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後漢的地理

2024-10-13 15:19:50 作者: 呂思勉

  現在要說三國時的戰事了,卻還要請諸位耐煩一些,聽一聽東漢時地理的情形。東漢的行政區劃是分為十三個州,十二個州各有一個刺史,又有一個州,則是屬於司隸校尉的。把現在的地方說起來,則:

  幽州 包括河北省的北部和熱河(舊省名,今遼寧省西部,河北省東北部)、遼寧兩省,還包括朝鮮半島的北部。因為朝鮮在漢時,也是中國的郡縣。

  

  冀州 河北省的南部。

  并州 山西省的大部分、陝西省的北部和察哈爾(舊省名,併入今河北、山西)、綏遠(舊省名,併入今內蒙古自治區)兩省的一部分。

  涼州 大略是現在的甘肅和寧夏兩省。

  青州 山東省的東北部。

  兗州 山東省的西部和河南省的東北部。

  豫州 河南省的東南部和安徽的江北。

  徐州 山東的東南部和江蘇的江北。

  揚州 江蘇、安徽的江南及江西、浙江、福建三省。

  荊州 河南的西南部和湖南、湖北兩省。

  益州 陝西省的南部和四川、雲南兩省。

  交州 廣東、廣西兩省,還包括現在的越南。因為越南在漢時,也是中國的郡縣。

  司隸校尉 河南省的西北部、山西省的西南部、陝西省的中部。

  漢朝的行政區劃,下級的是縣。這和後世的情形是一樣的,是官治的最下級。自此以下,就只有自治的機關,而沒有官治的機關了。上級的是郡。郡的幅員,在中原繁盛之地,和前清時代的府差不多。縣的長官,戶口多的稱為令,少的稱為長;郡的長官,稱為太守;都是地方行政官。郡以上更大的區域稱為州。每州有一個刺史,卻是監察官而不是行政官了,所以他查察人家的失職與否,而自己並不辦事。而且所監察的專注重於太守,縣以下的事情,即非其所問。

  原來秦漢時代的縣,就是古代的一個國。諸位總還有讀過《孟子》的。《孟子》的《萬章下篇》說古代國家的大小,不是說「天子之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麼?《漢書·百官公卿表》說:漢朝承襲秦朝的制度,每一縣的地方,大概是方一百里。我們讀《左傳》等書屢見當時的大國滅小國而以為縣,而秦漢時的縣名,和古代的國名相同的很多,就可見古代之國被滅之後,在大國中仍成為一個政治單位。春秋、戰國之世,次等國大約方五百里,如《孟子·告子下篇》所說,「今魯方百里者五」便是。大國則方千里,如《孟子·梁惠王上篇》所說,「海內之地,方千里者九,齊集有其一」便是。這其大小,就是《萬章篇》所說的天子之國了。所以孟子說梁惠王,說齊宣王,都希望他們行王政而王天下,因為他們實在有這個憑藉。

  在春秋以前,大國或次等國滅掉了別一國,大概都把它作為自己國里的一縣,直隸於中央政府,其上更無任何等級。戰國時的大國,才有在邊地置郡的,內地還沒有什麼郡。郡的兵力比縣要充足些。所以戰國時,秦王派甘茂去攻韓國的宜陽縣,甘茂說:宜陽雖名為縣,其實是郡,是不容易攻的。內地用不到很厚的兵力,所以各國都不設郡。到秦始皇滅六國,六國的人民都非心服,到處都有用兵力鎮壓的必要,所以把天下分作三十六郡,而郡就成為普遍的制度了。所以郡的設立,根本就是為鎮壓起見,並不是為治理地方起見。

  但是既不放心各地方的人民,怕其要反叛,縣的兵力不足鎮壓,而要設置了許多郡守,又怕郡守的權力太大了,於己不利,於是每郡又派一個御史去監視著他。到漢朝,皇帝不再派御史,而由丞相分派若干個史,出去監察各郡,這個史便稱為刺史。刺史本非行政官,一個刺史監察幾個郡,只是辦事上一個分劃的手續,並不是什麼行政區劃,所以其初並沒有州的名目而稱之為部。這部字,便是現在部分兩個字的意思。到後來才改稱為州,但是名目雖改,其實權還是一樣。直到後漢靈帝時候,改刺史為州牧,其實權才有變更的。改刺史為州牧,前漢時就有此舉,但是不久又改回來了。

  當時主張改刺史為牧的人,議論是這樣的,他們說:刺史的責任在監察太守,可是他們的官位比太守小,他們的資格也比太守淺。政治上的秩序,是要使大官去治小官,不該使小官去治大官的。所以要把刺史改名為牧,算作太守的上級官,用資格深的人去做。其實這話是錯的。監察和行政是兩個系統。監察一系的官吏,可以監察行政官,乃其職權如此,並非把其官位和所監察的官的官位,比較大小而定的。而在事實上,則行政官宜用資格較深的人,監察官宜用資格較淺的人。因為行政有時候要有相當的手腕,而且也要有相當的技術,這是要有經驗然後才能夠有的,所以要用資格深的人。至於監察官,則重在破除情面。要鋒銳,不要穩重。要有些初出茅廬的呆氣,不要閱歷深而世故熟。要他抱有高遠的理想,看得世事不入眼,不要他看慣了以為無足為怪。要他到處沒有認得的人,可以一意孤行,不要交際多了,處處覺得為難。把現在的事來說,學校里初畢業的人,文官考試剛錄取的人,宜於做監察官。在官場上辦過若干年事情的人,宜於做行政官。而且行政官和當地的人,總不能毫無聯絡。對於土豪劣紳等,有時雖明知其不好,也不容易專走方路,把他們盡情懲治的,因為如此,他就要暗中和你為難,使你緩急之際辦事棘手,有時為害甚大。就是平時的政務,也不免要受他牽掣的。我前文說行政官必須要有些手腕,這也是其中的一端。至於監察官,則根本不辦什麼事情,不怕你掣肘。而且漢朝的刺史,只有一年一任,到你要和他為難,他倒早已離開你這地方了。土豪劣紳的勢力,大抵只限於本地。要離開本地,趕進京,或者到別地方去和前任刺史為難,是不容易的。所以漢朝刺史的制度,確有相當的價值。前漢時主張改刺史為州牧的人,其議論實不得當。所以後來行之而不好,就不得不將舊制回復了。

  但是到東漢末年,此論復起。主張的人,便是劉璋的父親劉焉。他的理由是四方多亂,非有資深望重的人不能震懾;而資深望重的人是不能使他為刺史,而不得不改其名為牧,以示隆重的。當時聽了他的話,便派了幾個資深望重的人出去做州牧。其餘不重要的去處,還是稱為刺史的。到後來,則一個人往往先做刺史,過了幾年,資格漸深,名望漸高,然後升為州牧。論當時的情勢,有實力的人,無論稱為刺史,或稱為牧,其能霸占一地方,總是一樣。而且既占一地方之後,其勢也不得不升他做牧。但是有幾個人,其能霸占一地方,和州牧的制度也是有些關係的。譬如劉表,若非有州牧之制,他這種名望很高的人,或者就不會久任一州的刺史。又如他的名目只是刺史,在地位上比州牧要低些,或者他也要小心一些,有許多僭越的事情,根本就不敢做。所以把後漢末年的分裂,過分歸咎於州牧之制,是不對的;然而州牧之制,確也有相當的關係。據地自專,和中央政府反抗,是要有相當大的地盤的。從春秋以來,像後世一府這麼大的地方,就不足以為輕重。所以和魯國差不多大小的國,如宋國、衛國、鄭國等,都不能和大國相抗,到秦漢之世,此等情形就更為顯著。

  諸位有讀過柳宗元的《封建論》的麼?他的《封建論》里有一句說:漢朝「有叛國而無叛郡」。這就因為漢時的郡,只有後世一府這麼大,而漢初所封諸國,都兼五六郡之地之故。後漢末年,割據的人,大約都有一州或大於一州之地,也是為此。後漢的十三州,大小是極不相等的。小的如青州、兗州,不過現在山東省的一半。大的如揚州、益州,都要包括現在的好幾省。這是因人口多則設治密,而當時的南方還未甚開發之故。所以翻開讀史地圖來看,吳國的地方並不小於魏,而實力卻遠不如魏,就是為此。

  司隸校尉是前漢武帝所設的官。因當時有巫蠱之禍,使之督捕,是帶有非常時期的偵緝性質的。後來事過境遷,此等特殊性質漸漸消滅,乃使其監察數郡。在這一點上,其性質與刺史無異。所以後漢有十三州,中有一州不設刺史而即由司隸校尉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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