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會說話的眼睛:眨眼的哲學
2024-10-11 03:43:00
作者: 白麗潔
美國作家拉爾夫·沃爾多·愛默生曾經說過:「人的眼睛所說的話和舌頭一樣多,不需要字典,就能夠從眼睛的語言中了解整個世界。」或者更確切地說,是了解對方內心的世界。愛默生的這句話告訴我們,一個人內心的所思所想很多時候都會通過他的眼睛表露出來。
即使是眼睛的一種常見動作——眨眼,也可以提供給我們非常豐富的信息。在常人看來,眨眼是一種自發的行為,然而眨眼其實也是一種下意識的動作。也就是說,它不僅是眼睛出於自身需要的一個自發性動作,同時和潛意識相聯繫。比如,人們常常通過一個人的眨眼頻率來判斷一個人是否說謊。
在美國的海關,檢查員通常會在檢查時告知遊客:「如果有違禁品沒有申報,將會被遣返回國。」許多人覺得這樣一句例行公事的警告實在是「多此一舉」,畢竟遊客在填寫申請表時已經被告知過一次了。其實不然,海關檢查員當然知道遊客已經被告知不得攜帶違禁品,他們的目的並不是為了「重複告知」,而是為了觀察遊客在聽到這句話時的反應。檢查員在向遊客做出這個警告的同時,會仔細觀察遊客的眼睛,如果對方的眨眼頻率不正常——過高或者過低,過低有可能是刻意的掩飾,那麼就會被列為嫌疑對象。他們尤其會對眨眼頻率過高的遊客提出檢查對方行李的要求。
美國海關檢查人員做出這樣的判斷是有一定依據的。通常情況下,一個人的眼睛無論看起來是濕潤的還是乾澀的,它們在每分鐘都會眨大約6~8次,每次眨眼的時候,眼睛會閉合約十分之一秒。如果是在非正常情況下,比如壓力較大或者撒謊時,眨眼的頻率就會有顯著的提升。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人可能出於某種目的會刻意地控制自己眨眼的頻率,但這種「刻意」控制之後,眼睛自身為了緩解之前的「壓制」帶來的不適感,會有一定程度的反彈,比如使勁或快速地多眨幾下眼。
當然,除了這種非正常情況下的一連串反彈式眨眼動作,這種動作本身也可能是壓力的結果,或者反映出一個人內心的激烈鬥爭。最著名的案例要數柯林頓總統緋聞案——一個關於說謊微反應的經典案例。據心理學家分析,柯林頓在否認和萊溫斯基有染時,眼睛的眨眼頻率是平時的五倍,這完全是壓力的結果。
當時柯林頓的辯解是:「我沒有和那個女人,萊溫斯基小姐發生過性關係。我從沒有讓別人去撒謊,一次都沒有,從來沒有。這些指控是假的。」作為現任總統,柯林頓還是比較顧及自己的身份地位,也想要表現出自身的修養,因此他的語氣是相對平和的,語速和頓句也正常。然而,細心的觀眾們還是瞧出了端倪:柯林頓在演講的過程中儘管眼睛一直看著某個方向,似乎是在克制自己的情緒,但是眼睛還是不受控制地出現了高頻率的眨眼,同時右手的食指快速、多次向前下方發力指過去——顯然,作為總統,他想要極力控制自己情緒,但是卻沒有辦法完全做到這一點,即使表面上情緒已經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是高頻率的眨眼和反常的手部動作還是出賣了他。
根據心理學家的研究結果,「內心的情緒是無法隱藏的」。公眾理所當然地認為柯林頓是「惱羞成怒」。這個案例驗證了一連串眨眼動作對於內心活動的反映,是識別謊言的重要線索。
FBI特工也經常通過觀察或者記錄犯罪嫌疑人的眨眼頻率,或者是眨眼時眼睛閉合的時間,判斷對方是否說謊或幫助確認嫌疑人是否有罪。
多年前,在波多黎各的一家旅館發生了一起縱火案,97人在這場大火中喪生。FBI特工經過多方面的偵查,將一名保安確定為懷疑對象。這場大火的源頭正是發生在他所管轄的範圍之內。開始時,這名保安以為只是例行的詢問。FBI特工詢問了他幾個非常普通的問題,比如失火前後他在哪裡,是否看到嫌疑人等,目的不僅是為了確定案發時他是否在現場,同時也是希望通過觀察他回答問題時的表情獲得一些有價值的信息——此時,FBI已經私下將他確定為嫌疑人了。
FBI特工仔細觀察他回答每一個問題時的表情。令他們失望的是,這名保安只在被問到起火時身在何處時,眼睛才眨動了一下。而被問到其他問題時,他的反應都沒有什麼異常。鑑於那名保安眨眼的時間稍微有些長,這讓FBI特工意識到這名保安真正的問題應該在案發時他是否在場的證明上,然而這並不能說明他與縱火案有關。後來又經過幾番審訊,「心虛」的保安終於承認,自己在案發時正在和女友約會,他對自己在工作時間內離崗約會女友的行為感到非常自責,同時的確是因為他的擅離職守給了真正的縱火犯作案的機會,最終釀成了慘案。
在這個案例中,正是保安的這個眨眼動作為FBI提供了審訊的突破口,及時調整了調查方向,最終使真正的縱火犯落入法網。而那名保安雖然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但卻因為失職造成慘案而一輩子心存愧疚。
為什麼這名保安在被問到自己是否在場時出現了那個反常的「眨眼」動作呢?據FBI行為心理學家分析,眨眼動作也被稱為「視覺阻斷」,是一種非語言行為,它通常發生在當人們感受到自己被威脅,或者是遇到自己不喜歡的事物,想要逃避時。眨眼時在「閉合」的那一瞬間,眼睛將所有自己不想看到、不想面對的事物都阻隔在外,避免對大腦造成刺激。事實上,這是因為大腦不想看到眼前的事物,而「指揮」眼睛所做出的一種下意識行為。
這種視覺阻斷行為不僅發生在犯罪調查和審訊中,同時也會發生在兩人進行溝通時以及一個人為了表示對另一個人的反感時。如果我們和對方談話,而對方恰好做出了眨眼的動作,那麼很顯然他是在說:「你的話太無趣了,我不愛聽,趕緊說完就走吧。」這時除了知趣地離開,我們也可以選擇改變話題;如果改變了話題仍然對對方沒有產生一點吸引力和效果,或者看到對方眨眼時眼睛閉合的時間較長,那麼就表示在他的腦海中已經完全沒有我們的存在了。這時我們就該考慮自己是不是說錯了什麼話,最好知趣地離開。
據說,一些自命不凡的人也經常用延長眨眼的時間來顯示自己高人一等的姿態,甚至會腦袋後仰,給對方一個長時間的凝視。總之,眨眼的哲學還是比較深奧而又有趣的,有待我們自己去慢慢體會其中的奧妙。