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皇帝的私人聚斂

2024-10-11 09:58:43 作者: 吳晗,孟森,呂思勉,張蔭麟,岑仲勉

  使人民愁苦的,除了捐稅之項目和數量增加以外,還有皇帝私人的聚斂。萬曆以下諸帝把家族的財富比國家的富強看得更重要,努力積聚,為縱情享樂計。但是國家的財政有定額的支配,皇帝只能奪取一部分過來,為著內庫的充積計不能不另外想法去收斂財貨,除了可以公開的進奉獻納及臨時的徵發如大工大婚的費用外,皇帝也收受賄賂,捐款,更不時地想法加罪臣下,目的是為籍沒他們的財產,例如萬曆初年張居正、馮保的得罪,張鯨的因獻財免罪,天啟時代的追贓。

  皇帝聚斂財貨的爪牙是太監,太監代表著皇帝剝削民眾和官吏,在劉瑾用事的時候,「凡入覲出使官皆有厚獻」。有許多官吏因為不能照規定的數額進賄,甚至自殺。1魏忠賢用事的時候,朝中宰執卿二都甘願做他的義子乾兒,有五虎、五彪、十狗、四十孫兒之目。2自萬曆二十四年(1596)以後,到處派稅使礦監,「大璫大監,縱橫驛騷,吸髓飲血,以供進奉。大率入公帑者不及什一而天下蕭然,生靈塗炭矣」。這一些皇帝代表的作惡情形,如《明史·陳增梁永傳》所記:「大作奸弊,稱奉密旨搜金寶。募人告密,誣大商巨室藏違禁物,所破產什傾家。殺人莫敢問。」陳奉在荊州,恣行威虐,每托巡歷,鞭笞官吏,剽劫行旅。其黨至人民家,姦淫婦女,或掠入稅監署中。馬堂在臨清,諸亡命從者數百人,白晝手銀鐺奪人產,抗者輒以違禁罪之。中人之家,破者大半。梁永在陝西盡發歷代陵寢,搜摸金玉,旁行劫掠,所至邑令皆逃。稅額外增耗數倍。二十年中所遣內官到處苛削百姓,引起民變,毒遍天下。這種情形,皇帝不是不知道,但是他卻故意放縱,來收受他的代表所剝削的十分之一的殘瀝。《明史》說:「神宗寵愛諸稅監,自大學士趙志皋、沈一貫而下,廷臣諫者不下百餘疏,悉寢不報,而諸稅監有所糾劾,朝上夕下,輒加重譴,以故諸稅監益驕。」

  注釋:

  

  1.《明史》卷三〇四,《劉瑾傳》。

  2.《明史》卷三〇五,《魏忠賢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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