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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17:19:48
作者: (英)靄理士
上文也提到過閹割癥結。依精神分析派的見解,閹割癥結是和俄狄浦斯癥結有連帶關係的,弗洛伊德認為它是童年時期在性的方面受過恐嚇的一個反應,而這種目的在限制兒童活動的恐嚇,推溯起來,勢必推到做父親的身上,這樣,豈不是就和俄狄浦斯癥結發生了聯繫?這種恐嚇是有的,做母親或保姆的人,看見小孩子玩弄他的陽具,有時候鬧著玩地嚇他,說要把陽具割掉,小孩子也許以為是真的,要是他在事前已經發現他的姊姊或妹妹是沒有陽具的,而以為她們大概就是被割的人,這種恐嚇就更有力量了;同時在女孩方面,有時候也覺得沒有像她哥哥弟弟所有的陽具是一件缺憾。24不過若說這種感想很普遍,很有力,凡屬尋常的兒童都有,那我怕是言過其實的。
弗洛伊德在1923年發表的文稿里,一面肯定他說此種癥結的「無處而不在」,一面卻也承認恐嚇之說有些不容易成立,因為小孩子未必人人受過這種恐嚇,因此,他不得不另行假定,說,這是兒童自己創製出來的一個迷信,以為玩弄的結果是閹割。不過弗氏的意見是不很固定的,他在1928年,又說「沒有一個男子能免於閹割的威脅所引起的精神上的震撼」。弗氏認為這種震撼所造成的癥結不但是神經病的一個重要的成因,而且對於健全的兒童,也多少可以引起人格上的變化。平心而論,閹割癥結對於神經脆弱的人自有其強烈的影響,自是無可置疑。有一部分智商很高而神經脆弱的人,追訴到他們童年發育的時候,也確乎提到這一層;他們在愚蠢的保姆或奶媽手裡,的確受到過閹割的威脅,而這種威脅對於他們心理的發育,也的確有過一番不良的影響。
在這一性發育的階段里,最彰明較著而引人注意的一個表現是「手淫」。手淫是一個很老的名詞,西文中的masturbation一詞也是由來甚遠。說到這個表現,我們便可以很方便也很合法地說到一個性字。手淫好像確乎是一個性的現象。但我們還需小心,因為當其初期,從事於手淫的兒童也許目的只在尋覓一些身體所能給他的一般的快感,而未必是性的快感,而尋求一般的快感也是我們天性中應有的事。我們說也許,說未必,因為就一部分的兒童而言,手淫的起源確和性的目的沒有關係。不過,話得說回來,手淫的現象既不限於童年時期,並且往往和最成熟的性的觀念有連帶關係,我們要在這裡劃一條性與非性的界線,不免要受吹毛求疵的譏誚。
從名詞的字面上看,不論男女,凡是用手來刺激性的部分的行為,叫作手淫。其實,這名詞的含義比字面所能表示的要廣,任何用摩擦的方法以獲取性器官的快感的活動都屬於手淫的範圍。同時,就普通的情形而言,手總是用得最多與最自然的一個工具,除非那個人在心理上有不能用手的抑制或身體有不能用手的障礙。不過其他的方法還多:對於男童,各式的競技、戶外的運動、體格鍛鍊的各種練習甚至於衣服的壓力與摩擦,尤其是在一般的情緒十分興奮的時候,也足以叫陽具勃起,甚至於引起性慾的亢進,而這種突如其來的表現,在初次經驗到的兒童,不免覺得詫異,甚至於驚惶失措。有時候,一般的緊張或恐怖的狀態,或嚴重的悲歡景象的目睹,也可以產生同樣的結果。再如悲歡場合的身臨其境,例如,鞭笞的身受,也復如此。歷史上最著名的一例便是盧梭的經驗了:盧梭幼年曾受過保姆的鞭撻,這一度的責罰與責罰的形式在他銳敏的神經組織上是有一番不可磨滅的影響的,詳見他的《懺悔錄》。25對於女童,手固然也是最普通的工具,但比起男孩來,更非必要,性的部分的任何偶然的接觸,即在童年的初期,已足以引起相當的快感;有的女子在追憶她的性發育的時候,也往往能想起這一點。稍長以後,這種碰觸和摩擦便會從偶然的變做故意的,幼女會當別人的面,在椅子角上或柜子邊上摩擦;到了少女時期,這種行為也許會成為習慣。在飯館裡,有人觀察到過,有少女搭角地坐著,抵住了桌子的腿,而覓取她的快感。有時候她們並且可以完全不用別的東西幫忙,只需將大腿來回摩擦,甚至於將大腿夾緊,便可以引起性慾亢進;假如當時性的情緒早經喚起,則亢進程度的到達,當然更顯容易。女孩又和男孩一樣,刺激的景象的目擊,或冶艷的意境的流連,也可以招致同樣的結果,這種情形便和通常在戀愛狀態中的兩個男女可經驗到的沒有很大的區別了。
對於男童,假定在幼年時不曾有過什麼自動的性的衝動和反應,也不曾有過同伴的誘導,他的第一次的性慾亢進大抵不到春機發陳的年齡不會發生,並且發生的時候大抵在睡眠之中。發生時有的有夢,有的無夢;但無論有夢無夢,有時會引起一番憂慮或羞恥的感覺;一定要過了幾年之後,他才明白,只要他體格健全,操守貞定,這是成年生活中必有的一個陪襯的現象,無所用其驚異的。(同注3)但對於女童,這種現象就可有可無了。據我所知,女童的初度性興奮,無論到達亢進的程度與否,是很難得在睡夢中發生的。我以前屢次指出過這一點,但至今懷疑的人很多,他們總以為男女的情形是差不多的。我以為這種懷疑還是因為認識不夠。男童睡夢中遇到性的興奮時便會自然而然地驚醒,但在女童,必須自己特別努力,或別人從旁驚覺,才會醒來;但第一次以後,她時常會經驗到最活潑生動的關於性戀的夢;第一次與第二次之間也許相隔的時間很遠,即第二次也許發生在已經成年之後,但活潑生動的程度卻是一樣的。這也許是男女之間一個很有趣的心理上的性的區別,表示男子方面性的動態較大,而女子方面性的靜態較大,但這並不是說男子的性能強,而女子的性能弱,或女子的性的需要不及男子,也許正因為女子的靜態比較顯著,所以她時常表現憂鬱(歇斯底里)與其他神經上的症候,這一類的症候也許就是潛在的性能的一些變相的表示,也未可知。
美國羅比醫師的研究,發現大量的男女中間,幾乎每一個的生平里,多少總有過手淫或其他所謂自動戀(見下一節)的活動,其中發展得早些的往往在八歲以前就有了。羅氏的觀察雖廣,但有時是不大準確的。另一位美國人,戴維斯女醫師,曾經特別研究過這一點。(同注4)她發現1000個22歲以上的美國大學女生中間,60%對於手淫的經驗都有一些確切的追敘。戴氏對於這個問題的探討,可以說比任何別的作家來得徹底、來得細密。在未婚的大學女畢業生里,她發現43.6%在3歲到10歲之間,便已開始手淫的活動,20.2%在11歲與15歲之間,13.9%在16歲至22歲之間,而15.5%則在23歲到29歲之間;所稱的歲數都是兩頭包括盡的,例如3歲與10歲之間,即3與10兩個歲數也包括在內。把戴氏研究的結果,和別的作家就男子方面所得的數字參較著看.
這些結果是很有分量的,因為男女兩組的人都相當的多,男的約500人,女的約900人。從這些數字里,我們又出乎意料地發現,女子中很早便開始手淫的人比男子為多,在一倍以上,到春機發陳期前後及成年期,則男子比女子開始多起來,但一到成人的階段,則女子手淫的例子,又特別占起多數來;最後的這一點也許是我們可以料想得到的。26
美國漢密爾頓醫師曾就有良好社會地位的已婚男女各100人,加以精密的研究。(同注3)他的發現是,男子的97%和女子的74%都曾經手淫過。漢氏的結果和多年前冒爾所得的比較更廣泛的結論是相當符合的。冒氏的結論在他的《兒童的性生活》(1908)一書里早就發表過。這本書,我們在上文已經徵引過,它是這方面最早而最淵博的書,就在今日,也還是最有見識的一本作品。不過冒氏在這本書里說,在德國,手淫的習慣並不像我們有時所料想的那樣發達;我在這裡不妨補充一句,在英法兩國也是如此。羅、戴、漢三氏的資料只限於美國,美國的百分數似乎要比別處為高。
上文所敘的各種表現其實並不限於狹義而為一般人所了解的手淫現象,事實上狹義的手淫本來不成其為性表現的單獨的一類,它屬於所謂自動戀的行為,而和其他的自動戀行為又沒有什麼清楚的界限可以劃分。
我們把種種表現綜合了看,我們就很容易明白,為什麼,就大體而言,我們絕不能不適當地把淫僻邪孽一類的詞加在它們上面。我們應知性衝動一經開始活躍,而當時又還不能有什麼體外的對象,這些表現便是極自然的結果了,人類以下的動物,在同樣的狀態下,也會有同樣的結果。人類的青年,在成人以前有這些表現,可以說是和其他動物一樣的自然;就在成年以後,假使一個人遇到強烈的性的驅策,而一時尋覓正常的對象之舉,又為本人所不願,或環境上根本不方便,以至不得不有這一類的表現,也沒有什麼不自然。固然,話得說到家,假如當事人,能根據其他更見得高尚的考慮,而克制其性的行動,便無須採取這一類的表現,這種理智的考慮與自我的制裁也是同樣並不違反自然的。
文化程度不同的民族社會,對於童年與青年期的性現象的態度是很不一樣的,假如我們把這種不同的態度比較一下,我們不難取得更進一步的了解。我們目前所討論的既然是一個極原始極基本的衝動,而我們所處的又是一個思想龐雜、標準凌亂而習尚朝夕變化的時代,衝動的古老如彼,而環境的飄忽如此,我們又怎能很輕易地下一個「自然」或不自然而「邪僻」的判斷呢?並且我們這時代只是我們的時代,我們似乎沒有權力替已往與未來的時代說話。西方的社會只是西方的社會,也沒有權力替別的社會說話,又何況西方社會所有的性的觀念原來就染上了許多很不相干的色彩呢?
我們舉一個例罷。我們舉一個在文化的傳統上和我們絕不相干的民族,就是大洋洲以北紐幾內亞(New Guinea)島上的特羅布里恩德人(Trobriander)。人類學者對於這個民族做過一番很謹嚴的科學的記載,例如麥林諾夫斯基的《未開化人的性生活》(Sexual Life of Savages)。27在特羅布里恩德人的各個島嶼上,兒童所享受的自由與獨立的生活是寬大的,寬大到包括性現象在內的程度。大人們在性的題目上,是沒有隱諱的,父母性交,兒女不妨看見,大人談性的事情,小孩也不妨與聞,其間可以說毫無禁忌,不是大人不能禁,而是不想禁。不過大人對於有此種聞見而自身不去依樣學習的兒童,也能特別地看重,認為是操行良善的好孩子。結隊出去打魚的時節,女童們總是跟了父親同去,一到水濱,男子大都把胯下掩蓋陽部的葉子解除,所以男體的形態對於這民族的女童或少女,絕不會成為一件神秘莫測的東西。男女孩子很早就從年齡較大的孩子手裡得到一些性的知識,很早也就能參加各式性的遊戲,這種遊戲一方面也多少可以給他們一些性的知識,一方面更讓他們可以滿足一些自然的好奇心理,甚至於取得少量的快感;遊戲的玩物,不用說,就是雙方的性器官,而遊戲的工具最普通的是手和口了。女孩大概到了四五歲便參與這種性的遊戲,而真正的性生活也許在六歲與八歲之間便開始了;男孩性生活的開始比較遲,總要到十歲與十二歲之間。尋常在村子中心的空場上,男女孩子環立合玩的遊戲往往有濃厚的性的色彩。大人們認為這種遊戲是很自然的,而無須乎加以斥責或從旁干涉。它們也不發生什麼不健全的結果,甚至於連私生子的問題都沒有,至於何以會沒有,至今是一個謎。此種島民的性的表現無疑是很質樸的,但他們藉助於一種頗具詩意的本能來掩飾這種質樸;麥氏也說過:「他們在遊戲之中的確表示出,對於新奇與浪漫的事物有很強的領略與鑑賞的力量。」
性的態度不但因地域的不同與文化程度的不齊而有歧異,就在同一地域與文化程度和族類屬性很相近的民族裡,我們也可以找到差別。米德女士(Margaret Mead)在《長大在紐幾內亞中》(Growing up in New Guinea)一書里,敘述到紐幾內亞以北阿德瑪羅提群島上的麻奴斯人(Manus)是很講究禁欲主義的。在這種島民的心目中,性遭人憎惡,而糞便之類的排泄物是惹厭的,因此,對於性的活動與排泄的行為,總是多方抑制與避免,到不能抑制與避免時,也總儘量設法隱諱掩飾。對於兒童,在體格方面固然能盡心教育,但在其他方面卻完全任其自然,不聞不問;但兒童的性的表現,包括手淫在內,卻極難得遇見,大概是因為時常在大人面前而很少有索然離群的機會的緣故。性能薄弱冷淡的例子似乎很多,已婚的女子大都不承認婚姻生活有什麼快樂,並且多方設法避免交合,男女之間也很少浪漫的情愛的表示,至少在外表上一點也看不出來。
米德女士在另一本著作《發育成年在薩摩亞》(Coming of Age in Samoa)28里,又描寫到另一個民族。以前,這個民族,和上面兩個一樣,也是和西洋的傳統文化風馬牛不相及的。不過到了近代,因為西洋文化的輸入,其原有的文化已呈分崩離析的現象,而一種夾雜拼湊的新文化已經很快地應運而生。同時,夾雜拼湊之中,倒也不乏以其原有文化為根基而自然發展的痕跡,薩摩亞原有的文化里對於性現象本有種種的禁忌與約束,到了現在這種禁忌與約束已經減少到最低限度,並且對於民族的生活似乎已經發生良好的影響。男女孩子彼此迴避的傾向是有的,但並不因為外界有什麼特殊的禁令,而是基於天性的自然與風俗的慣例,因此,這種傾向並不成為性發育的一個障礙。同時,因為一般掩飾隱諱的風氣並不存在,男女孩子對於人生的基本事實,如生育、死亡、性別、性交等,很早就取得相當的認識。男女從童年時起,便各有其個人的性的生活;女童從六七歲起,便幾乎誰都會手淫,不過多少總帶幾分秘密的性質;男童也是如此,但男童的團體生活比較發達,因此這種性的表現也就往往採取集體的方式,男童中間,同性戀也比較普通,大概也就因為這個緣故。在少女或共同工作的女子中間,同性的偶然結合也不稀奇,並且在一般人的心目中,這種結合是「很有趣很自然的一種消遣,略略添上一些猥褻的色彩,也是無傷大雅的」。這種在別的文化里認為「邪孽」或「惡道」的行為,在薩摩亞是既無須禁止,也不會有制度化或風尚化的危險,它們的存在無非表示在一般人的認識里,正常兩字是包括得很廣的。一般人的見解,一方面雖認為性的題目不必多說,不必細說,說則有傷雅馴,但也並不以為根本說不得,或說了就不免墮入惡道。米德女士認為薩摩亞人因為有這種風氣,所以無形之中「把一切神經病的可能性都給掃除淨盡」;在他們中間,神經性的症候是找不到的,男女雙方的性能都是相當的健全,女的無陰冷,29男的無陽痿,離婚比較容易,因此,不相好不相得的婚姻也比較少(並且犯奸也不一定是離婚的一個條件),而做妻子的因為經濟能夠獨立,所以在地位上也就不下於丈夫。
我們如今反觀西洋的傳統文化,亦即近代文化的源泉,在這方面,又取一個什麼態度?西洋在最早的時候,就記載所及,對於這一類的性的表現,並沒有很顯明的認作可以詬病的東西;間或有一些鄙薄的看法,也是極偶然的。在希臘的文學裡,我們甚至於可以發現手淫的舉動和神話都發生過關係;到了史期以內,犬儒學派一批很受人稱頌的哲學家對於獨處斗室時所能有的滿足性慾的方法,說過一些認為是有利的話,並且還不惜誇大其詞地說。在羅馬,一般人對於這一類的事,似乎根本不大理會,任其自然;甚至於在基督教的教會裡,最初的一千年中,對於這種自動的離群索居的性表現,也幾乎完全不加存問,這也許因為當時荒淫無度的事正多,教會盡其全力來應付這些,還覺力有未逮,對於手淫一類的小問題,自不遑顧到了。一直要到宗教改革的時代,道學家和醫師才關心到這個問題並為之坐立不安;起初也還只限於新教的幾個國家,但不久就很快地傳播到法國和其他信奉天主教的國家;到了十八世紀,手淫的危害與如何防止就成為一個一般的問題,同時,各地方的庸醫也就藉此機會斂錢,一面把許多不相干的病症都歸罪到所謂「自淫」(self—abuse)的身上,一面又提出許多更不相干的藥方來。30甚至於到了十九世紀末年,即在三四十年前,一部分很正經的醫師也往往不問根由地認為手淫是可以招致嚴重後果的。31
不過十九世紀中葉以後,風氣是漸漸變了。達爾文生物進化論的浸潤終於到達了醫學界,於是童年與青年時期所發生的所謂「邪孽」的行為才開始有了真正的了解,而「邪孽」的看法也就開始根本動搖。一方面,在1870年前後,克拉夫特-埃平領導的關於性的科學研究既證明所謂邪孽的行為是童年很普通的一種現象,而另一方面,進化的概念又告訴我們,我們絕不能把壯年人的老成的標準,來任意適用到未成熟的兒童身上,也不能把後一個時期里所認為不自然的事物在前一個時期也當作同樣的不自然。
對於這個新發展有貢獻的自不止一人,克拉夫特-埃平而外,在義大利有一位先驅叫范托利,他是一個精神病學者,而屬於當時醫學家所稱的實證學派(Positivist School),這學派的宗旨就在用新的生物學與社會學的概念來充實醫學的內容。范氏那本很周密的著作《性心理的退化現象》(Le Degenerazioni Psicosuali),是在1892年問世的,所謂退化現象32指的就是變態與病態現象;此種現象有直接見於個人生活的,也有間接見於社會生活的,范氏都能原原本本地加以敘述。同時,范氏又提出許多概念,對於後來做研究的人往往很有啟發與提綱挈領的價值。范氏把性發育看作一個很慢的過程,並且認為不到春機發陳的年齡,「性」的稱呼是不大適用的。這種發育的過程又是許多不同的因素所湊合而成的,每一個因素自出生之初即各有其發展的過程(例如,嬰兒期的陽具勃起便是因素之一,又如,嘴唇的發欲力是由幼年一般的觸覺習練出來的);到了春機發陳期以後,這些和別的因素方始集合而成一個新的現象,那現象才配叫作性的現象,這現象范氏喜歡叫作愛欲現象(amore);他覺得與其叫作「性」,不如叫作「愛欲」,因為它更能把現象的心理的成分傳達出來。手淫或自戀(范氏作品中喜歡用自戀這個名詞,西文是Onanism),33在范氏看來,是「年長後所稱為戀愛的根苗」。自戀的種子在嬰兒期便已存在,到童年而逐漸顯露,起初只不過是一種身體上的快感,並沒有性戀的意象做陪襯,它的目的也只在滿足當時還莫名其妙且還是模糊印象的一種生理上的要求,這種要求固然是有它的性的基礎,但在兒童的意識里,它和一般搔癢的要求相像,所不同的是,一樣需要搔,這裡的搔不免受人干涉禁止,但也正唯其有人干涉禁止,這種搔便越發顯得有趣而按捺不住罷了。但到了後來,這種自戀的動作,因為心理因素的加入和真正性戀刺激的紛至沓來,便會越來越複雜,終於慢慢地成為和性交合相像的一種行為,所不同的是,交合的伴不是實質的,而是幻覺的罷了。由此再進一步,便不知不覺地成為成年的性愛了。到此,自戀的過程就算擺脫了;但也有不能擺脫的,或不能擺脫淨盡而成中途留滯狀態的,那就得看個別的情形了。不過因發育中止而完全不能擺脫的是很難得的,所不能擺脫的只是一部分的成分,例如物戀34的傾向。范氏〔范氏這方面的意見多少是師承犯罪心理學者朗勃羅梭(Lombroso),和今日的見解相符的〕認為這種滯留的成分,假如發展過分,以至於取正常的性的目的而代之,那就成為「邪孽」的行為了。這意見也是和後來弗洛伊德的很相像,弗氏認為「邪孽的性現象不是別的,就是幼稚的性現象」;那就等於說,在兒童是一種正常的現象,一到成年,也許成為反常的現象。總之,范氏的結論是很對的,兒童的手淫絕不是教師與道學家所認為的一種惡癖或罪孽,而是一個「自然的過路,遵此過路,一個孩子可以進入充滿著熱情與泛愛的青年時期,而終於到達能實踐莊嚴與剛果的婚姻之愛的成年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