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做出改變的,是想法而非現實
2024-10-11 17:34:31
作者: 曉君
人的情緒不會因為事件本身而變化,往往是內心關於這些事件的想法在起作用。同一件事情,當用另一種想法面對時,情緒也就不一樣。傷害自己的是對事情的看法,永遠不是事情本身。
試想一下,能在任何不明情況下確定事實,肯定可以避免很多不良後果,但事實上往往不能,誰不是用可悲的想法去理解事物呢?判斷思維就是:在沒有強迫的情況下,下意識地給看似負面的事物定性為「壞」,即使它存在正面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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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凡作為一名行政文員,在公司已經不溫不火地工作五年了,每天朝九晚六,月薪四千,著實悠閒自在。
年底的同學聚會上,大學同學們一個個都是高管、總監,月薪幾萬,並且都買了房和車。心理不平衡的蘇凡很受傷,明明幾個女同學在學校的時候哪方面都不如自己,想不到畢業後短短几年時間,卻已把自己遠遠甩在了身後。
晚上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蘇凡回想起自己的生活,波瀾不驚、悠閒自在,可是這樣的生活很令人感到挫敗,她下定決心要改變現狀。她對同學從羨慕嫉妒恨轉變成感激,如果沒有再次遇見他們,自己可能還在安逸頹廢中度過餘生,是這次聚會讓自己發現事業所成才是人生目標。
蘇凡開始積極行動,她制定了自己的小目標;工作期間,還會幫其他部門的同事做一些事情;工作之餘,她開始健身、寫作,不久就升職加薪。
雖然我們都不願意比較,但是比較在社會交往中不可避免。我們常常會因落後於同事朋友而傷神,甚至鬧得人際關係緊張。與其羨慕嫉妒恨,不如像蘇凡一樣,換個角度去看「技不如人」的問題,那麼我們將專注於如何對比著提高自己,然後收穫進步的驚喜。
美國心理學家埃利斯提出一種情緒ABC理論,A代表激發事件,B代表對事件的想法和解釋,C代表事件結果。按照我們的常規理解,一般A事件直接導致C結果,即因為→所以。比如因為領導說了好多遍的事情,我們沒有放在心上,所以領導生氣了。但其實領導不是因為我們沒把事情放在心上而生氣,領導的想法是我們在他講話的時候沒有認真聽,這是對他領導地位的不尊重,進而延伸到我們的工作態度問題。因為我們沒聽,所以我們不尊重領導,工作態度有問題,所以領導生氣了,即因為→所以→所以。
帶著消極的想法看待問題時,所有的事情都會針對你,這種奇怪現象的發生存在合理依據。著名的費斯汀格法則指出:生活中事10%由自己產生,另外的90%由我們對事件的反應所決定。這個法則告訴我們,生活中90%的事件都由我們自己掌握。
費斯汀格舉了一個例子:卡斯丁先生洗漱時隨手把自己的高檔手錶放在洗漱台邊,他的妻子為了避免手錶被水打濕,於是把手錶放到了餐桌上,兒子拿餐桌上的麵包時,不小心把手錶碰到地上,卡斯丁生氣地打了兒子屁股,夫妻倆爭吵起來。
生氣的卡斯丁直接去公司,半路上發現沒帶公文包,但到家門口的他發現鑰匙在包里,只能給妻子打電話。慌忙回家的妻子撞翻了路邊水果攤,賠了一筆錢。
卡斯丁遲到十五分鐘被批評,還因小事跟同事吵了一架;妻子被扣除全勤獎;兒子因心情不好,本來奪冠有望的棒球比賽在第一局就被淘汰了。
事件本身就是手錶摔壞了,本來沒什麼大不了,可是因為卡斯丁對這件事情的想法,引發了後面一系列結果。如果他一開始簡單地認為再換一塊手錶,也就不會有一家人倒霉的一天。有時候我們必須及時掉頭,重新解讀生活,換一種或多種積極角度去思考,避免在倒霉中越陷越深。轉變對事物的看法,在現實中具有很多實用意義。比如十字路口的紅綠燈,如果沒有這個裝置,任由我們枯燥地等待,不免產生強迫性焦慮,而如果給出我們明確的信號,我們的想法就轉變成:「哦,快了,還有十秒鐘綠燈。」
一個人無論身處何種境況,都要學會從各種不同的角度看待問題,以做出較為正確的判斷。只有不局限於個人角度,從他人角度提出相應問題,然後做出相應改變,事情才會朝著好的方向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