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並快樂著——虐戀
2024-10-11 04:44:07
作者: 盛唐
在市中心的廣場上,如果一個女孩「啪」地在一個男孩臉上甩一個耳光,路人一定覺得,這是小情侶在吵架,接下來,女孩又甩了男孩一個耳光,路人在心裡默念「這女漢子,有點暴力呀」,然後女孩甩了男孩第三個耳光,路人……不管路人怎麼猜測,都不會想到,貌似小情侶吵架的甩耳光情節,卻是一場付費服務。
目前,有許多人在網絡上提供這樣「SM」的服務,除了打耳光之外,還提供捆綁、戀足、戀物、鞭打、侮辱、懲罰等服務,收費每小時100~600塊不等。一些規模較大的公司除了項目齊全外,還提供場地和醫生——以防發生不測。簡單來說,就是雇一個人折磨自己,然後還要每小時付費幾百塊,世界上真的有這樣的人嗎,被虐著還快樂著?先來了解一下SM吧。
SM,是英文Sadomasochism的簡稱,中文翻譯為虐戀,國內最早由社會學家潘光旦先生提出,性學研究者李銀河教授在她的《虐戀亞文化》一書中對「SM」採用了「虐戀」這一譯法,取其簡潔,且能傳達出施虐、受虐之外的戀愛含義。李銀河教授認為,虐戀不是一種疾病,而是一種亞文化現象。儘管SM處在一種亞文化狀態,從來沒有被主流社會認可,但是必須承認,SM是一種真實存在的現象,在某些國家的上流社會,SM甚至是一種精緻的流行文化。
虐戀中,受虐者多於施虐者,男性受虐者多於女性。虐戀中有暴力行為,但是和社會生活、家庭生活中的暴力是不同的。在現實生活中擁有絕對權力的人,為了取得心理上的平衡,在虐戀遊戲中願意做受虐的角色。
SM是一種快感和痛感聯繫在一起的特殊性活動,其中S是施虐方,M是受虐方,另外,S也叫主人,M也叫奴。SM中的疼痛既包括鞭打、捆綁等導致的肉體疼痛,也包括羞辱、支配造成的精神上的痛苦。由SM發展來施虐癖和受虐癖,對他人施加痛苦,導致自身的性快感、興奮或單純的樂趣,屬於前者;通過接受痛苦獲得滿足感屬於後者。
從奧地利精神病學家艾賓提出SM的概念之後,許多研究者針對SM的成因提出了自己的觀點。弗洛伊德認為,SM是死本能的變形,或者是對性侵略的喜愛。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論,人人都有死本能,這種死亡內驅力會將人拉向死亡,50年也好,100年也好,最終每個人都要面對死亡這一事實。然而,人們需要釐清一個道理,死並不是自我毀滅,而是來自強大的他人之手。受虐狂就是這樣想的,他們不會自虐,他們需要一個真實存在的施虐者給予其實在的虐待行為。實質上,這不過是自我毀滅的本能拐了個彎而已,受虐者接受來自施虐者的虐待,其實也是自虐,可惜,大多數受虐者並不承認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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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弗洛伊德的死本能理論,還有許多研究者提出了自己的觀點。比如,有人認為,SM來自性心理的幼稚;有人認為,對SM的興趣來自不安全感;也有人說,施虐者的行為源於童年期遭受的譴責和批評以及閹割恐懼的消失,受虐者則對優越感有著極端的渴望。提出SM概念的艾賓則認為,SM是一種天性。不過,這些觀點都沒有被驗證,也沒有相應的臨床案例。
另外,研究者試圖從生理角度解釋虐戀讓人著迷的原因。的確,身體在忍受疼痛時,大腦會釋放內啡肽,讓人產生快樂的感覺,這也是人們認為自殘和受虐相近的原因,實際上,兩者完全不是一回事兒。此外,肌肉勞損釋放的乳酸,忍受壓力和疼痛時釋放的腎上腺素,也會讓人產生快感。但是生理因素不能解釋非疼痛、支配帶來的快感。
有人認為,童年經歷和喜愛SM有關,被人引用最多的例子就是盧梭8歲時受到姑媽鞭笞的經歷,這段童年記憶影響了盧梭一生的性行為。英國人痴迷於性鞭笞則和英國學校的體罰制度有關,年輕人在受教育過程中體驗到鞭笞疼痛,成年之後,依然忘不掉鞭笞帶來的某種感覺(可能是快感),繼而希望從美麗的女郎那裡得到鞭笞。
其實,受虐者享受的並不是痛感,而是享受被他人任意使用自己的身體,被他人施予,被他人征服以及無力掌控自己命運的感覺——如果僅僅是喜歡痛感,自殘就可以解決,不用通過SM這種複雜的方式——眼睛被蒙上,耳朵堵上,嘴巴塞上,全身被繩索束縛,在安靜地、無法抵抗的情況下,受虐者享受的是被侮辱、被命令,喪失獨立人格的羞恥感。受虐狂並不一定是生活中的受氣包,他們在日常生活中扮演著社會精英的角色,是領導者、模範人物、強勢人群,背負著厚重的社會期許。
在愛情中,也存在一個S和M的模式,即一方施虐,另一方受虐。弗洛伊德曾將受虐傾向分為3種類型,性慾基因型、道德型和女性氣質型。這3種類型中,女性氣質型是最常見的,也最容易辨認,「女性氣質受虐傾向是觀察中最常見和最少爭議的,可以在各種類型的關係中觀察到」。尼采說過,「如果你到女人那裡去,不要忘記帶上鞭子!」薩德也說過:「進到女人心裡去的唯一途徑就是折磨她。沒有比這更清楚的事了。」
當然,這3個男人的觀點都來自亞里士多德以來的傳統觀念,認為女性在性關係中是被動的、無創造性的、道德軟弱的、比男人低下的。女權主義者難免會這樣反駁,女人和女性氣質有問題,為什麼男人和男性氣質沒問題?男性氣質不會成為受虐傾向的類型嗎?那要如何解釋那些擁有絕對權力的男性受虐狂?
爭辯雖如此,有一個問題不得不直視,直到現在,在虐戀問題上人們依然認為,男性的施虐傾向和女性的受虐傾向是正常的,反過來則不正常。當然,生活中到底誰虐誰,受虐者感受如何,還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的人在痛苦中享受著受虐的過程,可能來自深層次的心理因素。
朋友對琳娜做事的方式感到非常氣憤。與其說氣憤,不如說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和丈夫結婚5年,離婚協議簽了無數次,雖然婚姻保住了,琳娜也被折騰得精疲力盡。
琳娜和廣宗結婚前,他們就因為廣宗移情別戀分開過,後來廣宗失戀,重新回到琳娜身邊,兩人和好,並且很快結婚。結婚之前,廣宗險些被他前女友搶走,是婆婆出來說話,廣宗才安下心來結婚的。
分分合合,一方面因為廣宗花心,一方面因為他們相處得不好。結婚兩年後,琳娜想要孩子,廣宗卻只想和她做「戀人夫妻」,琳娜要求多了,廣宗就威脅她說:「你今天懷孕,我明天就簽離婚協議。」有一次,他們吵架,把離婚協議都準備好了,差點簽字。廣宗每次這樣說,琳娜都怕得要死,她害怕廣宗真的離開她,從此以後,她再也沒提過要孩子的事。
廣宗是一個很自私的人,他工作能力很強,事業發展順利,但是從來不考慮別人的感受,什麼事都要按照他的時間表走,琳娜每次令他不滿意,都會遭到訓斥。看電影,琳娜一遲到,肯定會被他數落一頓。
「你又遲到了,電影已經開場5分鐘了。」
琳娜狡辯道:「才開場5分鐘而已嘛!」
廣宗立馬發脾氣道:「5分鐘也可能有很重要的場面的,誰看電影是從第5分鐘開始看的,你有點常識行不行?改改你這遲到的毛病,說這麼多次了,連狗都學會了。」說完抬腿走人。
很奇怪,廣宗對琳娜越不好,她越是不願意離開他。每次廣宗一發脾氣,她就什麼立場都沒有,不管誰對誰錯,最後都是她賠禮道歉,因為太害怕失去他了,她願意為他放棄一切。結婚之前,琳娜也談過幾個男朋友,但都對她不好,且最終離她而去。廣宗一開始對她很好,可沒過多久,就開始不把她當回事兒了,整天對她呼來喝去的。
琳娜之所以變成這樣,和她的成長經歷不無關係。媽媽在生琳娜時大出血而死,自己的生命是用母親的生命換來的,讓琳娜背上了原罪。從小和爸爸相依為命,她不知道為什麼別人都有媽媽,她卻沒有,爸爸也不告訴她媽媽去哪了,反而每天叫她「小禍害」,說她「生下來就是個禍害」,琳娜完全不知道怎麼回事兒,只知道爸爸一直不喜歡她。
琳娜最害怕的就是爸爸出門之後不回來,為了討好爸爸,她完全失去了自我。爸爸說「女子無才便是德」,她就開始不認真學習,隨便念了個大專就工作了;爸爸嫌她在外地工作,回趟家不方便,她就辭掉了工作,搬回家裡住。
從小到大,琳娜背負著對母親的愧疚和自責,又為了留住爸爸失去了自我,此後,她用這種方式對待遇到的每一個男人。到了她和廣宗的婚姻里,丈夫取代父親成了她的天,於是,她和廣宗就變成了受虐、施虐的雙方,廣宗越虐她,她就越愛他,越離不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