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其他類型> 超越自卑> 第十二章 愛情和婚姻 愛情和婚姻是平等的協作關係

第十二章 愛情和婚姻 愛情和婚姻是平等的協作關係

2024-10-11 05:23:46 作者: [奧]阿爾弗雷德·阿德勒

  在德國的某個地方,有一個古老的習俗來考驗訂婚男女是否適合在一起進行婚姻生活。在婚禮前,新郎和新娘被帶到一片空地上,那裡有一棵砍倒的樹。他們要用一把兩端都有把手的鋸子,把樹幹鋸成兩段。通過這個考驗可以看出他們與對方合作的意願如何。如果兩人沒有協調好,就會相互掣肘,一無所成。假如某一個人想出風頭,什麼事情都自己做,那麼,即使另一方甘願放棄,做起來還是事倍功半。他們兩人都必須發揮主動性,協調努力。這些德國村民已經認識到,合作是婚姻的前提條件。

  

  假如有人問我愛情和婚姻是什麼,我會給出以下這個定義,儘管可能並不完整:愛情,及其在婚姻中的體現,是對異性伴侶最親密的奉獻,它表現在身體上的吸引、心靈上的相通以及撫育後代的願望中。愛情和婚姻都是一種合作關係,不僅為兩人的幸福合作,而且也是為人類的幸福合作。

  愛情與婚姻是為人類的幸福合作,這一觀點有助於我們理解這個課題的各個方面。身體上的吸引是人類最重要的生理衝動,對人類的發展是必不可少的。我常常說,人類由於體能的限制無法在地球上永久生存,而保存人類生命的唯一辦法是進行繁衍。因此,我們必須不斷受到身體吸引的刺激而擁有繁衍後代的能力。

  如今,我們發現在愛情的所有問題中,會產生許多困難和爭執。已婚夫婦面臨著這些問題,父母也關心這些問題,最後,整個社會都牽涉在他們的難題中。因此,如果要得出正確的結論,我們就必須採取客觀公正的辦法。我們必須忘記學過的事物,盡我們最大的努力去研究這個課題,不讓其他顧慮干涉到這自由的討論。

  我並不是說我們要把愛情和婚姻的問題當作一個完全孤立的問題。人類永遠不可能獲得完全自由,也絕對無法純粹只在一個人想法的基礎上來解決他們的問題。事實上,每個人都會受到一定的束縛。人類的發展是在一定框架下進行的,每個人都必須在框架內做出決定。如我們所知道的,這樣的束縛源於我們生活在宇宙某一特定地方這一事實,我們必須在環境的限制之下發展;因為我們與同類生活在一起,就必須學習適應其他人;因為人類存在兩種性別,我們種族的未來就依賴於兩性間的良好關係。

  我們不難發現,如果一個人關心其他人和人類的幸福,他的所有行為都會先考慮其同伴利益,在解決愛情和婚姻問題時,也不會傷及他人幸福。當然,他不一定能意識到自己用這樣的方式解決問題。如果你問他,他可能無法清晰地描述自己的目的,但他會自然而然地追求人類的利益和進步,在他的各種活動中都能看出這種興趣。

  很多人是不怎麼關心人類幸福的。他的人生觀中從來不問「我能為其他人做出什麼貢獻,怎樣才能成為團體中良好的一分子」,而只問「生活有什麼用,我能得到什麼,我要為此付出多少代價,其他人替我著想了嗎,我是否得到了適當的欣賞」。假如一個人以這種態度來對待生活,那麼他解決愛情和婚姻的方式也會一樣。他總是會問:「我能從中得到什麼?」

  愛情並非一些心理學家所想像的,純粹是一種自然的反應。性是一種驅動力,一種本能,但愛情和婚姻並不單單是如何滿足這種驅動力的問題。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我們都會發現我們的驅動力和本能已經經過發展而變得優雅。我們壓抑了一些欲望和意願。從同伴的行為中我們學會了如何避免冒犯對方。我們學會了如何穿著和修飾。就算是飢餓,也不單是尋求自然的滿足,我們培養出高雅的口味,用餐時也要顧及各種禮儀。我們的驅動力已經適應共同的文化,能反映出我們已經學會的並且為人類利益和社會生活做出的一切努力。

  假如把這種理解用到愛情和婚姻的問題上,我們會再次發現,它會牽涉到大眾的利益、對人類的興趣等問題。這種興趣是最基本的。在我們認清愛情和婚姻問題只有考慮人類整體利益才能獲得解決這個事實之前,探究這個問題的任何方面,比如它的補救、改變或更新都是毫無裨益的。也許我們能改進,也許能給這個問題找出更好的答案,即便找到了更好的答案,那也是因為這些答案更加周全地考慮到一個事實:人類生活在這個星球上,由兩性組成,合作對於生存是不可或缺的。只要答案顧及到了這些情況,其中的真理就會永存。

  平等的伴侶關係

  當採取這種研究方向時,我們在愛情問題中的第一個發現是:這是兩個人協同合作的任務。對許多人而言,這肯定是一個全新的任務。因為有些早期訓練教會我們獨立工作,而有些則教會我們如何在一群人之中工作。但相比較而言,我們對於兩人合作的經驗會比較少,因此這些新的情況會帶來一些問題。但如果兩人以往都對同伴有興趣,這個問題就比較容易解決,因為他們能很容易就會對彼此發生興趣。

  我們甚至可以說,要完全實現兩個人的密切合作,每一方對對方都必須比對自己更感興趣。只有基於這個唯一基礎,愛情和婚姻才能獲得成功。我們可以看出,許多有關婚姻的意見和改革計劃都犯了什麼樣的錯誤。假如夫妻雙方關心對方都勝過自己,那麼兩人之間才會有真正的平等。假如能誠意奉獻,雙方就不會認為受到壓抑或低聲下氣。只有夫妻雙方都持有這個態度,才可能實現平等。雙方都應努力去讓對方的生活舒適和富裕,這樣,他們才會獲得安全感,覺得自己有價值,覺得自己被需要。在此,我們看到了婚姻的基本保證,以及婚姻關係中幸福的基本意義,那就是:覺得自己有價值、無可替代;伴侶需要自己,自己做的事情是正確的;認為自己確實是個好伴侶和真正的朋友。

  在合作的任務中,是不可能讓一方接受從屬地位的。假如一方掌控欲強,總想控制對方,迫使另一方順從,兩人就無法快樂地生活在一起。在我們目前的情況下,有許多男人——其實也有許多女人——都相信,男性的角色就是領袖,要起帶頭作用,是一家之主。正因如此才導致了這麼多不美滿的婚姻。沒有人能毫無怨言地忍受低人一等的地位。伴侶雙方必須平等相待。人的地位平等時,才能找到解決困難的辦法。例如,他們會在生兒育女的問題上達成一致。他們知道,如果決定不生孩子,就宣布了影響人類未來的誓言。他們也會在教育的問題上達成一致,還會在出現問題時努力去解決,因為他們知道,生活在不幸婚姻中的孩子精神上會飽受折磨,不能得到良好的發展。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