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經營
2024-10-11 10:14:55
作者: 澀澤榮一
我常把《論語》當作商業上的聖經,在經營時,一步也不敢超越孔子之道。
——澀澤榮一
現代企業界有一種怪現象,就是有些德行不好的幹部,將股東所委託的資金,看作是自己專有的東西,任意使用,謀取私利。因此,公司內部演變成了一個策劃陰謀的地方,公私不分,秘密行動到處進行,這種現象實在令人痛心嘆惜!
本來,商業與政治比較起來,應該是公開的、機密較少的活動,當然,銀行的工作性質不同,不得不保守幾分秘密,例如誰貸了多少款,他用什麼做抵押,從道義上說是非保密不可的。就一般的商業買賣來說,應當是以誠實為主,當然,一種物品的進價是多少,應以什麼價出售,有多少利潤等,也沒有必要特意地告訴別人。要言之,只要沒有什麼不當的,緘默不言在道德上就不會被認為是不恰當的行為。除此外,把有的東西說成沒有,把沒有的東西說成有,這種純粹是欺騙的行為,顯然是不應當的。所以,在正直、正當的買賣中,應該是沒有任何秘密才是。但是,我們的現實如何呢?一些公司里不必要有的秘密卻被視為秘密看待,而應該保守的秘密,職員卻用來圖謀私利,為什麼會產生這種情況呢?我可以毫不猶豫地斷定是經理用人不當。
既然這樣,只要有合適的人選來擔任經理,這種禍根不就能自然消除嗎?但是,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同樣,把適當的人才放在適當的場所,也並非易事。目前社會上,仍然有許多沒有資格當董事或經理的人身居其位,例如,有些所謂的掛名董事把公司當成消遣的地方。他們淺薄的想法固然應該受人唾棄,但此種欲望並沒有什麼危害性,因此,不必擔心這些人會做出什麼壞事。
其次,又有一種好好先生,可惜他們並不具有經營事業的才能。讓這些人位居董事的話,既不能辨識其手下能力的好壞,也沒有查閱帳目的眼力,於是,在不知不覺之中,就被手下職員所矇騙。雖然錯誤不是自己造成的,但最後卻不得不陷入無法自拔的境地。雖然與前者相比,罪過稍微大了點兒,但這兩種董事顯然都不是故意要作奸犯科的。
然而,尚有一種比前述兩種更為嚴重的,則是利用公司作為謀取自己高升的跳板,或者把公司當作自己圖謀私慾的機關。這種罪惡實在是不可饒恕。他們的手段很多,例如:以股價如不抬高就不太方便經營為由,做假帳以顯示虛假的利益,從而進行虛假的分紅,利用一手遮天的欺瞞方式引股東上當,這種做法,明顯是一種欺詐的行為。不過,這種行為尚屬小巫,更有甚者,如挪用公司的款項投機,或投資自己私人的企業,這分明就是一個盜賊。這種壞事之所以會發生,還是緣於缺乏道德修養之故。如果公司的董事能誠心誠意地忠於自己的事業,這種卑劣的行為是不會出現的。
在經營事業時,我一向本著忠於職守和對國家有貢獻的態度。即使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或自己得不到太多的利益的事,只要做完這些事情後對國家有貢獻,且經營又合理,我都非常樂意去經營。所以,我常把《論語》當作商業上的聖經,在經營時,一步也不敢逾越孔子之道。而我對企業經營的理念是:一人得利不如讓社會大眾蒙惠。為達此目標,我就必須竭盡所能將我的事業經營得很穩固,且生意興旺發達。記得福澤先生有一句話:「讀者不多,則著書效果不大;著者應該以『造福自己一人不如讓國家社會蒙利』的觀念去執筆立論。」此教訓我銘記在心。實業界所要把持的理念也與這個道理一樣,對整個社會無益的事,就不能說是正當的事業。縱然事業有成,但僅僅是讓自己一人成為巨富,而整個社會卻因而陷入貧困,這將是如何悲慘的情景啊!再者,不管這個人多麼富有,若沒有其他人與其相配合,其幸福焉能持續不斷呢?所以,我們的經營事業之道,應該以謀求國家多數人致富為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