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王莽

2024-10-11 18:16:14 作者: 吳晗

  西漢後期,四川、河南、山東一帶連續發生了以申屠聖、鄭躬、樊並、蘇令等為首的農民和鐵官徒(工徒)起義,有的發展到一萬多人,有的經歷了十九個郡國。西漢皇朝的統治出現了嚴重的危機,連一部分統治階級的人物也認為漢朝的命運已經快要完結了。王莽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憑藉外戚(帝王的母族或妻族)的地位,爬上了皇帝的寶座。

  王莽的姑母王政君是漢成帝的生母。自成帝時起,王家有九個人封侯,連王莽在內共有五個人做過當時最高的軍政長官——大司馬。地方官也有很多是王家的黨羽。成帝死後,哀帝繼位。哀帝在位六年,重用別的外戚,王家不是很得意。公元前1年哀帝死,哀帝沒有兒子,王政君就跟王莽合謀立成帝的弟弟中山孝王九歲的兒子做了皇帝,就是漢平帝。這時,王莽做大司馬,取得了朝政的實權,還得到了「安漢公」的封號。王莽用大封官爵的辦法取得了貴族、官僚們的擁護,又用小恩小惠,如出錢百萬、獻田三十頃分賑受災的貧民等辦法,並且籠絡地主階級知識分子。他這種假仁假義的做法,曾經在短時間內迷惑了一部分人。據說,前後曾有四十八萬多吏民上書太皇太后,要求重賞王莽。平帝死後,王莽一方面挑了皇室一個兩歲的幼兒來做傀儡皇帝,另一方面又利用迷信製造輿論,說武功地方掘井發現一塊白石,上面有「告安漢公莽為皇帝」八個紅字,要王政君下詔許他稱「假皇帝」(假是代理的意思)。三年以後,即公元8年,王莽便正式做了皇帝,建立國號叫「新」。

  王莽做皇帝後,為了鞏固統治,打著復古的旗幟,進行變法。他下令:將全國土地改稱「王田」,奴婢改稱「私屬」,都不准買賣。一家男子不滿八個占田超過一井(九百畝)的,應將多餘的田地分給本族或鄰居的無田人。原來沒有田的人,按男口每口給田一百畝。凡是指摘這套辦法和散播反對言論的人,都被放逐到邊遠地區。

  王莽又實行五均六筦(guǎn)。在長安城東西市設市令,在洛陽、邯鄲、臨淄、宛、成都五大城市設司市師,各郡縣設司市,負責管理市場、物價、收稅和對貧民賒貸,叫作「五均賒貸」。又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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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官賣鹽、酒、鐵器,由政府統一鑄錢,收名山大澤的生產稅,加上五均賒貸,叫作「六筦」。

  王莽曾多次實行幣制改革,如下令廢除行用已久的漢五銖錢,造金、銀、龜(龜甲)、貝(貝殼)、錢、布(銅製)六類共二十八種名目的貨幣。嚴禁私鑄錢幣,私鑄者連鄰近五家都算犯罪,人口罰為官奴婢。私用五銖錢的,有罪。

  但是王莽要占有田地多的人分余田給貧農的命令在豪門地主的抵制下,一開始就無法實行。他企圖停止田宅、奴隸的買賣,這在階級社會也是行不通的幻想。執行五均六筦政策的各級官吏,本身都是大商人、地主,這些政策不但沒有給人民帶來好處,反而增加了人民的負擔。例如,市場管理規定:市官根據物價行情,定出本市每季貨物的平價,五穀、布、帛等貨源多時,政府按賣方成本收貨;市價高過平價,政府將存貨按平價賣出;市價低於平價,聽人們自行交易。這從表面上看,似乎能起到平抑物價的作用,可是實際上不然。由於規定市場平價的大權都掌握在那些官僚、地主們之手,他們趁機收賤賣貴,從中取利,以致老百姓並不能得到真正的好處。工商業稅按純利額十分取一,這對大工商業不算重,然而對小工商業卻很不輕,並且如捕魚、捕鳥、養家畜、養蠶紡織、縫補都要收稅,非常繁苛瑣細,人民當然更受不了。官賣鹽、酒、鐵器,無異是一種對重要產品的壟斷。幣制改革更是赤裸裸的掠奪,因為這使很多持有五銖錢的小農和小生產者受到了嚴重損失,甚而破產。只有賒貸予民(百錢月收三錢)一事,倒是可以打擊高利貸者,多少還對民有利,可是,假若過期還不出來,人民仍然要受貪暴官吏的迫害。

  王莽的變法,在各方面的反對下,「王田」「私屬」制只實行了三年多,變法的主要部分就不得不宣告破產。五均六筦堅持得久一些,但最後也不得不下令廢除。

  在這期間,王莽不甘心變法的失敗,還挑動對外戰爭來向國內人民示威。這便加速了綠林、赤眉農民大起義的爆發。公元23年,長安市民響應起義軍,攻入宮中殺死王莽。

  (陳繼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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