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法蘭克·李談參與管理法
2024-10-11 07:16:33
作者: 西武
佛斯特輪胎公司最引以為榮的一項政策,便是所謂「全員參與性的管理」方式。這種全員參與性的管理方式最大的特色在於,每個決策都是一項共同決策。因此,各人雖然在職務上有所分別,在做決定的權利上卻都彼此相等。
這種管理方式的先決條件是,必須保證公司內的信息交流非常暢通。最上層的主管必須將各項商業消息、爭議焦點及最後決定等,迅速、精確地傳達給中級主管,中級主管也必須對下級幹部傳達同樣的消息。如此,消息層層下達,個人做判斷時才能正確無誤。
這事聽來簡單,做起來則頗為不易。首先,必須消除主管人員的本位主義和官僚氣息,避免他們為了保持權威感而將消息「留一手」。因此,選擇主管人員時必須特別小心,注意他是否心胸廣闊、開朗、態度活潑謙和。否則,一個主管「留下一招」,整個這種講求開放的「全員參與管理方式」就完全失效了。
而就最高階層的主管人員而言,由於他們所需接觸的層面極廣,相關消息也很多,因此,彼此間的交流不能只用公文、信件複印等方式進行,而必須依賴彼此間的言談溝通,每天勢必要有6~10次的交談時間,以便互相了解對方的工作狀況和互通最新消息。
因此,要採取這種管理方式,另一個條件就是,公司的成員不能分在太廣的地區,即使今日的通信器材再進步,最有效的溝通方式仍是面對面的交談,所以公司成員(至少高級主管)最好能在同一辦公大樓內。
這種管理方式有優點,也有缺點。缺點是由於全體人員皆有權參與意見,因此效率較慢;但優點則是,無論公司中的哪一位主管缺席,都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運作。而且,當有突發事件需緊急處理時,每一個主管皆能迅速地作出決定。另一個優點粗看是缺點,即公司內的人員職權不甚分明。這樣的情形下,所犯的錯誤皆由全體員工共同負責,而所取得的勝利也由全體分享。這種方式看似獎罰不分明,實則更促進了全體人員的凝聚力和團結性。
不過,實施這種制度時尚有另一要點,便是一旦下了決定後,全體人員必須不再有任何爭議,同心協力,全力以赴。由於每個人都參與過決定,因此反而比把不滿情緒放在心中更易完成這種合作。而且,上級主管所下達的是政策性的命令,實行方式、執行時間則由中級主管共同決定。因此,每個主管都有參與決策權,但仍保有個人的部分自由決定權。這樣,才能真正達到自由、開放的「全員參與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