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果必有因

2024-10-11 07:08:00 作者: 西武

  管理者為了預測和評價員工的行為,並對環境和行為加以控制,需要對他人或自己的行為過程進行因果解釋和推論,這樣的一個完整過程就被稱為歸因。

  1958年,美國心理學家海德最早提出了歸因理論,到20世紀60年代中期,歸因理論引起社會心理學界的廣泛關注,從而躋身於熱門研究領域。

  1965年,瓊斯和戴維斯提出了相應推斷理論,他們從行為者的角度出發來推斷人們的行為意圖,對歸因理論作了較大的補充。

  1967年,美國社會心理學家凱利發表了《社會心理學的歸因理論》。繼相應推斷理論之後,凱利將歸因理論區分為單線索歸因和多線索歸因兩類,其中單線索歸因依據一次觀察就能作出歸因,而多線索歸因則是在多次觀察同類行為或事件的情況下作出的推斷。這是對海德的歸因理論進行的又一次擴充和發展,從而成為了歸因理論發展史上的一個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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