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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獸毛皮革戀與動物戀41

2024-10-11 17:20:19 作者: (英)靄理士

  我們現在必須討論到另一類的性象徵了。這一類的性象徵現象與物戀現象很有幾分相像,所不同的是,戀愛的對象或戀物雖也和人體不無關係,通常卻是和人體不相連接,這顯然和上節所論的品性或衣著一類的對象頗有不同。這一類的現象里包括凡對人足以激發性慾的一切動物身上的產品,例如帶毛的皮或不帶毛的革,以至於動物的活動,特別是交尾行為的景象等等。這些現象是建築在相像的聯想之上的;交尾教人聯想到人的交合,動物成為人的象徵,所以也不妨總括在性的象徵現象之內。

  

  這一類現象又可分為若干小類。第一,一般的人,尤其是青年人,有時看見動物交尾,會感受到性的快感。這有人起過一個名詞,叫作觀察性的物交戀(mixoscopic zoophilia);這是在正常的變異範圍以內的。題目中所說的獸毛皮革戀是這第一類的別派。第二,另有一些例子,在動物身上摩挲的結果,也會喚起性的興奮或性的滿足;這是一種狹義的性的物戀現象,克拉夫特-埃平把它叫作性愛的動物戀(zoophilia erotica)。第三,另有一些例子,喜歡比擬著和動物性交,甚至真的和動物發生交合的行為。這種例子所表現的便不是狹義的物戀現象了,但還沒有越出我們所了解的性愛的象徵現象範圍以外。這第三類不妨就叫做人獸相交(克拉夫特-埃平擬的名詞是zooerastia)。人獸相交事實上又可以分為兩派:一派是比較自然的,當事人在人格上並不能算不正常,不過因為文明程度太低,不知自己裁節罷了;另一派也許是一些教育造詣與社會地位相當高的人,但因為神經上有病態,意志薄弱,根本不能裁節;這兩派不妨分別叫作榛狉的獸交(bestiality)和病態的獸交(可即以克氏的zooerastia當之)。

  兒童中,無論男女,動物的交尾往往是富有神秘性的一種景象,最值得觀看。這是很自然,也是很難避免的,因為在兒童看來,這景象富於所謂「拆穿西洋鏡」的價值;性的現象,對兒童多少是個違禁的題目,在人與人之間所看不到的,居然在獸與獸之間看到了,豈不是等於一大秘密的揭穿?並且,這秘密也不只是別人的,兒童在自己的身體裡,也未嘗不感到一番鼓動掙扎;即在完全天真爛漫與知識未開的兒童,這種交尾的景象也未嘗不可激發一些隱約的性的興奮。就一般的觀察而言,似乎女童中有此種興趣的比男童要更多些。在成年人中,這種興趣自然也有,而也以女子為多,在十六世紀的英法兩國,王家與貴族的女子幾乎很公開地表示過這種興趣,即不免特地找這景象來觀看。到了較近的近代,很多人以為這種景象是有傷風化的,愛看這種景象,多少是貪淫好色的一個表示,也是一種病態;就神經不穩健的人而言,確乎是如此,但這種景象本身卻是無所謂的。

  動物交尾的揣摩與觀看,其所以為性情緒的一個象徵,是不難了解的,若在童年有此興趣,其為象徵的表示,更可以說是相當正常的。但在這物交戀與上節所討論的在人體上有其繫戀中心部分的物戀之間,還有一派象徵的現象,就比較複雜了。這派就是所謂獸毛皮革戀(stuff-fetishism)。獸毛皮革戀的對象便是毛和皮革或類似毛和皮革的貨物,大體上可以說都是動物身上的產品。這一派現象是比較複雜的,它所包括的戀物表面上也不止一種,而情慾在行為上的表示也不止一式。有不少例子對女人所穿的衣服不免發生性的興趣,因為衣服的原料里大都有獸毛皮革或其他相類的成分。在不少的例子裡,我們發現性慾的表示偏重於觸覺一方面,即當事人特別喜歡撫摸玩弄這一類動物身上的產品,從而獲取性的興奮與性的滿足。此外,有的例子所戀的對象可能就是獸毛所附麗的那動物,有的很自覺的,有的卻存在於潛意識裡而不很自覺,獸毛皮革之所以成為戀物,而帶毛的獸皮的吸引力尤其強大,大概是因為這個緣故。我們不妨把發戀(hair-fetishism)看作人體的物戀與動物戀中間的一個過渡的樞紐,而歸在動物戀里討論。人發是和獸毛一路的東西,雖是人體的一部分,也是可以分割而脫離人體的。這樣看去,人發便和獸毛皮革可以歸做一類的事物,實際上,它比獸毛皮革更容易成為戀物,其重要性要遠在獸毛皮革之上。克拉夫特-埃平說過,發的誘惑力極大,它和性擇的視、聽、嗅、觸四覺,全有關係。42

  嚴格地說,發戀應當屬於上節所討論的物戀現象,因為發和足一樣,都是人體的一部分;不過因為它可以從身上截割下來,而即使發所從出的本人不在,它也足以引起性的反應,事實上便很可以和衣服、鞋子、帕子、手套等物相提並論。從心理的立場論,發戀並不成為什麼特別的問題,不過一則因為發的性的效能特別廣大(眼睛而外就輪到它了),再則因為編成辮子或扎為髲子之後,它是很容易從頭上截取下來,所以從法醫學的立場,它是很可以引起夾雜的問題的。

  在西洋犯罪的人中,有一種人特別喜歡割取女人的頭髮,這種人有個特別稱呼,就叫頭髮截劫者(hair-despoiler,法文叫coupeur des nattes,德文叫Zopfabschneider)。43自女子剪髮之風盛行,這種人的活動已見減少,但從前在各國的大都會裡都可以找得到,而曾被研究得最仔細的例子則發生在法國巴黎。劫發者大都是一些神經脆弱而遺傳惡劣的人,他們對於女發的愛不忍釋,有的在早歲即已開始,有的則發展較遲,大抵總在一度嚴重的熱病之後。所戀的發有的是通常的散發,有的是辮子;大抵所戀的只是二者之一,即不是散發,便是髮辮,一個人兼戀兩種的可以說是沒有的。這種人摸到女發,或在割取的時候,就會感到性的興奮以至於發生射精作用。割取到的發,後來在手淫的時候,也有用處。就大體而言,截劫女發的人是純粹的物戀者,在他所得到的快感里倒並沒有施虐戀的成分。

  獸毛皮革的對象,最普通的是帶毛的皮貨和類似此種皮貨的絲絨;其次是鳥羽、絲織品和不帶毛的皮革;總之,直接間接都是動物身上的產品。其中最有趣的也許是皮貨,因為皮貨所引起的性戀又往往和被虐戀有些連帶關係。霍爾曾經告訴我們,兒童的情緒生活里,對於皮貨的愛或憎,是相當普通的;即在嬰兒時期,即在始終沒有和動物發生過接觸的幼兒中,這種愛憎的心理也可以找到。44大多數比較純粹的獸毛皮革戀的例子也似乎都有一些先天的根苗,因為此種物戀情緒的產生,不但很早,並且找不到什麼特別的起因。獸毛皮革戀所牽涉的官覺,差不多全是觸覺,只有極少數的例子與視覺有關。如果性的知覺是由怕癢的知覺演變出來的話,那我們不妨說此種物戀的象徵現象多少是怕癢心理的一個先天的歧變,不過這種歧變只適用於對動物的接觸罷了。

  由此種根據觸覺的歧變再進一步,我們就到達了上文所提的性愛的動物戀了。這名詞是克拉夫特-埃平起的,克氏也記錄著一個很富有代表性的例子。這例子是一個先天神經上便有病態的人,智力相當高,但很清瘦,血色也不好,性的能力也薄弱,他從幼年起,便對家畜特別表示親愛,尤其是對狗和貓;每次在它們身上撫摸著玩,他就感到一些性的情緒,但在那時他還是一個天真爛漫的孩子,根本不知道性是什麼東西。到了春機發陳的年齡,他方才明白這種特殊的情緒是有性的意義的,於是便設法加以糾正。他居然成功了,但從此以後他就常做性愛的夢,而夢境中總有貓狗一類的動物在場,一覺醒來,又不免手淫,而手淫之際,意念中也總有這一類動物的成分。同時他卻並沒有和這一類動物交接的慾念,實際上他見了動物就覺得可愛,初不問那動物是公的還是母的;總之,他的性觀念,在這一方面倒沒有什麼不正常。這樣一個例子所表示的似乎是完全建築在觸覺上的一種物戀現象,比起一般的獸毛皮革戀來,它是進了一步,比起人獸相交來,它的程度還不夠,換言之,它是介乎二者之間的。

  克氏認為人獸相交和性愛的動物戀根本是截然兩事。這見解我以為是不能接受的。我以為從性愛的動物戀到人獸相交,中間只是程度的不齊,而不是品類的不同,實際上是一路的現象,所不同的是,犯獸交的人大抵知能要薄弱些或精神上要多些病態罷了。同時,上文不是說過人獸相交有兩派,一是榛狉的獸交,一是病態的獸交麼?這兩派也是不能絕對劃分的。在所謂榛狉的獸交的例子裡,我們如果加以仔細的研究,恐怕十有八九可以找到一些心理的變態。冒爾說得好,我們在癖(vice)與病(disease)之間,是很難劃一條清楚的界線的;這句話在這裡也很適用。

  討論到獸交,我們就到達了這類歧變中最粗野而又最屢見不鮮的一個方式了。凡是用和動物交合或其他緊密接觸的方式而取得性的滿足的行為,我們都叫作獸交。我們要明了這種歧變,我們先得把文明生活與都市社會生活所養成的對於動物的觀感擱過一邊。大多數的性的歧變,可以說大部分是文明生活與都市社會生活的直接產物,即或不然,也至少是性衝動對此種生活隨便適應的一些表示。但獸交則不然(不過有一種獸交是例外,見下文),它是鄉僻地方農民中的一種性的變態行為,而此種農民又是一些智能低下、感覺遲鈍和易於滿足的分子。在比較原始與質樸的人口中也有。田野粗魯的人,既沒有婦女垂青,自己又沒有能力去追求她們,便很自然會養成這種惡癖。在有的比較樸野無文的社會裡,因為司空見慣,根本不把它看作淫惡的癖習。即如在瑞典,一直要到十三世紀的末年,非宗教性的地方法律才把它算作一種罪名,而這罪名也並不大,犯過的人只需對動物的物主負責,出一些賠償費便可了事。在更單純的民族裡,例如加拿大西境不列顛哥倫比亞的色里希人(Salish,即印第安人之一種),認為動物在生命的地位上並不低於人類,它的價值並不賤於人類,所以即使有獸交的事實發生,犯過的人並不因此受人鄙薄,並且根本也不算是一種犯過的行為。45

  此種所謂榛狉性的獸交之所以異常普遍,綜合起來看,是有三種因緣的。(一)原始與樸質無文的社會對於生命的概念和文明社會的不同,它並不承認人類與其他動物,尤其是高等一些動物之間,有什麼很大的界限。(二)農民與此種動物之間,關係必然比較密切,感情必然比較濃厚,有時再加上接觸不到婦女,家室生活的不易建立,這種關係和感情不免更加發展。(三)有許多民族的傳說和迷信無形中也有推挽的力量,例如,妄言和動物交接可以治療花柳病等等。

  就在今日文明國家的鄉間,獸交還是一件不能說是很不普通的現象。這是很難怪的。在一個未受教育的農民,感覺既欠靈敏,辨別力自然薄弱,其對於異性的要求,又只限於極粗淺的程度而止,他對於一個人和一頭牲口在性方面的區別,事實上怕不會十分措意。一個德國的農民在法官面前替自己解釋說:「我的老婆好久不在家了,沒有辦法,我就找我的母豬去了。」這樣一個解釋,出諸不懂法律、不識宗教教條的農民之口,可以說是很自然的,事實這解釋也已經很夠,無須再有什麼別的辯護。從這個立場看,獸交便和手淫以及其他臨時滿足性慾的方式沒有多大區別,都是不得已而求其次的權宜辦法,我們真不必嚴格相繩,引為是性衝動的一大歧變。禁慾已久的前方士兵也往往有獸交的行為,古代、中古時代以及最近歐洲大戰的軍隊裡,就都有過這種情形,而傳說中所提到的動物大都是母山羊。

  不過農民中獸交現象之所以比較多,除了感覺遲鈍與接觸不到婦女這兩點外,還有一個重要的理由,就是他們和動物的關係特別密切。就農民的立場而言,他和他的牲口或家畜的日常關係,不但不比他和街坊鄰舍以及一般人類的為疏遠,並且更見接近,農民和牲口合住一屋,是鄉間最普通的一種情形。

  古今中外曾經做過獸交對象的動物,見於文獻的,種類很多,而利用這種動物的自然男女都有。家畜的用處自然是特別大,可以說每一種家畜都當過這用途。利用得最多的是母豬。46提到母馬、母牛、驢子的例子也不少。用狗、貓、兔子的例子也偶爾遇到。母雞、鴨子、鵝,也不算不普通,在中國,據說鵝用得特別多。古羅馬的貴族婦女據說特別喜歡用蛇。甚至於熊和鱷魚都有人記載過。47

  社會與法律對於獸交的態度大抵反映出兩種事實,一是當時當地獸交現象的普遍程度,二是一種複雜的心理的存在,即憎惡的心理之中又摻和上一些神秘與褻瀆神明的恐怖心理。法律的態度既有不同,處罰的寬嚴程度也大有不齊,最輕的罰鍰而止,最重的是人與獸一併受荼毗的極刑。在中古時代及中古時代以後的歐洲,獸交的案子是相當多的,這一點我們從教士或神父講道時常用的題目里完全可以看出來,一直到十五、十六兩世紀還是如此。關於這一層,我們還有一些更有意義的旁證,就是當時教會的法律也認為在這方面有規定各種處分的必要,主教、神父和會吏犯獸交罪名的都得經過相當時期的懺悔,大抵職位越高,那時期就越長。

  對於獸交的處分,有的民族裡是極嚴酷的,這無疑是因為這種民族把獸交、獸奸或雞姦看作一種滔天的罪孽,而從宗教的立場看,更是罪孽里最最可怕的一種,至於它對社會與個人的實際的損害,還是另一回事。猶太人是最怕獸交的,48所以主張凡是犯者和被侵犯的動物都要受死刑的處分。在中古時代的歐洲,特別是法國,這種嚴刑峻法也流行過一時。犯者和母豬或母牛或母驢,一併被判處荼毗的例子,記載上都見過。在法國的土魯斯(Toulouse),一個女子因和狗交而被焚死。即降至十七世紀,有一位很深湛的法學家還認為這種判決是合理的。即在今日,社會與法律對於獸交的態度還沒有完全革新,還沒有充分參考到上文已討論的事實,即凡有這種反常行為的人,不是精神上有病態,便是智力缺乏到一定程度,往往和低能的人沒有很大區別。還有一點我們得參考到,就是有少數例子,或對動物身上有殘忍的傷害,或和下文所要討論的施虐戀的現象有連帶關係,除此之外,獸交在事實上並不是一種直接反社會的行動,德國性心理學者沃瑞爾說得很對,只要沒有殘忍的成分在內,獸交「是性衝動的最沒有妨害的一個病態的歧變」。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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