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死的反思 /
2024-10-11 17:55:54
作者: 蕭乾
死對我並不陌生。還在三四歲上,我就見過兩次死人:一回是我三叔,另一回是我那位賣烤白薯的舅舅。印象中,三叔是坐在一張凳子上咽的氣。他的頭好像剃得精光,歪倚在嬸嬸胸前。嬸嬸一邊擺弄他的頭,一邊顫聲地責問:「你就這麼狠心把我們娘兒幾個丟下啦!」接著,那腦袋就耷拉下來了。後來,每逢走過剃頭挑子,見到有人坐在那裡剃頭,我就總想起三叔。舅舅死得可沒那麼痛快。記得他是雙腳先腫的。舅母淚汪汪地對我媽說:「男怕穿靴,女怕戴帽。我看他是沒救了。」果然,沒幾天他就蹬了腿兒。
真正感到死亡的沉痛,是當我失去自己媽媽的那個黃昏。那天恰好是我生平第一次掙錢——地毯房發工資。正如我的《落日》中所描繪的,那天一大早上工時,我就有了不祥的預感。媽一宿渾身燒得滾燙,目光呆滯,已經不大能言聲兒了。白天幹活我老發怔。發工資時,洋老闆剛好把我那份給忘了。我費了好一番周折才拿到那一塊五毛錢。我一口氣跑到北新橋頭,胡亂給她買了一蒲包幹鮮果品。趕回去時,她已經雙眼緊閉,神志迷糊。我硬往她嘴裡灌了點荔枝汁子。她是含著我掙來的一牙蘋果斷的氣。
頓時我就像從萬丈懸崖跌下。入殮時,有人把我抱到一隻小凳子上,我喊了她最後一聲「媽」——親友們還一再叮囑我可不能把淚滴在她身上。在墓地上,又是我往墳坑裡抓的第一把土。離開墓地,我頻頻回首:她已經成為一個尖尖的土堆了。從那以後,我就開始孤身在茫茫人海中漂浮。
我的青年時期大部分是在戰爭中度過的,死人還是見了不少。「八·一三」事變時,上海大世界和先施公司後身掉了兩次炸彈,我都恰好在旁邊。我命硬,沒給炸著。可我親眼看到一輛輛大卡車把血淋淋的屍體拉走。倫敦的大轟炸就更不用說了。
死究竟是咋回事?咱們這個民族講求實際,不喜歡在沒有邊際的事上去費腦筋。「未知生焉知死!」十分乾脆。英國早期詩人約翰·鄧恩曾說:「人之一生是從一種死亡過渡到另一種死亡。」這倒有點像莊子的「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都把生死看作連環套。
文學作品中,死亡往往是同恐怖聯繫在一起的。它不是深淵,就是幽谷。但丁的《神曲》與密爾頓的《失樂園》中的地獄同樣嚇人。英國作家中,還是哲人培根來得健康。他認為死亡並不比碰傷個指頭更為痛苦,而且人類許多感情都足以壓倒或戰勝死亡。「讎隙壓倒死亡,愛情蔑視死亡,榮譽感使人獻身,巨大的哀痛使人撲向死亡。」他蔑視那些還沒死就老在心裡嘀咕死亡的人,認為那是軟弱怯懦,並引用朱維諾的話說,死亡是大自然賜給人類的恩惠之一,它同生命一樣,都是自然的產物。「人生最美的輓歌莫過於當你在一種有價值的事業中度過了一生。」這與司馬遷的泰山與鵝毛倒有些異曲同工之妙。
死亡,甚至死的念頭,一向離我很遠。第一次想到死是在一九三○年的夏天。其實,那也只在腦際閃了一下。那是當《夢之谷》中的「盈」失蹤之後,我孤身一人坐了六天六夜的海船,經上海、塘沽回到北京的那次。那六天我不停地在甲板上徘徊,海浪朝我不斷齜著白牙。作為統艙客,夜晚我就睡在甲板上。我確實冒出過縱身跳下去的念頭。挽住我的可並不是什麼崇高的理想。我只是想,媽媽自己出去當傭工把我拉扯這麼大,我輕生可對不起她。我又是個獨子,這就仿佛非同一般。其實,歸根結底,還是我對生命有著執著的愛,那遠遠超出死亡對我的誘惑。
只有在一九六六年的仲夏,死才第一次對我顯得比生更為美麗,因為那樣我就可以逃脫無緣無故的侮辱與折磨。坐在牛棚里,有一陣子我成天都在琢磨著各種死法。我還總想死個周全、妥善,不能拖泥帶水。首先就是不能牽累家人。為此,我打了多少遍腹稿,才寫出那幾百字無懈可擊的遺囑。我還要確保死就死個乾脆,絕不可沒死成反而落個殘疾。我甚至還想死個舒服。所以最初我想投河自盡:兩口水咽下去,就人事不省了。那天下午我騎車到自己熟稔的青年湖去,可那裡滿是戴紅箍的。我也曾想從五層樓往下跳,並且還勘察過——下面倒是洋灰地,但我仍然不放心。所以那晚我終於採取了雙重保險的死法:先吞下一整瓶安眠藥,再去觸電。我怕家人因救我而觸電,所以還特意搬出孩子們寫作業的小黑板,用粉筆寫上「有電!」兩個大字,我害怕臨時對自己下不了手,就先灌下半瓶二鍋頭才吞安眠藥的。沒等我扎到水缸里觸電,就倒下失掉了知覺。
我真有一副結實的胃!也謝謝隆福醫院那位大夫。十二個小時以後,我又坐在出版社食堂里啃起饅頭了。對於重返人世,我感到慶幸。我太熱愛生活了,那次自儘是最大的失誤。我遠遠地朝著飯廳另一端也在監視之下、可望而不可即的潔若發誓:我再也不尋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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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九六六年至今,又快三十年了。我越活越歡實,尤其當我記起自己這條命——這段辰光,真正是白白撿來的。當年,隆福醫院大夫蠻可以不收我這個「階級敵人」,勒令那輛平板三輪把我拉走了事。那時,這樣做還最合乎立場鮮明的標準。即便勉強收下,也盡可以馬馬虎虎,敷衍了事。沒有人會為一個「階級敵人」給自己找麻煩。然而那位正直的大夫卻收下了我。當然,他(她)只好在我的病歷單上寫下了「右派畏罪自殺」幾個字(我是後來看的)。這是必要的自衛措施。但是他(她)認真地為我洗了胃,洗得乾乾淨淨。
人在一場假死之後,對於生與死便有了嶄新的認識。從此,它使我正確地面對人生了。死,這個終必到來的前景,使我看透了許多,懂得生活中什麼是可珍貴的,什麼是糞土;什麼持久,什麼是過眼浮雲。我再也不是霧裡看花,死亡使生命對我更成為透明的了。
死亡對我還成為一個巨大的鞭策力量。所以一九七九年重新獲得藝術生命之後,我才對自己發誓要「跑好人生這最後一圈」。「最後」二字就意味著我對待死亡的坦蕩胸懷。我清醒地知道剩下的時間不會很長了。我並不把死看作深淵或幽谷,它只不過是運動場上所有跑將必然到達的終點,也即是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所以在醫院裡散步,每走過太平間,我一點也不膽怯。兩次動全身麻醉的大手術,我都是微笑著被推入手術室的。心裡想,這回也許是終點,也許還不是。及至開完刀,人又活過來之後,我就繼續我的跑程。
我的姿勢不一定總是好的,有時還難免會偏離了跑線。然而我就像一匹不停蹄的馬,使出吃奶的勁頭來跑。三十年代上海有過跑狗場,場上,一個電動的兔子在前頭飛馳,狗就在後邊追。死亡之於我,就如跑道上的電兔子和追在後邊的那隻狗。
有人會納悶我何以在寫完《未帶地圖的旅人》之後,還有興致又寫了文學回憶錄。一九五七年大小報紙對我連篇累牘地揭批,對我起了激勵作用。我就是要認認真真地交代一下自己。
這十二年,我同潔若真是馬不停蹄地爬格子。就連在死亡邊緣徘徊的那八個月,腎部插著根橡皮管子,我也沒歇手,還是把《培爾·金特》趕譯了出來。當時我確實是在跟死亡拼搏,無論如何不願丟下一部未完成的譯稿。是死神促使我奮力把它完成的。
我已經好幾年沒進百貨公司了,卻熱衷於函購藥物及醫療器械。我想儘可能延年益壽。每逢出訪或去開會,能直直地躺在賓館大洋瓷澡盆里痛痛快快洗個熱水澡,固然是一種有益於健康的享受,我卻不願意為此而搬家,改變目前的平民生活。
我酷愛音樂,但只願守著陪我多年的雙卡半導體,無意添置一套音響設備。奇怪,人一老,對什麼用過多年的舊東西都產生了執著的感情。
既然兒女都不急於結婚,我膝下至今沒有第三代。但我身邊有一簇喊我「蕭爺爺」的年輕人。他們不時來看我,我從他們天真無邪的言談笑聲中,照樣也得到溫馨的快樂。
死亡的必然性還使我心胸豁達,懂得分辨生活中各種事物的性質和分量,因而對身外之物越看越淡。我經常對自己也對家人說:「什麼也帶不走!」物質上不論占有多少,榮譽的梯階不論爬得多高,最終也不過化為一撮骨灰。倒是每聽到一支古老而優美的曲子就想:哪怕一生只創作出一宗悅耳、悅目或悅心的什麼,能經得起時間的磨損,也不枉此生。在自己的生活位置上盡了力,默默無聞地做了有益於同類的事,撒手歸去,也會心安理得。
在跑最後一圈時,死亡這個必將使我與家人永別的前景,還促進了家庭中的和睦。由於習慣或對事物想法的差異,緊密生活在一起的家人有時難免會產生一瞬間的不和諧。遇到這種時刻和場合,最有力的提醒就是「咱們還能再相處幾年啦!」任何扣子都能在這一前景下,迎刃而解,誰也不願說日後會懊悔的話,或做那樣的事。
怕死,以為人可以永遠不死或者死後還能帶走什麼,都是徹頭徹尾的唯心主義。死亡神通廣大,它能促使人奮勇前進,又能看透事物本質。我想來想去,唯一的解釋就是:死亡的前景最能使人成為唯物主義者,因而也就無所畏懼了。「人只有一輩子好活」,認識了死,才能活得更清醒,勁頭更足,更有目標。
願與天下老人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