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宗教 一 信仰與知識
2024-10-11 14:05:07
作者: (德)叔本華
作為一門學問,哲學與應該相信的或可能相信的東西沒有任何關係,哲學只與可知的東西有關。如果這種情形與我們相信的事實完全不同,那麼這對信仰也沒有好處,因為信仰的本質就是:宣示不可知的東西。如果這種東西可被認知,那麼信仰就成了可笑無用的東西,這就像在數學範圍內提出一種證明信仰的理論一樣可笑無用。
可是,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說,信仰教給我們的可比哲學教給我們的更多甚至多得多;然而信仰教給我們的,不能與哲學的結論聯繫在一起,因為知識比信仰更堅實,當兩者碰在一起時,後者會被碰得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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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信仰與知識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東西,為了兩者相互的便利起見,兩者必須嚴格地分開,因此兩者各行其是,彼此互不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