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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的皇帝如何攢「私房錢」

2024-10-11 09:47:00 作者: 趙越

  《詩經》中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句話很好地表達出了在封建制度下,皇帝對國家的絕對主宰地位。但縱然如此,在清朝以前,皇帝們為了存「私房錢」,也都會設一個私密的小金庫。

  先從漢朝皇帝的小金庫說起。漢朝時,國家規定的稅目非常繁多,有田賦、人頭稅、關稅、酒稅,等等。人們不堪重負,許多剛出生的嬰兒都死在了人頭稅上。漢朝律例規定,3歲到14歲之間的小孩每年要交23文被稱為「口錢」的人頭稅。對於許多窮人家這是很大的一筆錢。因為交不起口錢,很多嬰兒一生下來就被掐死了。而這每個小孩每年所交的23文錢里,有20文都流向了皇帝的小金庫。本來每年的這筆口錢就已經讓很多家庭不堪重負了,由於地方政府的腐敗,一年往往又會徵收好幾次,而且不是3歲開始徵收,而是一落地就開始徵收了。這讓更多出生在貧寒家庭的孩子無法存活了。由於小孩人頭稅的問題,漢朝民間殺嬰的現象非常嚴重。漢朝皇帝的小金庫沾滿了嬰兒的鮮血。

  到了宋朝以後,開始出現了名字叫作「封樁庫」的內庫,「封樁庫」是從宋太祖趙匡胤時開始設立的。每年皇帝都會把國家財政節餘的部分拿出來,藏到「封樁庫」里。起初,皇帝設立此庫的目的是為了存下一些錢,用來應付突發事件。所以,一開始的時候,「封樁庫」並不能算作皇帝私有的。但是,後來慢慢地,皇帝開始把它據為己有,最終,「封樁庫」變成了皇帝自己的小金庫。後來,國家遇到緊急情況時,官員們向皇帝借錢,皇帝甚至表現得極不情願。雖然政府總是會及時歸還皇帝的私房錢,但是,皇帝還是很不願意把錢借給政府。宋真宗甚至還下過這樣的詔書,「切戒三司,毋得復有假貸」。

  相對於宋朝皇帝的不情願,明朝皇帝的表現更讓人無語。明朝皇帝不僅明確地表示不會從自己口袋裡掏錢給政府,還時常想方設法地把手伸進國庫中去撈錢,甚至經常把數額巨大的錢款從國庫挪到內庫。政府沒有錢支付軍餉時,皇帝卻說:「諭廷臣足國長策,不得請發內弩。」可見在皇帝眼中,國家安危都沒有保住私房錢重要了。

  李自成率兵攻入北京以後,發現崇禎的小金庫里竟有3700萬兩的私房錢,而之前,由於政府沒錢支付軍餉,大臣們只好想出諸多名目向老百姓增加稅收。老百姓苦不堪言,對政府非常怨恨,各種社會矛盾都被激化了。這也是明朝最終走向滅亡的原因。軍隊沒有糧餉,人民在各種各樣稅收的重壓之下怨聲載道,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崇禎居然還抓著那麼多的私房錢不肯放手,這個時候,明王朝如果不滅亡才是一個奇蹟。

  而明朝的滅亡,除了崇禎個人的原因之外,整個龐大的皇室對國家財政的衝擊也不可忽視。明代立國之初,皇室不過幾十口人,但是,發展到萬曆年間,這個數字就成了近20萬。龐大的皇族宗室成了國家財政的重大負擔。嘉靖年間,宗室祿米超過了全國財政收入的三分之一,甚至超過了軍糧,財政問題引發的社會不穩定使明王朝在後期內外交困。

  明朝的財務問題對清朝的建制起了很強的警示作用。到了清朝以後,皇帝不再設立「小金庫」了,並且開始讓皇室財政獨立於國家財政。為了避免皇室財政對國家財政造成損害,清代皇帝成立了內務府。內務府是專門負責管理皇室財政的機構,與管理國家財政的戶部相互獨立。戶部每年會給內務府撥一定數額的錢,作為皇室的花銷,而其他情況下,皇帝沒有權力向戶部提出撥款的要求。這樣的制度對清朝財政機構的正常運轉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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