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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長沙搶米風潮萊陽抗捐鬥爭

2024-10-11 18:27:12 作者: 吳晗

  義和團運動被鎮壓以後,帝國主義利用《辛丑條約》所搶到的一些權利,爭先恐後地在中國搶著修鐵路、辦工廠、開銀行,無孔不入地壓榨中國人民。清政府這時候已經徹底變成帝國主義統治中國的工具。它對外要賠款還債,對內要練兵籌餉,於是捐外加捐,稅外加稅,瘋狂地進行搜刮。在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雙重壓迫剝削下,廣大人民實在被逼得無法生活,只好起來反抗。在辛亥革命爆發前十年間(1901—1910),全國各地曾經多次掀起了大大小小各種形式的反侵略、反壓迫的鬥爭。據不完全統計,1905年,各地人民的反抗鬥爭共計九十餘次,1906年驟增到一百六十餘次,1907年又增加到一百九十餘次,到了1910年,達到了二百九十餘次。風起雲湧的「抗捐」「抗稅」「搶米」的風潮,就是各種形式反抗鬥爭的一部分。從1907年到1910年,僅僅在長江中下游,這種鬥爭就達八十多起。其中以1910年湖南長沙的搶米風潮和山東萊陽的抗捐鬥爭的規模最大。

  1909年(宣統元年),湖南遭到水災和旱災,糧食歉收,災民達十餘萬人。廣大人民在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雙重剝削壓迫下,豐年尚難一飽,遇到水旱災荒,生活就完全陷入了絕境。許多人賣兒賣女,許多人因饑寒疾病而死,景象十分悽慘。反動統治者不但不加救濟,反而趁火打劫,加緊剝削。如安鄉縣令趙廷泰,竟以救災為名,喪心病狂地把五千石平糶(tiào)糧全部按高利貸放出,每石收息二斗;長沙有一個大地主,甚至把農民積蓄備荒的賑糶捐款十七萬兩全部私吞。一些官紳富商以及外國洋行也是個個囤積居奇,搶購糧食,哄抬糧價。平時一二千文一石的大米,一下子漲到七千文一石,最高的時候達到了八九千文一石。廣大人民掙扎在死亡線上,可是湖南巡撫岑春蓂還說:「一升米八九十錢,何足為奇?」大地主葉德輝,家裡囤有積穀一萬餘石,每天請客歡宴,賦詩飲酒,照舊逍遙自在,過著驕奢淫逸的生活。

  1910年4月12日,長沙城外有一鄉民,只有七十文錢,買不到一升米,憂憤交集,全家四口投河自殺。這件事立即激起了群眾的悲憤,當時就有一二百人聚集起來,湧向長沙城內,向官府要求開倉平糶。清朝官吏先是欺騙,後來就實行武裝鎮壓,有幾十人橫遭殘殺,三十多人被捕。但是,血腥屠殺並沒有嚇倒已經起來進行鬥爭的群眾;恰恰相反,人們更被激怒了,參加鬥爭的人也越來越多,很快就達到兩萬餘人。他們懷著仇恨和反抗的心情,搗毀碓房、米店、錢莊、稅卡,以至外國領事館、洋行、教堂,並且放火燒巡撫衙門,掀起了轟轟烈烈的反帝反封建的鬥爭。最後,清政府出動了水陸大軍,英、美、法、日、德等帝國主義也紛紛從上海等地調來軍艦,幫同進行更大規模的屠殺,甚至向這些赤手空拳的群眾開炮轟擊,才把這次風潮鎮壓下去。長沙群眾這一反抗鬥爭,給了清朝統治者和帝國主義沉重的打擊,迫使清政府下令撤換了有關官吏,開倉平糶,對湖南人民做了一些讓步。這顯示了人民群眾英勇鬥爭的偉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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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0年萊陽群眾的抗捐鬥爭,也是由於群眾不堪忍受殘酷的剝削和壓迫引起的。

  山東和全國各地一樣,苛捐雜稅,多如牛毛,加上貪官污吏層層加派,額外勒索,廣大人民過著牛馬不如的生活,非常痛苦。

  1909年,贓官朱槐之當上了萊陽縣令,這個剝削鬼上任以後,就和當地的大地主勾結起來,藉口興辦「新政」,加捐加稅,搜刮民脂民膏。他們不但任意增加稅額,而且在已經十分繁重的正稅、雜稅之外(當時的雜稅已有地畝捐、契紙捐、戶口捐、人口捐、學捐等),又挖空心思,巧立名目,增加了許多捐稅,如什麼油房捐、戲捐、鋪捐、草帽捐、騾馬捐等。在這樣殘暴的掠奪下,階級矛盾日益尖銳,人民群眾對貪官污吏、惡霸土豪,莫不咬牙切齒,痛恨到了極點。

  1910年春天,萊陽因霜成災,而地主劣紳卻乘機大量囤積糧食,官府照舊逼交各種捐稅,農民為了應付捐稅,準備動用備荒的積穀,但積穀已為以朱槐之為首的官僚豪紳把持侵吞。這樣,本來已經被逼得無路可走的農民群眾,懷著新仇舊恨,在聯莊會首領曲詩文的領導下,以清算積穀、反對濫加捐稅為號召,掀起了轟轟烈烈的反抗鬥爭。

  這次鬥爭從5月開始,堅持了將近三個月之久。參加的群眾由最初的五六千人,發展到四五萬人之多。朱槐之雖然用欺騙、拖延、武力鎮壓等各種手段,企圖瓦解和消滅農民的反抗,但廣大群眾一直堅持鬥爭,沒有動搖。他們拿起了鐮刀鋤頭,梭鏢土槍,組成了革命的武裝,和反革命武裝英勇搏鬥。他們圍縣署、搗大戶、捉富豪,給封建勢力以很沉重的打擊。後來清朝統治者從各地增調了大批軍隊,用巨炮猛烈轟擊,濫肆屠殺,這一次氣勢磅礴的自發武裝鬥爭才失敗了。

  (鄭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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