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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11:44:40 作者: (英)毛姆

  我開始寫作時,覺得世界上最自然的事情莫過於寫作了,我喜歡寫作,就像鴨子喜歡水一樣。我從未完全克服「我成為一名作家」的驚訝。除了一種無法抗拒的傾向,似乎沒有理由使我成為一個作家,我也不明白為何心中會有這種傾向。一百多年來,我的家人一直從事法律工作。根據《國家人物傳記辭典》(Dictionary of National Biography)記載,我的祖父是英國法律協會(Incorporated Law Society)的兩位創始人之一,在大英博物館的圖書館目錄中,關於他的法律著作有一長串。而與法律無關的書他只寫了一本。那是他出於禮貌,匿名為當時幾份嚴肅的雜誌所作的一本散文集。我曾把這本書拿在手裡,它是用牛皮紙裝訂的,很漂亮,但是我從未拜讀過,後來我就再也沒能擁有一本,我真希望能得到一本,那樣就可以從中了解他是一個怎樣的人物。多年來,祖父一直住在大法官巷(Chancery Lane),因為他在其創立的法律協會負責文書工作。

  退休之後,他住進肯辛頓三角地(Kensington Gore)的房子裡,在那裡可以俯瞰海德公園。有人曾贈予他一個托盤、一套茶具和咖啡具,以及一隻銀質的分層飾盤。這個飾盤又大又重,裝飾華麗,以至於成了後人們的拖累。我從小就認識的一位老律師告訴我,他還是一名見習律師時,曾被邀請與我的祖父共進晚餐。他說我的祖父將牛肉切開,然後一個僕人遞給他一盤連皮烤的土豆,再塗上很多黃油,撒上椒鹽,簡直就是天下最美味的食物,但顯然我的祖父並不這麼認為。他站在桌子前面的椅子上,一個接一個地把土豆從盤子裡拿出來,對著牆上的每幅畫扔一個,繼而一言不發地坐下來,繼續吃飯。我問他祖父的這個行為對其他人有什麼影響,他告訴我沒有人注意到這個。他還告訴我,我的祖父是他見過的最丑的小個子男人。我有一次去了位於大法官巷的法律協會大樓,親眼看看他是否真的那麼丑,因為那裡有他的肖像。如果我的老紳士朋友所言不虛,那麼畫師一定是為了討好我的祖父,將其大加美化了一番。畫師給他在黑眉毛下畫了一雙漂亮的黑色眼睛,眼睛裡閃爍著略帶諷刺意味的光芒;下巴結實,鼻子挺直,紅唇翹起。他的深色頭髮被風吹得像安妮塔·盧斯小姐(Anita Loos)的髮型一樣。他手裡拿著一根羽毛筆,旁邊還有一堆書,那無疑是他自己的書。儘管他穿著黑大衣,但他看上去不像我所期望的那樣令人心生敬畏,而是有點淘氣。許多年前,我的一個叔叔去世了,我在銷毀叔叔的文件時,偶然發現了我祖父在十九世紀初——他年輕時寫的日記,內容是關於他在法國、德國和瑞士的旅行,我稱之為「小旅行」。我記得他描述了沙夫豪森(Schaffhausen)的萊茵河瀑布,那在當時並不怎麼壯觀,他向萬能的上帝表示感謝,因為上帝在締造「這令人嘆為觀止的大瀑布」的同時,也讓其創造的其他可憐鬼能夠有機會意識到,與這偉大的作品相比,自己是多麼的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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