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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告訴別人你比他聰明

2024-10-11 05:51:29 作者: 李宏民

  英國19世紀政治家查士德斐爾爵士曾對他的兒子說過:「要比別人聰明,但不要告訴人家你比他更聰明。」蘇格拉底也在雅典一再地告誡他的門徒:「你只知道一件事,就是你一無所知。」真是絕妙的話語。這兩位智者告訴了我們在言語行事上所有應該遵循的行為準則。

  永遠要相信並記住這一點:我們所遇到的每一個人都希望自己是聰明的。所以我們應該韜光養晦,養成隱藏自己聰明的習慣。不要讓他人無事可做,不要讓他人插不上一句話,要留給他人顯露其聰明的機會。外露的聰明遠不如深藏的智慧更有實際意義。

  乾隆皇帝好賣弄才情,寫過數萬首詩。他上朝時經常出些對聯問大臣。大臣們明明知道有些對聯是很粗淺的,也不說破,故意苦思冥想,並且求皇帝開恩「再思三日」。

  這意思無非是讓乾隆自己說,然後大臣一片禮讚之聲。是滿朝文武無能人嗎?非也,這是免招惹是非的處世技巧。

  有位年輕的紐約律師參加了一個重要案子的辯論。這個案子牽涉一筆巨資和一項重要的法律問題。在辯論中,一位最高法院的法官對年輕的律師說:「海事法追訴期限是6年,對嗎?」

  律師愣了一下,然後直率地說:「不,海事法沒有追訴期限。」

  這位律師後來講述他的經驗時說:「當時,法庭內立刻靜默下來。氣溫似乎一下子降到了冰點。雖然我是對的,法官錯了;我也如實地指了出來。但法官並沒有因此而高興,反而令人望而生畏。儘管法律站在我這邊,但我卻鑄成了一個大錯,我並沒有尊重法官的感情,我居然當眾指出一位聲望卓著、學識豐富的人的錯誤。」

  

  這位律師說得沒錯,他確實犯了一個「比別人正確的錯誤」。他否定了法官的智慧和判斷力,打擊了法官的榮耀和自尊心,同時還傷害了法官的感情。在指出別人錯了的時候,為什麼不能做得更高明一些呢?

  沒有幾個人能夠邏輯性地思考。我們許多人都會犯武斷、偏見的毛病。當我們錯的時候,如果對方處理得巧妙而且和善可親,我們也會承認自己的錯誤。但是,如果把難以下咽的事實硬塞進我們的食道里,結果就適得其反了。

  有一次,彼得請一位室內設計師為他布置一些窗簾。等帳單送來,他大吃一驚,費用遠遠超過了他的預期。過了幾天,一位朋友來看彼得,看看那些窗簾,問起價錢,朋友知道後,面有怒色地說:「什麼?太過分了,我看他占了你的便宜。你怎麼會上當呢?」

  真的嗎?不錯,他說的是實話。可是很少有人肯聽別人否定自己判斷力的實話。彼得開始為自己辯護。他說貴的東西終究有貴的價值,你不可能以便宜的價錢買到質量高而又有藝術品位的東西,等等。

  第二天,另一位朋友也來拜訪,她開始讚揚那些窗簾,表現得很有興趣,說她希望家裡買得起那些精美的窗簾。彼得的反應完全不一樣了。「說句老實話,」他說,「我自己也負擔不起,我所付的價錢太高了。我後悔訂了這些。」

  就像詩人波普所說的:「你在教人的時候,要讓人覺得你像若無其事一樣。事情要不知不覺地提出來,好像被人遺忘一樣。」如果你要證明什麼,就要講究方法,用若無其事的方式提醒別人。提醒他不知道的事,就像是在提醒他忘記了的事,使對方在無意中接受你的證明。

  如果有人說了一句你認為錯誤的話——即使你知道是錯的,你若這麼說更好:「噢,這樣的!我倒有另一種想法,但也許不對。我常常會弄錯。如果我弄錯了,我很願意被糾正過來。我們來看看問題的所在吧。」用這一類句子,會收到神奇的效果。

  不要在別人面前表現自己的聰明才智,更不可推翻別人的觀點來證明自己比他聰明。這對己對人都沒有好處,只能顯示出你在做人上的愚蠢。一個真正懂得做人的人是不會幹這種出力不討好的蠢事的。

  愚者人笑之,聰明者人疑之。聰明而愚,其大智也。夫《詩》雲「靡哲不愚」,則知不愚非哲也。

  ——《呻吟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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