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一年十一月七日,泉州,致性常法師
2024-10-11 08:40:34
作者: 弘一法師
性常法師道鑒:
惠書誦悉。以後如有他人與仁者通信時,內附有致朽人之信,托仁者轉交者,乞即復一明信片。其文句如下:「惠書誦悉。屬交弘公之信,已為轉交。但弘公近來老病纏綿,頹唐殊甚。一切之事皆宜從緩,以待將來。失禮之處,乞仁者格外原諒,致禱!」倘有來信欲受皈戒者。乞答云:「僅能命法名,寫小中堂一紙,以後暫未能通信,未能請求特別寫件,香金亦不受」,云云。山東宋居士處,乞據前之文意,即復一明信片,致感。(乞附告云:「護生畫材,已轉寄夏居士。」)宋居士通訊處:山東鄆城潘溪渡宋慈波居士收。
音啟
十一月初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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