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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九年九月廿四日,溫州,致李圓淨、豐子愷

2024-10-11 08:14:59 作者: 弘一法師

  圓淨、子愷居士同鑒:

  朽人現擬移居。以後寄信件等,乞寫「溫州麻行門外江心寺弘一收」,為宜,希勿再用「論月」二字,因名字歧異,郵局時生疑議,以專用弘一之名為妥也。

  江心寺交通不便,兒有信件,皆寄存城內某店,俟有人入城買物時帶來。(由岸致江心寺,須乘船過江,甚為不便。)其寄出之信件,亦須俟有便人,乃可付郵。以是之故,如由上海寄來之信,大約須遲致一個月左右,乃能得回信,甚為遲緩。且因輾轉傳遞,或亦不免遺失也。此事諸乞亮察,為禱!

  子愷新作之畫稿,並舊畫稿全份,乞合併聚集為一包,統於明年舊曆三月底寄下,為要!不須絡續而寄。又寄時,必須雙掛號。致於朽人將白話詩題就,並書寫完畢,即連馬序及《護生痛言》,共為一包,大約於舊曆五月,可以寄上。當由朽人親身攜往郵政總局,雙掛號寄上,決不致有錯誤。

  依上所陳者,為尊處寄新舊畫稿來時,亦僅一次。又朽人寄出者,亦僅一次。如是較為清楚。

  又朽人在江心寺,系方便閉關。一概僧俗諸師友,皆不晤談。又各地常時通信之處,亦已大半寫明信片,通告一切:謂以後兩年三個月之內,若有來信,未能答覆。又寫字、作文等事,皆未能應命云云。自是以後,無十分重大之要事,決不出門。惟明夏寄上畫稿時,擬出外一次耳。草草書此,不具一一。

  演音上

  九月廿四日

  

  以後各種寫件,皆擬暫停(如封面等皆不書寫)。因郵寄太費周折,又恐遺失,反令他人懸念,故不如一律不寫之為愈也。

  再者,由他處寄致江心寺之函件,須存放某豆腐店,待工人等買豆腐時領取。豆腐店中人等,及工人等,皆知識簡單,少分別心。雖有雙掛號之函件,彼等亦漠然視之,不加注意。以是之故,雖雙掛號,或亦不免遺失。因郵局之責任,僅送致豆腐店為止,以後即不管也。朽人之意,以為舊上海藝術師範畢業生,有二三人在第十中學任教務。擬請子愷居士於明春二月間,詢問是否確實(問吳夢非便知)。倘果有其人者,先致函詢彼。擬將畫稿寄致第十中學,交他手收,令彼親身送致江心寺,可否?彼如允許,再將畫稿雙掛號寄去。總之,此事甚須注意,乞仁等詳酌之。(周孟由居士體弱多病,惟在家念佛,不常出外,性情遲緩,諸事不願與聞。此事萬萬不可托彼轉交,恐反致遺誤延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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