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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11:44:35
作者: (英)毛姆
不可避免的是,我會在書中重複一些之前說過的事,因此我將這本書取名為《總結》(1)。法官對案件進行總結時,會概括重述擺在陪審團面前的事實,以及對律師發言進行評論。他不會提供新的證據。既然我已將我的一生寫進了我的作品中,所以在這本書中我所說的很多東西自然會在那些作品中找到。凡是在我的興趣範圍內,很少有我未曾或輕鬆或嚴肅地探索過的話題。我現在所能嘗試做的全部,就是將我的感受和想法融合成一幅連貫的畫面。在書中的各處,我或許還會更詳細地闡述某些觀點,之前受制於小說和戲劇體裁的限制,我只會蜻蜓點水般略述一二。
這本書必須要以自我為中心,書中要寫的東西於我而言很重要,是關乎我自己的,因為我只會探討影響過我的一些主題。但是它無關於我自己的作為。我不想展露自己的心跡,並且對希望讀者進入我內心世界的親密程度做了限制。考慮到隱私問題,有些事情我需要有所保留。想必任何人也不能向別人袒露內心所有的秘密。不僅是虛榮心阻止那些曾努力向世界展露自我的人說出全部真相,利益亦驅使他們這麼做。他們對自己失望,驚訝於自己可以做一些看起來很反常的事情,這些都使他們過分強調那些自以為超乎尋常的事情。盧梭(Rousseau)在他的《懺悔錄》(Confessions)中敘述了各種觸發人類情感的恩恩怨怨。他將那些事件毫無保留地落到紙上,以至於歪曲了自己的價值觀,在他的書中出現的這些事件,也被賦予了比在他的生活中更高的重要性。除此之外,還有很多合乎德行或至少是道德中立的事件,但盧梭對它們不施筆墨,因為這些都太平凡而不值得去記錄。有一種人不關注自己的善行,但深受惡行的折磨。這是最常書寫自我的一種人。他略去了自己的可取之處,展示給世人的儘是軟弱、無原則、品行不端的形象。
(1) 編者註:本書原書名為THE SUMMING UP(《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