推遲一兩天再吃,你就可能得到更多的零食。這樣做的目的是培養孩子面對誘惑時的忍耐性。

  如果孩子能在面對誘惑時,權衡利弊,然後再克制自己,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決定,那麼,不管出於什麼情境,孩子在長大之後將能更有效地控制自己的行為。

  而對於生長在優越環境之下的李某某而言,他一沒有克制性,二沒有耐心,三更無法權衡利弊,這樣的人怎麼能不犯錯呢?

  隨著對李某某案子的調查逐步深入,輿論的指責開始全面指向李某某父母對其的教育上。輿論普遍認為,李某某父母在培養兒子的過程中出現了兩個嚴重的錯誤:第一個是過早將孩子送出國,造成孩子安全感的缺失。其實,在孩子小的時候,他最大的需要是父母給的安全感和溫暖,但是,李某某父母為了培養孩子的獨立能力,過早讓孩子和自己分開,這讓獨處異鄉的孩子體驗到被拋棄感和孤獨感;第二個是李某某父母為了外在的虛名和功利,教給了孩子太多虛假的東西,讓孩子一直生活在虛假的世界裡。當李某某的內心世界只剩下功利和虛榮的時候,其無疑會變得非常孤獨和絕望。

  其實,父母給孩子最好的東西就是讓孩子學會去愛——愛自己和愛別人,並且這種愛是非常真實的。那麼這種愛如何表達呢?就是通過日常生活中眼神的交流,父母一個鼓勵和欣慰的眼神,都可以讓孩子感覺到父母對自己的愛。

  李某某的事件給每個父母敲響了警鐘。那麼,如何培養心理健康的下一代呢?心理學家有如下的建議:

  其一,讓孩子感受到真實的自己。弗洛伊德曾經提出,人是分為本我、自我和超我的,每個人都極力壓抑著最原始的本我,而盡力表現出被社會認可的超我,其實,這是非常艱辛的。當本我的壓抑超出一定限度,人就會崩潰,所以,適時地讓本我表現一下、發泄一下,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對於李某某的父母來說,除了「星一代」身份需要他們時時處處注意自己的言談舉止,不能做出有損自己名譽的事情之外,他們同時還是一個未滿十八歲孩子的父母,要以父母的身份來關心和愛護自己的孩子,給孩子正常父母能給予的愛和支持。

  其二,給予孩子最無私的感情。名譽和功利等都是建立在感情的基礎上的,如果一個人的內心沒有感情做支持,那麼這個人只能活在虛假的名譽和徒有其名的功利之中,並且遲早有一天這些名譽和功利會將他壓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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